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振華中學,畢業快樂

在寫下這篇後記之前,我剛剛和一位小學同學K通完電話。

我和K自從小學畢業就沒有再聯絡過,他這次通過網路找到我,打來電話問候近況。

其實「近況」是很難講的,信息要從小學畢業之後開始更新,跨度十二年。每件事情都需要談及背景,背景里套著更多背景,陌生人之間聯繫著更多陌生人。現狀實在無從說起,所以就講起過去。

但發現過去更難講。因為他不記得了。

最後只能扯閑話。他開始推薦我平時要多喝功夫茶,這時我忽然冒出一句:「是啊,你奶奶是茶葉世家出身嘛。」

連我自己都有些驚訝。

更別提我的同學了,他斬釘截鐵地表示,她奶奶做了一輩子家庭婦女,絕對不可能出身於什麼茶葉世家。

可我記得,那麼清晰,就像是昨天發生的事。

小學高年級的夏天,午休時我在學校外面的小超市遇見他。我犯困,想要買一袋速溶咖啡衝來喝,偏偏店主將咖啡都放在了貨架最下面的一排,我蹲在地上找。他從旁邊過來,一不留神就把我像球一樣踢了。

平時我坐在第二排,是個假正經討人厭的小班長;K坐在倒數第二排,每天罰站,不是因為上課說話就是因為作業忘帶了。我們在學校不講話,偶爾在校外碰見也只是點個頭。

那天不知為什麼,也許是踢了我之後他很不好意思,就主動搭訕了幾句話來給自己解圍。

「你要喝咖啡?」

「是啊,困,雀巢好喝嗎?長條袋裝的和方形袋裝的有區別嗎?」

我還記得K瞪圓眼睛的樣子。

「咖啡要喝現磨的啊,不能喝現磨的也不喝雀巢,雀巢爛大街,麥斯威爾多好。」他一臉理所當然。

的確好。我們那個城市都不賣麥斯威爾。

K在這方面早有名聲,他喜歡的東西都是我們家鄉的商店裡不賣的。不過我小時候也是一樣的,一旦知道了某些在那個年代有點兒偏門的東西,就會本能地喜歡上。

凡是其他人沒聽說過的東西,都是如此天然地值得喜愛。

在我排隊結賬的這幾分鐘內,K打開了話匣子。我因此知道了他家裡有三台咖啡機,他平時只喝麥斯威爾的咖啡。他爸媽的朋友給他家送了特別多的咖啡,多到喝不完,都發霉了。

我也不甘示弱,可是絞盡腦汁也不知道怎麼反擊回去,只能另闢蹊徑地說:「我還是比較喜歡喝茶。」

喝茶多高級,多有文化,多符合我副大隊長的身份。

我也不算撒謊,至少我外公每天都會用茶杯泡茶喝,這也算家風。總有一天。我也會繼承這麼高級的愛好。

K立刻吃癟了。

過了半分鐘,他忽然一梗脖子,說:「喝茶也好啊。我家裡的茶葉都喝不完,我奶奶可是茶葉世家的。」

「什麼茶葉世家?」

「我奶奶是從福建嫁過來的,茶葉世家,大小姐。而且我爺爺是軍閥。」

……我輸了。一敗塗地。

當時我根本沒想過,他爺爺最早最早也要1930年之後才會出生,等成長到能做軍閥的年紀,解放戰爭都打響了,國共激戰時,他爺爺到底是在哪個省割據的?

但我記得K高興的神情。如果我忽然就變成了茶葉世家和軍閥的嫡孫,我也會很高興的吧。

他高興地搶著付了錢,請我喝了人生中第一袋雀巢咖啡,並矜持地表示,真的還是麥斯威爾比較好喝,有機會一定請我喝。

我通過電話把這個小插曲聲情並茂地演給了K,他在那邊笑得岔氣,一個勁兒表示這絕對是他的誣衊。

K在「滿嘴跑火車」這方面至今都很有名。笑完了之後,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認,這種事情,他是非常幹得出來的。

「但是你怎麼可能記得這麼清楚?」他訝異。

是啊,為什麼。

我和K此前此後都毫無交集,甚至在他打來電話之前,我都從未想起過他,我記得他小時候的臉,卻記不起他的名字。

可是我記得。

我記得茶葉世家的K最喜歡麥斯威爾;

我記得小學文文靜靜的班花在暗戀她的男生的同學錄上莫名其妙地寫「少吃蘿蔔,吃蘿蔔放屁」;

我記得體育委員被撤職是因為他在廣播操大賽的台上嚼泡泡糖,「伸展運動」那一節時他吹出了個巨大無比的泡泡,迎風糊了自己一臉,又不敢亂動,只好頂著泡泡糖面具做完了一整套廣播操;

