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漁陽鼙鼓動地來

公元755年安祿山叛唐,自漁陽(今日薊縣附近)以十五萬之眾南下攻佔洛陽,繼之於次年取長安,迫得玄宗李隆基(即唐明皇)奔蜀,是唐朝由盛而衰的一段分水嶺。有些歷史家以為這事去618年唐之代隋為135年,距唐祚之終(公元906年)則為151年。這一盛一衰的階段,其長度也大致相等。

小時候上學,還沒讀到安祿山的身世和他的反叛事迹,卻先聽到楊貴妃的故事。主要的原因是國文課本中選了白居易的《長恨歌》。當老師吟誦「遲遲鐘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時,抑揚宛轉,縱使是鐵石心腸,怕也會為之同情落淚。再加上歷來文人的渲染,如與白詩並行的《長恨歌傳》即稱「天寶十載(751年),避暑驪山宮,秋七月,牽牛織女相見之夕,夜始半,妃獨侍上,憑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願世世為夫婦,言畢,執手各嗚咽」,情節哀艷離奇。又再有五年之後,「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娥眉馬前死」的慘劇,更增加故事的情感分量,怪不得其人其事傳誦千古。甚至在抗戰期間的重慶,也有1942年國立音樂院排演黃自所作《長恨歌》一事。作者也就是《焦土抗戰》的作者——這時完全置敵機轟炸戰火蔓延的情形於度外了。在兩小時內台上音樂院的師生和台下的聽眾重新體會一千兩百年前一個「英斷多藝,尤知音律」的君主和他「姿質豐艷,善歌舞」的妃子當初恩愛與以後生離死別憂恨纏綿的情節。畢竟任何的金科玉律,也要容許一二例外吧!這次演唱,倒也沒有被人攻擊說是逃避大敵當前國運如絲的現實,放棄各人戰時的崗位,而去同情一個只顧本身安樂不計生靈塗炭的獨夫和一個顛倒社稷的國家妖孽。

其實「人本主義」是人類一種共通的性格,白居易的詩既具有這性格,則不論其所敘故事與目前政策有無依違,總之不能禁斷。縱有傳統中國專制政府的莊嚴與道學家之刻板,《長恨歌》仍是千古傳誦,也能通過抗戰而流傳至今。

然則白居易到底不是嚴肅的歷史家。即陳鴻的《長恨歌傳》也承認白「詩多於情」逡詩的目的就是要讓這故事經過他筆下「潤色」而不至於「與時消滅」。所以《長恨歌》只能作國文教材,不當引入歷史課目。雖說白詩作於806年,去「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才五十年,與所敘事相去並不遠。

白居易沒有提及當馬嵬坡悲劇發生時,唐玄宗已將近七十一歲(中國傳統或稱七十二歲),楊貴妃也三十八歲。在今日駐顏有術的條件下,一個女人三十八歲不能算是年齡太大,但是在中世紀就很難能有「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吸引力量了,可見得白詩聽任感情奔放有浪漫主義色彩。至於詩中人兩方年齡有這樣大的差別,則是因她於745年封為貴妃之前為「太真妃」,更前則為「壽王妃」。原來壽王李瑁,不僅是玄宗的親生子,而且是他所寵愛的武惠妃所生,曾一度被提出有被立為太了作玄宗的繼承人之可能。所以楊玉環被玄宗李隆基寵愛之前確是他自己名正言順的兒媳婦。《舊唐書》沒有提到這重關係。只說:「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惠妃薨,帝悼惜久之,後庭數千,無可意者,或奏玄琰女姿色冠代,宜蒙召見,時妃衣道士服,號曰太真。既進見,玄宗大悅,不期歲,禮遇如惠妃。」直到宋朝歐陽修等作《新唐書》才提出「始為壽王妃」。《資治通鑒》則記入開元二十三年(735至736年間)「十二月乙亥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據算當時她十七歲左右,與李瑁為夫婦後至少已一年才被玄宗召見(因為武惠妃也是在年底去世)。《長恨歌傳》則稱「詔高力士(宦官)潛搜外宮,得楊玄琰女於壽邸」。如果此事發生於武妃去世後不久,則楊玉環可能以「女道士」的身分和「太真妃」的名義與玄宗保持曖昧關係至少達七、八年之久。因為直到天寶四載(745年)官方紀錄才稱「冊太真妃楊氏為貴妃」。

可是玄宗之「亂倫」始終不是問題的焦點,壽王李瑁以後也未再產生任何周折。龍武軍(侍駕的御林軍)在馬嵬坡逼著皇帝將他的愛妃交高力士縊死,一是因她之故,玄宗生活糜爛,到流連荒亡的地步。二則朝廷又因她用其從兄楊國忠為相,安祿山的問題,大部由他激成,以後不可收拾,自應由他負責。關於後者,牽涉唐代國防,因素較多,容下一節「九重城闕煙塵生」再談,現在說宮廷生活。

