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獵獅 尾聲

「原來這傢伙不是來吃人的啊……它幹嘛不早變成人的模樣,嚇死咱們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門外,邊朝房裡張望,邊猥瑣地竊竊私語。

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請別人喝茶,而這個「人」,還是一隻幾乎絕跡江湖的稀有品種——黃金獅人。

「要我找冥王幫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個呵欠,「你還真是獅子打呵欠,口氣不小。」

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傾:「我知道你跟現任冥王私交不錯,你還給她寫過一個自傳叫《我的老公不是人》。」

我一陣咳嗽,連聲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兒了。這個跟這個……沒什麼直接關係吧?」

「世間掌管生死輪迴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幫我。」他垂下他總是驕傲的頭,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過,在我的忍受範圍之內。」他懇切地望著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對不對,你還在未步小時候見過她……」

「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麼,對吧。」我打斷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邊的牛奶,「誰解開了結界?我真該揍他一頓,把你放出來踩壞了我的花花草草。」

他放下茶杯:「未晴回來了,她說出了一切。她父親,解開了結界。百里家跟黃金獅人的宿怨,就此結束。」他頓了頓,眉眼間有欣慰,「還有,未雨現在已經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話,一定會非常開心吧。」

「曾經,黃金獅人真的是以人為食的吧?」我的習慣就是,專門問對方牛頭不對馬嘴的問題。

「這……」他點點頭,「但是我們吃的,都是奸惡之徒。」

「看來,喜歡金子的人,不止我一個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說啊,你們成為獵物的關鍵原因,不是你們吃了多少人,而是你們的身體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頭。那才是眾多『獵人』們真正的獵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遠道而去的親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討金子才是正經。」

如果我沒記錯,據古籍記載:黃金獅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價值連城。自古,欲取之者眾。可化人形,額有金印,隱於世間。

他苦笑著搖搖頭:「不止我們吧。只要人類感興趣的,他們都會想辦法取來。喜歡皮草,就剝下別的動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關在籠子里取膽;想滿足口腹之慾,可以將無辜貓狗活活打死。」

我安靜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動。

「當然,你可以選擇幫我把房頂修好再走。」我徑直朝門外走,臨出門前,我回頭,「把你的手機號留下來。」

他愣了愣,繼而高興地說:「好!」

一周之後,我給kevin發了條簡訊,內容是一個地址,遠在十萬八千里外的一個小國。在那裡的某個街區的某戶人家家裡,剛剛誕生了一個女嬰。

放下手機,我打開電腦,在我的BLOG里寫了一段看起來很樸實的話:

沒有智慧的勇氣,是魯莽。

沒有寬容的勇氣,是偏執。

沒有愛的勇氣,是殘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會為你披上一張獅子皮。

如果真的勇敢,就會讓人馬的利箭,掉轉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個真正勇敢的獵人,未步。

數月之後,我收到了一個碩大的快遞包裹。

裡頭,是一座差不多兩個拳頭大小的足金雕塑——一頭獅子傲然立於石上,旁邊,站了個手執弓箭的姑娘。

給老朋友打個電話套個消息而已,就能賺這麼大一塊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攏嘴。

我想,以後我會把這座雕塑放在最顯眼的地方。

雖然我只是一隻樹妖,可我也是射手座。

我想,我們每個人,或者每隻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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