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盧漢起義 第07章 黨在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的工作

1849年12月9日,雲南地方當局宣布起義,成立了「雲南人民臨時軍政委員會」,是為起義當局的最高軍政指揮機關。盧漢要求地下黨派員參加該委員會,但當時雲南地下黨尚未公開,亦未得到黨中央指示,故暫不參加該委員會。地下黨領導考慮到昆明地區敵情比較嚴重,要鞏固革命成果,維護昆明社會安定,必須及時肅清暗藏敵特,黨組織應積極領導這一場肅反鬥爭,並爭取掌握公開專政機關。乃通過聯絡員與盧漢商定:成立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建議委派宋一痕為處長,實際工作,由我黨派人主持;下面的工作人員,亦由我黨調配。

12月11日,市委副書記賴衛民傳達上級指示:決定原市委對敵工作領導小組一分為二,成立昆明市委臨時軍隊工作委員會及市委保衛部。保衛部的任務是鎮反肅特及維護昆明社會治安,由市委副書記賴衛民領導,田秉熙、朱人傑、田培寬為部委,朱、田二人進入公安處主持工作。1950年元月初,又調來原對敵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吉星明,補為保衛部部委。

12月13日,公安處正式成立,一場由我黨領導的大規模搜捕敵特的鬥爭,拉開了帷幕。

保衛部根據敵工工作幾年來調查整理彙編成冊的敵特名單,以及各條戰線黨盟組織轉來的大量群眾檢舉揭發材料,每天由公安處開出逮捕名單,經賴衛民批准,由公安處派專人分批率領從學委抽調來的黨盟員約200人參加逮捕,16日以後,義勇自衛總隊調武裝配合各警察分局「警盟」成員,連夜進行搜捕。經過11個晝夜的大規模搜捕,面上的敵特已大部分落網,從而保障了昆明保衛戰時的城內安定局面。搜捕工作一直進行到2月底,共捕獲敵特反革命分子1290人(包括起義當局10~12日逮捕的),對解放後昆明的社會治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公安處並進行了監獄管理及審訊工作,到3月初,全部被捕人員及檔案材料完整移交軍管會公安部接管。

回顧這一場肅反鬥爭,雲南地下黨從雲南的實際條件出發,不失時機地將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作為昆明市委直接領導的公開肅反機關,實行了黨統一領導下的專門機關和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針,這無疑是黨組織的重大的正確決策。在解放大軍尚未進城接管之前,地下黨第一次行使了無產階級專政的職能,這在全國城市解放中尚無先例,是昆明地區肅反鬥爭的一大特點。

調查掌握敵特組織的人員情況,歷來是我黨城工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早在1948年,在高志遠領導下,敵情工作小組就動手調查掌握了一部分敵特組織人員名單、照片和住址。

「七·一五」事件後,我們曾向敵特兩次指名投遞警告信,引起敵特的震動。隨著敵工工作的開展,我們在敵人軍、警、憲、特中,廣泛開展爭取、分化、瓦解工作,建立了我黨領導下的秘密外圍組織「救盟」、「軍盟」、「警盟」。敵特組織系統、人員情況正逐步為我所掌握。高志遠指定由田培寬專門進行彙集整理。1949年6月,全國解放已成定局,賴衛民接替高志遠領導敵工工作,提出進一步彙編敵特名單,作為解放昆明時鎮反肅特的依據,此項任務仍由田培寬負責,內容包括組織系統、姓名(及化名)、年齡、籍貫、住址、職務、罪惡事實、來往關係、像貌特徵等,並儘可能取得照片。為了便於保管和攜帶,採用32開小筆記本,蠅頭小楷書寫,一式三份,共彙集了300餘名敵特人員情況,計畫在解放軍進入雲南時,派田培寬攜帶該冊潛出昆明,交解放軍領導隨軍進入昆明,執行搜捕任務。後因雲南和平起義,該名冊就成為我保衛部執行鎮反肅特的重要依據。

材料的來源,主要從敵工工作所屬的「救盟」、「軍盟」、「警盟」成員中取得,也有地下黨各條戰線轉來的情報。如刑警大隊附潘少卿,與我黨建立工作關係後,即提供在昆洪職的「特警班」一至五期集體照片一張,還有部分個人照片及中美合作所訓練班一、二期的個人照片,並標出姓名及單位。1947年被軍統開除的程燦章,加入「軍盟」後,提供中、軍統特務共300餘人的名單(主要是全國各地特務)。「民青」成員周映邦(後入黨)等,機智地從警察總局會計室工資名冊中,抄在警察系統及刑警隊的特務名單。省警務處管理檔案的「新聯」成員李佐臣,抄出在雲南警宮中「特警班」畢業的軍統人員名單。因此,警察系統特務的情況,基本為我黨所掌握。此外,還有一些成員提供了不少單個的或零星的材料;各條戰線組織也按市委統一部署將各單位特務及反動骨幹的名冊材料轉來。在昆明起義前夕,市委敵情工作小組已基本掌握國民黨保密局滇站各公開秘密組織的大部分人員名單,以及部分外地潛逃來昆特務人員名單及住址。這就給我黨鎮反肅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昆明地下黨預見性強,動手早,除依靠專門工作外還廣泛動員各條戰線黨組織調查彙報特務組織材料並由專人彙編成冊,是其成功的經驗。同時,這也證明了我黨主要採取拉出來的方針,在敵人陣營發展外圍組織,建立關係的做法是正確的,也只有從敵人內部,甚至是一些中上層人員中,才能獲取較多的可靠情報。

