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篇 發展 第二章 工業革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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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推動工業化的動力只是歷史學家的部分任務。歷史學家的另一個任務就是要追溯經濟資源的動員和配置,追溯為維持這一嶄新、革命化的過程所需要的經濟和社會適應。

需要動員和調配的第一項,或許也是最為關鍵的因素,即勞動力,因為,工業經濟意味著農業人口(也就是鄉村人口)的比例明顯下降,而非農業(也就是不斷增長的城市)人口比重急遽上升,而且,幾乎必然引起(如我們所論時期那樣)人口迅速全面的增長。因而,這也意味著主要由國內農業所提供的食物,必先大幅度地增產,此即「農業革命」。(在鐵路和輪船時代到來之前——即我們所關心的這個時代結束之前——從國外大量進口糧食的可能性非常有限,儘管英國從18世紀70 年代以後,最終成了糧食凈進口國。)

長期以來,城鎮和非農業聚居區在英國的迅速增長,都很自然地推動著農業。幸虧英國農業的效率在前工業化時期是如此之低,以致只要對它稍加改良——對畜牧業稍加合理管理,實行輪作制、施肥,以及改進農場設計,或採用新作物——都能產生極為巨大的效果。這種農業變革發生在工業革命之前,使得人口在最初幾個階段的增長成為可能。物價在拿破崙戰爭期間異常高漲之後,緊接著發生經濟衰退,使英國的農業生產慘遭損害,雖然如此,農業發展的動力卻自然地持續下去。從技術和資本投資來看,本書所論時期所發生的變化,在19世紀40年代之前可能相當有限,但在此之後,農業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時代可以說已經降臨。英國糧食產量的大幅度攀升,使得英國的農業生產在19世紀30年代,能夠為數量已達到18世紀二至三倍的英國人口,提供98%的穀物,農業的進步是藉由廣泛採用在18世紀早期開始應用的耕作方法,通過合理化和擴大耕作面積而獲得的。

所有這些進步,並不是經由技術變革,而是通過社會變革——取得的:取消中世紀遺留下來共同耕作的敞田制和公共放牧(「圈地運動」),消滅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經營,以及對土地非商業性的陳舊經營觀念。由於16-18世紀的農業進步為日後作好了準備,因此,英國能夠以獨特的方式,較為順利地從根本上解決土地問題,儘管在過程中不僅常常受到農村不幸窮人的抵抗,而且也受到因循守舊的鄉紳抵制。但是,土地問題的解決,使得英國成為一個由少數大土地所有者,一定數量以營利為目的的租佃農場主人,以及大量的僱用勞動者所組成的國家。在1795年的饑荒年和以後的歲月里,很多郡的鄉紳法官,紛紛自動採納救濟貧民的「斯平漢姆蘭制度」,人們一直把這一制度看作是為了保護舊有的鄉村社會,抵禦金錢關係侵害所作的最後一次有組織嘗試。(在這一制度之下,窮人可從地方稅中得到必要補助,保證最低的生活工資。儘管這一制度用心良苦,但它最終還是使窮人比以前更加貧困。)農業經營者以《穀物法》來保護農業生產,抵禦1815年以後的危機。他們不顧所有的經濟正統主義,這些人把農業視如其他任何行業,只根據獲利的標準來進行判斷,《穀物法》在一定意義上就是一部反對上述傾向的宣言書。但是,這些為抗拒資本主義最終進入鄉村所作的努力,是註定要失敗的。1830年後,他們在中產階級激進派的前進浪潮中,節節敗退。1834年頒布《新濟貧法》(New Pool Law)和1846年廢除《穀物法》,正式宣告了他們的最後失敗。