《新唐書》說:「天寶(玄宗的第二個年號,始自742年,以前則為「開元」)外奉軍興,內蠱艷妃,所費愈不貲。」因為《新唐書》成於北宋,作者的道德立場又較作《舊唐書》者為堅強,對楊貴妃一家更是指責不遺餘力。書內說及天子每年十月赴華清宮過冬時,妃之從兄及諸姊幸從,「遺鈿墮舄,瑟瑟璣排,狼藉於道,香聞數十里」。也就是珠玉首飾鞋襪一路亂丟亂甩,不可收拾,顯然是誇大其辭。

這種指責也牽涉到中國歷史上經常發生的一種問題:真的皇室生活奢侈,就是「腐化」的徵象,而必至國破家亡?我們知道八世紀的長安,確是有一種昇平氣象,高級仕女,穿著印花的綢衣,頭髮挽髻,眼眶之外則施以各種色彩,有如今日之Eye-Shadow,即女性亦打馬球(Polo),吹奏小型樂曲,一到各種季節,宮女之作拔河戲者一次總有好幾千人,較之明清已現代化得多。難道這些人文的因素統是不該有,一定要退步到茅茨土階,天子穿浣衣,食不兼味,后妃也衣不曳地,甚至上下都窮才人心舒暢?要是今日我們講歷史也仍因襲傳統的立場,如何能迎合時下的現代化?又如何能使中國史與世界史銜接?

可見得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的歷史環節未被提出:前人以為一切都是道德問題,而玄宗唐明皇李隆基一朝,則已產生了一個極為嚴重的技術問題。

公元754年,也就是安祿山反叛之前一年,戶部統計全國共960多萬戶。這和初唐的三百多萬比較,當然有了顯著的進步,其原因也不是人口突然增了三倍。而是七世紀初期,開始均田制,原則上加入版冊上的戶口,就國授田。不管是采登記的戶口原來已經領有的田土來算數也好,或者真是政府重新分配而授與的田土也好,下級政府向人民抽稅時就要保障他們有田,所以除了最初登記的三百多萬戶之外,以後的增加,就非常的吃力。例如高宗朝652年,在安祿山叛變前約一百年,全年只增加戶十五萬,約佔當時登記戶數百分之四。另一方面講,則均田制、租庸調製和府兵制縱有很多的缺陷,仍維持了一個相當容易掌握的下層機構。我們也可以想像從武后到玄宗初年,第二帝國倚賴著以這簡單數學公式作主的間架性設計,將它的實際威權從一個基本核心的關隴區域和東部洛陽推廣到全國各地是一種經年累月緩而持重的運動。選舉制度提拔新人不計門戶,也要長時間之內才有功效,而唐朝創行所謂「銓敘」,有所謂「三銓三敘三唱而後擬官」的辦法,要自春至夏,才能完畢。這尤其需要下層的民政和財政的事項簡單雷同,中樞才能將官職成批分派。所以與前述間架性設計配合適當。

公元723年玄宗任用宇文融為「勸農使」,執行所謂「括戶政策」。其原則是現下版籍無名的戶口,若不是逃戶,就是客戶,也不究既往,一律著令自首。登記之後免六年賦調,只是輕稅入官。這辦法成功,「諸道括得客戶凡八十餘萬,田亦稱是」。只是就遇到很多官僚的反對。難道規避賦役的人戶應當讓他們違法?以免罰輕稅而鼓勵他們自首則是苛政?這問題要根據當日官僚組織的特點解釋。傳統的官僚政治表面管轄廣泛,實際掌握不深,其行政效率靠由上至下加壓力,並非循照經濟原則,所以只能鋪擺場面,對數目字無法精密核算。各官僚居留於城市之中,胥吏短少,也不能經常體會到鄉村各種情形,而最怕變態,此時誰系主戶,誰系客戶,誰應照原來的租庸調征課,誰可以在六年免徵,可能產生無數的糾纏。簡言之,這種結構與現代化組織基本不同之處,則是缺乏民間商業的組織在旁督責襄助,擔負其一部行政費用,而責成其照法律條文不折不扣的施行。這也是管制大量的農民,只能以集體的辦法和預定的數學公式對付之一大主因。唐代的租庸調製,至此已發生問題,兼并盛行,人民遷移,版籍紊亂,宇文融的辦法為不得已,但是執行時仍在各地產生不同的困難。

可是玄宗後期三十年,戶口登記從七百多萬增至九百六十萬,已經給官僚機構相當的困難,各處文牘山積,很多事項除非高級長官親身受理,無法定奪。而賦稅既增加,則有韋堅的增加督運效率。韋堅是太子妃之兄,此人若生在近代的歐洲,必為商業經理能手。他在741年任水陸轉運使,於是修改水道,在長安城外鑿成一座人造湖,又集中船舶將江淮南海一帶物產分別陳列,駕船入則大笠芒屢,婦女則鮮服靚妝,又歌唱助興,儼如現代之商業展覽會。只是這樣一來,他造成了一個半官半商又不官不商的組織,在現存政治體系之外,也將既有的會計制度弄得文不對題,所輸入的物資則一般為消費品。

這還不算,傳統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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