12月12日,根據市委決定,朱人傑、田培寬二人在崇仁街經我黨與起義當局的聯絡員楊青田介紹給臨時軍政委員會委員楊文清及宋一痕。13日下午,由宋一痕主持,在太和街100號原王巍住宅正式成立公安處,宋一痕宣布公安處工作由地下黨派來之李華(朱人傑)及方少山(田培寬)主持。此後,宋在五華山辦公,只是有時來處過問一下總務等一般事務,一切業務,均由朱、田二人秉承市委賴衛民指示辦理。

隨著工作開展,組織上又陸續從警察界及學校調來一批黨盟員進入公安處,總數約40多人,1950年元月初,市委保衛部吉星明,也化名艾光卿調進公安處加強領導。此時公安處共有黨員6人,成立了黨的支部,由田培寬任支部書記。另有「民青」、「新聯」、「警盟」、「軍盟」成員40餘人,在黨支部領導下進行工作。故公安處實際工作人員,皆為我黨盟組織骨幹力量所組成,分設秘書組、行動組、審訊組、總務組。

根據市委決定,公安處中心任務是搜捕和管押,對任何人均無權處理,俟接管後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為了徹底肅情敵特,分化瓦解敵人,公安處採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公安處加強了審訊工作及監獄管理,號召被捕敵特立功自贖,坦白交待,從而擴大線索,捕獲一批漏網敵特,並繳獲了電台2部,槍支30餘支。

為了分化瓦解敵人,昆明保衛戰一結束,便張貼布告,在原警察二分局門口設立自首登記站,對前來登記的國民黨特工人員,不抓不判,令其立功自贖。如滇站昆明組長李瑞蜂、軍統電台台長陳瓊、刑警隊一名組長以及該隊其他一些特務,都前來進行自首登記。

一組長帶鋪蓋前來登記,準備坐監,但登記站讓他回家,其對此感激涕零。有此先例,一時間不少隱藏的敵特,紛紛露面前來登記。為了進一步肅清漏網敵特,公安處還領導開展了一部分社會偵察情報工作。有以「新聯」成員周自榮,「民青」成員褚伯偉、劉步雲、李丕原為首的三個情報小組;有以「救盟」成員郭蔭南、周時敬、段葵,「民青」成員張應武,情報關係謝金碧等人組成的情報小組;有在服務行業由黨員郭繼先領導的三個反特小組;還有自首登記特務組成的一、二、三組,定期向公安處彙報情況。

這些偵察情報小組共60餘人,分布在昆明各地區各階層,再與監獄中特務的坦白檢舉結合,形成在市委保衛部和公安處領導下的情報網。這充分體現了專門機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公開與秘密相結合的肅反方針,執行了嚴厲鎮壓與分化瓦解立功自贖相結合的政策,便這次鎮反肅特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這次鎮反肅特工作,沒有出現什麼大的失誤和混亂現象,主要歸功於黨的正確領導。市委直接領導了保衛部,公安處實質上就是保衛部的公開機構。保衛部同時領導了起義的昆明市警察局。即使是盧漢的保安司令部的情報組主要人員,也系我黨派入的黨的外圍組織成員,因此,也屬保衛部領導。在起義初期由警備司令部派出的軍警聯合行動組,主要是情報組中我方人員根據保衛部提供的材料,執行了部分搜捕任務。黨組織對敵情工作,一貫重視,動手早,材料準備充分,故公安處開出逮捕名單,一般比較準確;又經過賴衛民的批准手續,從13日即統一在公安處領導下執行,防止了亂捕亂放情況的出現。公安處及時清理了起義時警察局系統的在押人員,將特務及重大特嫌轉移到昆明監獄分別管理,總的說來,這次鎮反肅特,基本上做到了不枉不縱。

公安處在太和街奮戰了六天六夜,因昆明保衛戰而遷到圓通山,隨即遷往三合營25號,直到1950年3月初軍管會公安部成立,合併入公安部。大部分工作人員,陸續分配到公安戰線上繼續工作,部分人員調回原單位。昆明監獄及全部在押人員,連同預審檔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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