從經濟生產率的角度看,這項社會變革是一次大成功,從人們所遭受的痛苦而言,則是一次大災難,並且因1815年後的農業蕭條而加深,使得農村勞苦群眾陷入水深火熱之中。1800年後,甚至像亞瑟·揚那樣對於圈地和農業進步抱著如此熱情的擁護者,也為它的社會後果深感震驚。但是,從工業化的角度來看,這些結果也是人們所希望的,因為工業經濟需要勞動力,而除了從先前的非工業領域外,還能從其他什麼地方得到勞動力呢?國內的農村人口,國外的(主要是愛爾蘭)移民,再加上各式各樣的小生產者和勞苦大眾,這些人是最為明顯的勞動力資源。(另有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力供應並非來自這種轉變,而是來自於總人口的增加,就像我們知道的那樣,當時的人口正在飛快增長。但是,這種看法不著要害。在工業經濟里,不僅是勞動力的數量,而且非農業勞動力的比例也必須有大幅增長。這就意味著,本來會像他們的先人那樣留居鄉村的男男女女們,必須在他們人生的某個階段移居他處,因為城市的發展速度快於他們自身的自然增長率。無論如何,城市人口的增加速度,正常情況下往往低於農村,不管農業人口是在減少,保持不變,或甚至在增加。)他們必須被吸引到新的職業中來,或者說,如果——這一點也是最有可能的——他們最初不為這些工作所吸引,不願意放棄他們傳統的生活方式,那麼,就必須強迫他們從事新工作。經濟和社會苦難是最有效的鞭子,更高的貨幣工資和城市生活更大的自由度,這些只是附加的胡蘿蔔。由於種種原因,在我們論述的這個時期里,能夠撬動人們,使他們從歷史形成的港灣中鬆動開來的力量,與 19世紀下半葉比起來依然相當弱小。像愛爾蘭饑荒那樣怵目驚心的大災荒,帶動了巨大的移民浪潮(在1835-1850年間,總數850萬人口中,有150 萬人移居國外。),1850年後,這樣的現象變得很普遍。不過,這種情況在英國要比其他地方更為強烈,倘若不是這樣,那麼,英國工業的發展就會像法國那樣,由於農民和小資產階級的穩定舒適生活而受到阻礙,因為這會使工業喪失它所需要吸納的勞動力。(如果不是如此,英國就得像美國那樣,依賴大量的外國移民。而實際上,英國只是部分依靠了愛爾蘭移民。)

要獲得足夠數量的勞動力是一回事,而要獲得足夠具有適當技能的合格勞動者又是另一回事。20世紀的經驗已經表明,這個問題是一個關鍵性的,也是更加難以解決的問題。首先,所有的勞動者都必須學會如何用一種與工業相適應的方式去工作,也就是說,用一種完全不同於農業生產中的季節性波動,或者說完全不同於獨立手工業者對於他經營的小塊土地能夠進行自我調節的方式去工作,與工業相適應的方式就是每日不斷、有規律的工作節奏。勞動者還得學會對於金錢刺激作出敏銳的反應。在那時,英國的僱主就像現在南非僱主那樣經常抱怨勞動者的「懶惰」,或者抱怨他們的僱工有下述傾向,即掙夠了按慣例能過一周生活的工資,就歇手不幹。這些問題在嚴格的勞動紀律中得到解決(罰款和使法律偏向僱主一邊的《主僕法》等等),但首先採用的方法,卻是儘可能壓低勞動工資,使得他必須持續做滿一周的工作,以便掙得最低限度的收入。工廠中的勞動紀律問題更顯迫切,在這裡,人們經常發現,僱主更加習慣於僱用聽話的(也比較廉價的)婦女和兒童:1834 -1837年,在英國棉紡織工廠的全部工人中,成年男子佔四分之一,婦女和女孩超過半數,其餘的為18歲以下的男性童工。另一項為保證勞動紀律而普遍採用的方法就是訂立轉包合同,或是使熟練工人變成非熟練幫工的實際僱用者,這些方法反映了發生在工業化早期階段小規模的、零零星星的進程。比如在棉紡織工業中,大約有三分之二的男孩和三分之一的女孩就這樣「處在技術工人的直接僱用之下」,從此,他們受到了更為嚴密的看管。在工廠以外的地方,這種獨特的做法甚至更為流行。當然,工頭直接受到錢財的刺激,毫不放鬆對所僱用幫工的監督。

要招募或培訓足夠的熟練工人、技術上受過訓練的工人,難度就更大。因為前工業化時期的技術,在現代工業中能大顯身手的幾乎沒有,雖然還有很多工作,像建築技術,實際上依舊那樣,沒有變化。所幸的是,在1789年之前的一個世紀里,英國緩慢發展的不完全工業化,無論在紡織技術,還是在金屬處理方面,都已經造就了一批相當適用的技術隊伍。所以,在歐洲大陸,制鎖匠是僅有的幾種會操作精密金屬活的手工藝者之一,而他們竟成了機器製造者的鼻祖,而且,有時還冠以「工程師」或「機器師」的名稱(在開礦和與礦業有關的行業中已經很普遍),而英國的水車匠也是如此。英文里的「工程師」一詞,既是指有一技之長的金屬製品工人,又是指設計和規劃人員,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大多數擁有較高技術的工藝人員,就是來自這些在機械方面具有一定技術、能獨立操作的人。實際上,英國的工業化便是依賴於這群末經計畫培育的高技能工人,而歐洲大陸的實業家卻沒這麼幸運。這解釋了英國何以極為忽視普通教育和技術教育,這種忽視將要在日後付出代價。

除了勞動力供給的問題之外,資本供應的問題不大,與大多數別的歐洲國家不同,英國並不缺少能夠立即用於投資的資本。主要的困難在於,18世紀掌握著大部分可供投資資本的有錢人——地主、商人、船商、金融家等等——不願意把錢投資在新興工業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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