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純的女孩,在網上與一個成熟男子網戀。
有一次,她千里迢迢去見他。他在遙遠的大興安嶺。
這個男子和照片上沒什麼兩樣。只是,當時是冬天,他穿著黑皮衣,黑皮褲,戴著黑皮帽。不知道那是什麼動物的皮,毛很長,閃耀著黑又亮的色澤。
他坐在火爐邊,給她烤肉吃。她依偎在他身上,一邊用手閑閑地摩挲他的黑皮衣,一邊和他說著話。天已經暗淡下來。
火很旺,女孩的鼻子尖上都沁出了細汗。他卻一直穿著他的黑皮衣,黑皮褲,戴著黑皮帽……
突然,女孩感到有什麼不對頭。她愣怔了一下,猛地抽回手來!——她摸出那長長的黑毛並不是他的外衣,而是長在他的身上!他全身都是毛!他不是人!
女孩驚叫一聲,跳起來,發瘋地衝出了門!
——她趕到當地另一個網友家裡時,臉色蒼白,神情恍惚,好像剛剛大病過一場。她眼淚汪汪地對那個網友講述了剛才那毛骨悚然的經歷。
她說到密匝匝的黑毛長在那個男子的身上時,那個網友也打了個冷戰。然後,他左右看看,慢慢地抬起胳膊,撩開袖口,神秘地說:「你看,是這樣的黑毛嗎?」
最後一夜,最後一步,作家推開米嘉的門,到底看到了什麼?
沒有人知道。
第二天,米嘉出現在了公安局。
她沒梳頭,亂蓬蓬的,面如死灰。
來公安局的路上,她慌亂中還撞了一個民工,因此導致了幾千里之外一個無辜者的死亡。中間的過程曲折複雜,就像《程序》那一章節寫的一樣,跟本書無關,不再推演。
米嘉把那個民工送到醫院,留下押金,才來到刑警隊報案。
刑警認真做了記錄,在核實了米嘉的身份之後,直接把她扣押了——撒爾幸昨天被抓獲,通過他的供述,刑警了解到,玄卦村兇案,米嘉和作家具有重大嫌疑。沒想到,米嘉自己送上門來了。
那麼,接下來就剩下作家了。
刑警來到玉米花園19號別墅,不見作家蹤影。他們在米嘉的卧室,看到了一具死屍。
死屍的臉朝上躺著,全身血肉模糊,很多肉都被咬掉了,已無法辨認本來面目。
他是誰?
作家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
實際上,這部恐怖小說是作家自己留下來的書稿。
現在,我們可以透露,這個故事中很多情節是真實的。甚至可以說,這本書中的某些文字,就是作家的日記。
那個有錢女人也是真實存在的,那個面首也是真實存在的——只是作家寫到她和他的時候用了化名(為了便於敘述,我們講述現實的故事時,依然延續作家的叫法,稱她為米嘉,稱他為伏食)。
兩個大學女生一前一後被害,面部被毀,雙乳被吃,也是真人真事……
案子至今未破獲。
至於這兩起案子和作家有多少關係,我們不清楚。也許,他只是根據這兩起案子產生了靈感而已,如果案子真和他有關係,他就不會寫這部小說了,否則就等於向警方坦白了。
不過,從這個小說中可以看出,這兩個女生之死和作家也不可能沒有一點關係。
我們不知道深淺。
死屍不是作家。
是伏食。
他是一個重要人證,卻死了。
小道消息說:法醫對那具血肉模糊的死屍進行了DNA鑒定,大為驚駭——死屍是人的骨骼和肌肉,卻是狼的五腑六臟。
於是,有人猜測:米嘉早就發現伏食不是人了,但是她趕不走他。
表面上是米嘉餵養伏食,其實一直是伏食控制米嘉。表面上伏食是米嘉的面首,其實米嘉是伏食在人類社會的一個掩護;表面上伏食是米嘉的玩物,其實米嘉是伏食的人偶……
她不敢公開這個秘密,怕伏食吃了她。她也沒有勇氣讓所有人都知道,她包養了一個不人不狼的東西。
正是這個畜生,給米嘉帶來了連綿不斷的噩夢。
作家失蹤了。
那麼,在那個漆黑的午夜裡,在那個空蕩蕩的別墅中,作家停在最後一步,推開了米嘉卧室的門……到底看到了什麼?到底發生了什麼?