我記得我將自己的鋼筆筆尖對準同桌的筆尖,輕輕擠壓墨水囊,給他的鋼筆「渡真氣」,因為後桌女生一句「哇你倆這算親嘴啦」而激動地指尖用力,鋼筆水滴得滿桌布都是;

我記得相貌平平的隔壁班中隊長在大隊輔導員表揚她的那一刻,低下頭去,露出一個羞澀的笑容,脖頸曲線被陽光鍍了色,在微塵漂浮的室內,美得不可思議;

我記得高一放學回家的路上,從我背後經過的某個陌生男生突然自言自語道「今天晚上蹲坑拉屎的時候應該能背得完」;

又或者是高二的一個秋高氣爽的晴天下午,我抱著書穿過升旗廣場去藝體中心上音樂課,抬起頭,看天,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說,總有一天,會飛起來,像鳥一樣,想去哪裡去哪裡,沒有人能阻擋。

我的腦海像是一個容量巨大的硬碟,層級完整的文件夾和孤零零的圖片、視頻混在一起,沒有種類的劃分,沒有創建時間的排序。

不知道記憶的滑鼠會在什麼時候碰到哪一個圖標,毫無預兆地,一段來自過去的資料就跳了出來,不可思議,卻又不容置疑。

這算不上什麼特殊的才能。

誰沒有回憶,誰不會懷舊。

然而我真心感激上帝讓我在這方面如此敏銳。毫無預兆地想起一個名字都記不得的人,毫無準備時一個過去的瞬間帶著色澤和氣味席捲而來,那種感覺奇妙得難以言表。人總會衰老,總會失去,我卻還有機會在閉上眼的瞬間回到年少時候的操場,烤著那一年的陽光,讓那一年的煩惱和喜悅再次控制我,輕輕地拉住那一年的自己的手,搖一搖,告訴她,未來會更好。

我在未來等著她。

人說喜歡回憶的人無外乎兩種:現在混得不好的和過去混得不好的。前者醉心於證明「老子祖上也闊過」,後者熱衷於顯擺「老子苦盡甘來了」。

幸虧我兩種都不是,所以我不會別有用心地篡改記憶來服務於虛榮心。

回憶是一種喜好,有些人有,有些人沒有,這種區別就像我和K,並沒有什麼高下之分。對我而言,這種能力最重要的意義恐怕在於,它讓我藉由自己和同齡人成長的路徑,回溯到最初,想起我是誰,我又怎樣走到今天這一步。

人的身體里住了很多小野獸,有野心,有虛榮心,有羞恥心,有進取心,有攀比心,有愛心,也有狠心和漠不關心。我記得在自己成長的每一個階段,它們是怎樣一個個覺醒,力量此消彼長,控制著我做出正確或錯誤的事情,喜歡上匪夷所思的男生,討厭起人畜無害的女生。

我真正學會控制自己,而不是被這些小野獸所控制,花了漫長的時間。在苛責後原諒,在期望後釋懷,最終生活得真正快樂而堅強。

這比什麼都重要。

我有很多還在青春期的小讀者,他們會給我發來許多信件,講述那些在成年人眼中也許比芝麻還小的煩惱。可我並不真的認為這些煩惱微不足道。我們的家庭和學校教育很少教會他們認識自我,所以他們在和他人的攀比中尋找自己的坐標,又在被社會打擊後迅速地給自己標籤化,以物質和社會階層為劃分標準,徹底地將自己釘死在某個框框里,然後美其名曰,自己成熟了,現實了,「純真年代一去不返了」。

這在我看來是可怕的。

有句話說「勿忘初心」,其實很多人從小到大都沒有過「初心」,最原始的天賦、力量和喜好都在他們還無意識的情況下被外力壓倒,沒來得及長成雛形,根本無從尋找,更談不上忘記。

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麼不去寫一些「深刻」的東西,比如社會、職場、婚戀、官場?

我覺得,以主人公的年長程度來判斷作品深刻與否的想法本身就夠膚淺的了。

我喜歡寫少年人的故事。

記得哈德門煙頭曾經說過,她有一天看電影,把字幕里的一句「星期六比較車少」錯看成了「星期六比較年少」。

一星期的七天中,星期六的確比較年少。星期一到星期五要工作,那是屬於成年人的責任和焦慮;星期五夜晚的瘋狂則帶著一種對前五個工作日的報復感,顯得如此不純粹;星期日夜晚充滿對下一個工作周的恐慌,這種沉重和前瞻性也不屬於少年。

只有星期六。星期六比較年少,可以盡情地睡懶覺,可以把一切推給明天,沒有憂慮,也沒有憤懣。

我喜歡寫星期六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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