第五章 晁保正與保甲法 第一節

神宗皇帝趙頊一生都矢志不渝地推行變法,原動力非常簡單,四個字就能概括——富國強兵。想富國,是因為沒有錢,財政赤字,趙頊窮得連登基大典給員工發紅包的錢都沒有,窮則思變;要強兵,是因為北宋帝國養著百萬「精兵」卻打不過契丹人、打不過西夏人,最後還得皇帝掏腰包解決邊事問題,皇帝沒有面子,也心疼銀子。

無論是基於富國的目的還是強兵的目的,對皇帝來說,軍隊改革勢在必行。帝國近百萬大軍,拿著國家近六分之五的財政收入,還不能打仗,誰當老闆都不樂意。

但對軍隊的改革又是必須謹慎的,軍隊是一個帝國的權力保障,改革既要替國家節省下開支,又要能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同時還不能引起部隊大的動蕩。

王安石要做的這道題,難度不小。

王安石交給皇帝的答題試卷里,對軍隊開出了兩劑藥方:一曰將兵法,一曰保甲法。

王安石搞將兵法之前,帝國執行的是一套叫更戍法(又稱出戍法)的兵役制度(想出這個天才辦法的是「半部《論語》治天下」的北宋第一宰相趙普),駐京禁軍與外地駐軍定期進行輪換,目的當然是為了防止武將坐大,讓將不知兵,兵不知將。

將兵法談不上改革,只是針對帝國一直以來將兵分離而造成的戰鬥力低下所進行的一種改良,又變相地走回了隋唐時期的老路子。此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帝國的軍事戰鬥力,但整個帝國重文抑武的基本國策決定了帝國不可能給予武將們過多的許可權,將兵法也只是在局部地區實行,而在神宗時代的政治高層里,一樣沒有武將們的發言權。

在王安石的諸多改革中,將兵法也許是政敵們攻擊得最少的一條,原因很簡單,政敵們認為這起不了多大作用,對帝國的危害相比較其他新法來不值一提。

保甲法,才是王安石祭出的最狠絕的一招,也是被政敵攻擊得最多的一條新法。

把部隊縮編了,還要提高整個帝國的軍事實力,王安石如何魚與熊掌兼得?

只有保甲法。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北宋帝國頒行保甲法。全國各地的農村住戶,不論主客,每十家(後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家有兩個男丁的,出一人為保丁。

保丁們農閑時集合進行軍訓,間或進行巡查,維持治安。

每保設有保長、保正、都保正,一般由當地比較富裕的地主頭頭擔任。

在王安石看來,保甲法可以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成為帝國正規部門的一種輔助力量,既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又可以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製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保甲法其實並不是橫空出世的天外來物,早在春秋時期,齊國就已經實施了什伍里甲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有什長,伍有伍長。什長、伍長負責閭里治安,一旦發現形跡可疑者要及時上報,使「奔亡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秦國商鞅變法繼續將什伍里甲制發揚光大,後來為各代統治者所推崇。

粗看起來,王安石的保甲法也是新瓶裝舊酒,並沒有什麼新穎之處。但對王安石來說,保甲法不僅僅是維護地方治安,加強政府對百姓的控制力這麼簡單,他心中的保甲法,是「足以除盜,固可漸習其兵,既人人能射,又為旗鼓變耳目……然後使其與募兵相參。」

撤減兵源,缺失的兵力何處補充?王安石從保甲法里給出了答案——全民皆兵。

為了加強保丁的軍事素質,北宋帝國進行了兩大舉措,一曰上番,一曰教閱。

上番就是加強保丁的軍事培訓工作。熙寧五年,北宋帝國先後發布了兩道命令,令各地保丁到各地巡檢司和縣尉進行「上番」,即進行軍訓,時間各地不等,通常為十天至半月。

上番保丁人數眾多,時間短,效果也頂多和現在高中生、大學生軍訓相當。這點宋廷也有自知之明,相比較而言,他們對教閱更為重視,施行的力度更大。

為了鼓勵保丁們農閑練好武藝,保家衛國,各保可以推舉出武藝高強的保丁,推舉者可以獲得陞官或免稅的資格,而宋廷在每年十月至次年一月,在州縣對各保推舉的精英保丁們進行軍事培訓,曰教閱,教閱的時間為一月。

到了元豐時期,宋廷又實行團教和集教,設置十一教所,禁軍教頭二百七十,都教頭三十,對大保長進行軍事訓練,大保長學成畢業後,又在轄區內對保長、保丁們進行軍事培訓。

宋帝國對加強保丁們的培訓工作可謂費盡苦心,據元豐四年(公元1081年)的統計,開封與陝西、河北、河東五路參加教閱的保丁、大小保長和都保正達六十九萬人次。

為此,帝國設立了一個專門的機構——提舉保甲司,專門負責保甲的教閱事宜。

到元豐年間,整個北宋帝國的保甲數達到六百九十三萬人,這個數字是令王安石和趙頊驕傲的,花錢的兵少了,卻多了幾百萬同樣能「打仗」的子民,還用看西夏人、契丹人的臉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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