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昌都,是西藏第一個升起五星紅旗的地方。昌都戰役是解放祖國大陸的最後一役,此役解決了解放軍能不能進藏維護國家主權的問題。我們一直堅持和平解放西藏這一主調,但西藏反動上層在帝國主義慫恿支持下,對局勢抱有幻想,他們以昌都為中心,以金沙江為防線,企圖擋住人民解放軍的前進步伐。我們在求和不得的情況下,才被迫舉行昌都戰役。

昌都戰役自1950年10月6日開始,至24日勝利結束,聚殲了金沙江以西,類烏齊、恩達以東地區之西藏地方軍和民團,計有西藏地方軍五個代本全部、三個代本大部、加上一些民團,其中有一個代本起義,共計5700餘人。其中代本以上高級官員20餘名;俘獲在西藏地方軍中服務的英國人福特、柏爾及印度人2名,繳獲山炮3門、重機槍9挺、輕機槍48挺,其他長短槍3200餘支,子彈58700餘發,電台2部,戰馬約2000匹。解放軍傷亡114人(包括渡江溺亡人員)。

昌都戰役的勝利完全證實了毛澤東主席的英明預見,被喻為「解放西藏的淮海戰役」。這次戰役消滅了西藏地方軍主力,給西藏地方上層統治集團以沉重的軍事打擊,粉碎了他們勾結帝國主義妄圖阻止人民解放軍進藏的陰謀,促使他們迅速分化,上層中的親帝國主義分裂分子遭到慘敗,他們的頭子攝政達扎不體面地迅速下台,西藏和平解放的可能性陡然增大了。

按一般的軍事原則,消滅了敵人的主力,掃除了前進道路上的障礙,在有保障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長驅直入,繼續前進。但因我們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是真實的,打是不得已而為之,目的還是為了和平,所以在昌都戰役後,從中央到昌都前線,仍是繼續爭取舊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京進行和平談判。經中央與各方的努力,終於1951年5月23日簽訂了《十七條協議》,西藏得以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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