這可能是一個永遠的謎了。
作家對這部小說抱著很大的幻想,期望同名電影《門》的公映,給這部小說帶來巨大的商業機會。
他打算自己執導,把這個故事搬上銀幕。
他打算自己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講這個故事。
他打算自己在電視上演講這個故事。
他打算選擇一本百萬發行量的刊物連載這個故事。
他打算在全國各地報紙副刊連載這個故事。
他打算選擇國內最大一家門戶網站連載這個故事。
他打算為了這部書,簽名售書萬里行……
他寫得很苦,天天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里,人瘦了一圈,頭髮也長了許多。他曾對我們三個人說過,要把現實中的一些事件寫進這部小說里。
東德周是職業策劃,韓浩月是網路作家,龔潮燕是媒體編輯,我們都是作家身邊的人。
他失蹤半個月之後,不知道從哪裡,突然給龔潮燕發來了一封郵件,寄來了這部沒完成的書稿,還有他最初的寫作大綱,以及一些資料。
從此,他杳無音信。
現在,我們來透露一些作家的原始寫作大綱。
寫出來的故事,和最初的構思已經完全不同。我們認為,大綱中透露的一個信息,十分有價值。
作家在大綱的第四章中寫到:
高考落第之後,我一直沒有什麼正當職業,懷才不遇,窮困潦倒。
20歲那一年,我在小鎮文化站幫忙,接待過兩個香港人。他們千里迢迢來到內地的大興安嶺,表面上是來拍攝風光片,其實是想搞到一組人和狼交配的鏡頭。他們出錢收買了我,讓替他們「工作」——首先,我幫他們在山裡捕到了一匹公狼,又用了一周時間,在附近山村物色到了一個窮得叮噹響的寡婦……
在作家準備的參考資料里,還有這樣一段文字:
《魏書·蠕蠕匈奴徒何高車列傳》記述了這樣一個傳說:……匈奴單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國人皆以為神。單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將以與天。』乃於國北無人之地築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請天自迎之。』……復一年,乃有一老狼,晝夜守台嗥呼。其小女曰:『吾父處我於此,欲以與天,而今狼來,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將下就之。其姊大驚曰:『此是畜生,無乃辱父母也。』妹不從,下為狼妻而產子。後遂滋繁成國。故其人好引聲長歌,又似狼嗥……
那麼,伏食是不是那次變態拍攝的產物呢?
伏食的原形,名字其實是三個字。在他和撒爾幸進行「20問」遊戲時,撒爾幸曾問:「你的名字是兩個字嗎?」他答:「否。」
作家在寫作時,給他起了一個名字:伏食。
把這兩個字拆一下——伏,去掉人字旁,是什麼?食,去掉人字頂,是什麼?兩個加在一起又是什麼?
也許,作家對伏食的來歷,早就有所懷疑了。
我們猜測:
18年前,青年時代的作家為了錢,確實一手促成了那場罪惡的拍攝——這件事,成了他靈魂深處永遠的痛。
而那個寡婦竟然懷孕了。
伏食出生之後,漸漸感到自己和正常人類不同,終於有一天,他從一個知情人那裡聽說了自己的身世。這個不人不狼的東西,無法回到山裡去與狼為伍,也不能完全融入於人類社會,痛苦萬分。於是他離開家,闖進西京,歷盡周折,找到了作家……
在故事中,作家曾經寫到:
伏食打電話向撒爾幸披露真相的時候,說過這樣的話——沒他就沒我。還有一句話——如今,有我就沒他。可以看出,伏食對作家恨之入骨。
面試那天,伏食曾對作家說:……我就是因為喜歡你講的故事,才來這個公司應聘的。我也是大興安嶺人,和你同鄉。如果我能得到這份工作,就可以跟你一起工作了。這個夢,我做了18年……
由此說明,伏食的實際年齡並不是24歲,而是18歲。
小時候,每到月圓之夜,他就會跑到山頂去,靠本能的嗥叫,和家裡人對話。漸漸的,它已經學會了用狼的語言和它們交流,溝通。長大之後,他依然保持著這個習慣。就像一個人離開了人類社會,長期和野獸在一起生活,日久天長,就會忘掉人類的語言。他也一樣,長期和人類在一起生活,沒有一個環境讓他嗥叫,時間長了,他就會漸漸忘掉狼的語言……
在玉米花園中,每到月圓之夜,他都在米嘉身邊消失,那就是去和家裡人對話了。他來到高高的山頂上,運足底氣,仰天長嗥,那聲音令人撕心裂肺,毛骨悚然!接著,遠方的深山裡也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