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決不首先使用暴力

1960—1961年

1960年的「非洲年」以及非洲許多國家的贏得獨立,有力地推進了南非的鬥爭。人們感到危機四伏。在納塔爾,2000名群眾被捕,黑人警察被殺,非洲人國民大會召開大型集會要求「採取行動」。在特蘭斯凱、龐多蘭起義蓬勃發展,政府為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在西南非洲,溫得和克群眾抗議政府強迫當地居民遷出首都,遭到警察槍擊,死亡11人,受傷44人。在開普敦,英國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在2月3日發表的「改革之風」正吹遍非洲的講話,使得南非政府及其支持者大為震驚。

盧圖利酋長呼籲抵制南非商品;非國大不同尋常地聯合其他13個不同種族的組織,籌備發起反通行證法運動——南非每年有近50萬非洲人因該法而被宣判有罪。

反通行證法運動約定於3月31日舉行。在此前10天,羅伯特·索布克韋領導的泛非主義者大會發起了反通行證法的大規模抗議活動。在德蘭士瓦南部韋雷尼京郊區的黑人城鎮沙佩維爾,泛非大會志願人員故意不帶通行證,在警察局門前進行示威。許多旁觀者也加入他們的行列。記者稱示威群眾態度「和善」,但警察說「咄咄逼人」。75名警察向人群開了700多槍,打死69名非洲人,打傷至少180人,其中有婦女兒童,大多數後背中槍。

在叛國罪審判案中,起訴人就曼德拉1952年發出的如下警告大作文章:「自由力量與反動力量清算的日子已為期不遠了。」

在沙佩維爾大屠殺發生後的幾個小時,南部開普敦郊區蘭加大約有1萬名示威群眾在「單身漢」區聚集,那裡是幾千名男工的臨時居所。當時,只有少數人聽見警察要求在3分鐘之內離開現場的命令。隨後,舊戲重演:警察用警棍驅趕人群,群眾向警察投擲石頭,警方下令開槍。2名非洲人被打死,49人受傷。群眾怒不可遏。

上述事件的發生,使沙佩維爾、蘭加等地名迅速傳遍世界。人們對種族隔離制度的積恨以及南非政府先鎮壓非國大長期的非暴力活動,後又鎮壓泛非主義者大會剛剛舉行的示威活動,在各地激起巨大反響。隨著騷亂席捲全國,政府面臨著一場前所未有的政治危機。

在約翰內斯堡,西蘇魯、曼德拉、杜馬·諾克韋(非國大總書記)和喬·斯洛沃整夜開會,研究非國大對政治危機的對策。3月26日,諾克韋向在比勒陀利亞等候作證的盧圖利酋長傳達了他們的緊急建議。盧圖利同意這一建議,在當晚當眾燒毀了通行證,並號召其他人採取同樣行動。非常巧合的是,這時政府暫停實施通行證法。隨後盧圖利又發出第二個呼籲,號召舉行全國哀悼活動。這一活動後來在約翰內斯堡、伊麗莎白港和德班取得成功。由於罷工、群眾性葬禮、示威遊行和騷亂此起彼伏,政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警察在蘭加的野蠻行徑,激起3萬非洲人舉行反對開普敦警察的大規模抗議遊行。但是,悄悄進入泛非主義者大會領導層的年輕組織者菲利普·科薩納被1名高級警官所欺騙,他暗中驅散了遊行示威群眾,但他本人後來卻被逮捕和監禁。

與此同時,南非白人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嚴重威脅。拋售股票的浪潮衝擊著約翰內斯堡股票交易所。司法部長呼籲全國平靜,財政部長號召向南非移民,土著人事務部長稱種族隔離是全球的模式。還有1名白人企圖謀殺時任總理維的沃爾德。

聯合國安理會首次干預南非事務,它以9票對0票通過了1項決議,英國和法國棄權。決議譴責南非政府製造屠殺。迄今為止,共有83名非洲人平民和3名非洲人警察被殺;白人無一死亡,有60人受傷。

4月7日,政府宣布重新實施通行證法。已經飛往倫敦和紐約的大資本家又恢複了對南非的投資。

緊急狀態法實施後,曼德拉和叛國罪審判案的29名被告、以及盧圖利和其他被告證人都被關押在比勒陀利亞,他們見不到自己的同志,也無法在最關鍵的時刻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在緊急狀態下,共有2000名積極分子被拘留,幾千名所謂「無業游民」被逮捕。

4月8日,政府取締了非國大和泛非主義者大會。議會根據「鎮壓共產主義條例」,以128票對16票(投反對票者包括4名「土著人」代表和新建的進步黨議員)宣布這兩個組織為非法組織,並規定繼續從事該組織活動的人將被判處10年以下的徒刑(從此,報紙稱那些被指控為非國大和泛非大會成員而受審的人為「赤色分子」)。非國大最後一次「合法」行動是呼籲召開「國民大會」,以便為建立一個全體南非人民的新聯盟奠定基礎。奧利弗·坦博當時已離開南非,前往英國和坦尚尼亞等國籌建非國大駐國外的辦事處。

叛國罪審判案重新顯現其重要性。被告辯護律師團抗議在實行緊急狀態期間沒法為政治案件辯護,宣布退出法庭。他們一致推舉曼德拉和杜馬·諾克韋律師在受審期間兼任被告辯護律師。

比勒陀利亞監獄的條件讓人不堪忍受:一間6英尺寬、12英尺長的牢房住著5名非洲人被告,廁所是一個有蓋的便桶,旁邊就是飲水桶;毛毯和草席上虱子肆虐;飯菜是玉米和玉米粥,偶爾有幾片肉。10天可以洗一次澡,每天去院子里「放風」10分鐘。曼德拉被選為監獄犯人的發言人。一次,他向一個特別挑剔的看守提出監獄條件惡劣,看守立即威脅要按緊急條例對他進行懲罰。曼德拉引用監獄條令予以反駁。看守大聲嚷道:「撒謊!」「政府法令沒有要求犯人讀書!」這一回曼德拉發了脾氣,他怒視看守,要求會見監獄高級官員。在法庭受審時,他也向審判長提出意見:「閣下,出於禮貌,用最婉轉和最不誇張的語言來講,監獄給我們提供的飯菜根本不適合於人類食用。」不久,監獄總監走訪了被拘留者,隨後,監獄條件有了些改善。

幾周後,曼德拉因為受到新的妨礙又向法庭提出正式抗議。根據規定,他和諾克韋有權會見其他被告和將代表被告出庭作證的Z·K·馬修斯教授。但當他們會面時,監獄管理機構提供的是一間小牢房,裡面沒有一把椅子,只有一個裝滿了臟物的馬桶。

休息的時間多,他們就從事學習。曼德拉認為他應當學習阿非利堪語,西蘇魯學習速記,諾克韋學習法語。有時候,他們也在一起做拼字遊戲。

曼德拉一直想念溫妮和剛出世的女兒澤納妮。但他並未因此而影響鬥爭決心,他還經常鼓勵同伴們振作精神、堅持下去。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非國大成員應當局邀請每天在法庭上介紹該組織的原則和活動。毫不誇張地說,這等於是「在繼續從事」被禁組織的「活動」。

審訊到最後仍一無所獲,當局只好求助於能說明非國大奉行暴力政策的證據。但是這一企圖也沒能得逞。於是它又後退一步,想證明被告事先就預見到他們的行動會導致與政府的暴力衝突和進一步的顛覆活動。

盧圖利曾被長期拘留,在燒毀通行證被捕後,他積勞成疾。法庭在審訊中向他提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解放運動是國際共產主義分子策劃陰謀的一部分,旨在推翻那些不給人民平等的政治和經濟權利的政府。盧圖利說,當說到「東方」或「西方」的問題時,非國大傾向於根據各國在聯合國會議對待種族隔離的態度來作出判斷。

1960年8月初,曼德拉出庭辯護。他作為主要辯護人所作的發言以及後來的詢問和答辯,記錄了411頁長的官方檔案。溫妮也在法庭旁聽。

四年前叛國罪審判剛開始時,曼德拉給一些觀察家留下的印象是:精明能幹的律師和討人喜歡的人物。如今,他在政治上更加成熟起來。正如一位被告律師所說的那樣,他的辯護詞論據清楚,一針見血。從更深刻的原因來分析,他是在挑戰中成長起來的,他的能力反映出非國大高層領導人的水平。

辯護律師還注意到非國大另一方面的優勢:它有連續性,而且接納政治觀點不盡相同的非洲人,其中包括熟悉自己人民的農民領袖。這些人物以及象馬修斯、曼德拉這樣的知識分子,在政治上已經成熟。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非國大有時好象要死亡了,突然間成千上萬的人在其動員下又行動起來。非國大的弱點存在於日常的組織工作、與基層支部的聯繫、收集經費和貫徹執行決議等方面。正如非國大所承認的那樣:「枯燥無味的家訪工作」沒有人貫徹,因為人們更喜歡象「街頭集會、群眾集會和代表大會」這樣的「捷徑」。

當局主要針對曼德拉的講話和文章向他發問。三位法官不時打斷他的辯護。曼德拉敘述了青年聯盟成立的過程和奉行的政策:「我們當時感到,非國大考慮採取更有戰鬥性的政治行動的時刻已經到來。」他還介紹了蔑視運動取得的成績。

「你的自由難道沒有對歐洲人形成威脅嗎?」一個法官問道。

「我們不反對白人,」他答辯說,「我們反對的是白人至上,在這一鬥爭中,我們也得到了某些歐洲人的支持……不言而喻,非國大一直主張種族和睦政策,誰要宣傳種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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