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身陷政治鬥爭,胡雪岩遭李鴻章暗中算計 遭人算計

即令如此,公文往返,也得半年工夫。其時局勢又已有變化,李鴻章的回任已經定局了——從張樹聲父子無意間得罪了張佩綸以後,李鴻章發覺張樹聲對北洋有「久假不歸」之勢,便利用時機,極力拉攏張佩綸,走李鴻藻的路子,搞出來一個與張樹聲各回本任的結果。但李鴻章母喪尚不滿一年,而朝鮮的內亂已經平定,不必再動用武力,就沒有「墨絰從軍」而且「奪情」的理由,好在洋務上棘手之事甚多,以需要李鴻章與各國公使折衝的借口,將李鴻章留了下來,等待適當的時機再頒回任之諭。

當李鴻章自合肥老家入京時,在上海住了好些日子,對左宗棠打算驅逐李鴻章勢力出兩江的情形,印象深刻。同時,對洋務、軍務的見解,大相徑庭,像中國與法國在越南的糾紛,李鴻章認為「彼欲難饜,我餉難支」,應該和平了解,決不可用武;而左宗棠主張支持助越拒法的「黑旗軍」劉永福,不但以軍火接濟雲貴總督岑毓英轉以援劉,而且正式致書總理衙門,認為「主戰主和,不難一言而決」,目前的情勢,「不但泰西諸邦多以法為不然,逆料其與中國不協,必致事無結束,悔不可追」,就是法國亦何嘗不顧慮,真要與中國開戰,危險甚大,不過勢成騎虎,不能不虛張聲勢,如果中國動搖,適中其計。他說他「默察時局,惟主戰於正義有合,而於時勢攸宜,即中外人情亦無不順。」

就因為他一直有這種論調,所以朝廷特派李鴻章前赴廣東督辦越南事宜,這是一個名義,實際上李鴻章並不必赴廣東,在上海、在天津,都可以跟法國公使寶海談和。但如左宗棠不斷鼓吹武力干預,到最後恐終不免要到廣東去指揮對法戰事,那一來只怕非身敗名裂不可。

當然,總署亦很持重,不會輕信左宗棠的「正義」說,只是李鴻章跟寶海的交涉,因此而愈感困難。

對法如此,對英亦常使李鴻章傷腦筋。英商的海洋電報線希望由吳淞接一條旱線到上海,左宗棠堅持不許;英商希望減輕繭捐,左宗棠亦表反對。而最使李鴻章為難的是,左宗棠倡議洋葯土煙加厘一事。

「洋葯土煙」皆指鴉片,「加厘」便是加「通行稅」。左宗棠認為鴉片流毒無窮,主張寓禁於徵,奉旨允准後,會同李鴻章與英國公使威妥瑪交涉。

威妥瑪提出洋葯進口增加稅,行銷內地在各關卡所征厘捐不增加,左宗棠也同意了,但每箱的進口稅,中國要一百五十兩,英國只願繳八十兩。相差太巨,一直沒有成議。

以後左宗棠外放,交涉由李鴻章接辦,而威妥瑪奉調回國,希望此一交涉能如英國的條件談成功,增添他回國以後的面子,李鴻章有心幫忙,卻以左宗棠的不肯妥協,以江督的地位表示反對,搞得事成僵局。

但在事業上最大的衝突是,李鴻章原主「海防」,而張佩綸有個專設「水師衙門」創辦新式海軍之議,大為李鴻章所欣賞。但左宗棠一到兩江,巡閱過海口及長江以後,改變了他原來「陸防」的主張,特意將水師出身的彭玉麟請了來,商量造新式兵艦,而且已經開始在辦了。左宗棠首創福建船政,對此道不能說他是外行,因此可以預見的是,將來創辦新式海軍,左宗棠決不容北洋單獨掌權。「海防」、「陸防」之爭,只要打倒了他的理論,便無他慮,如今左宗棠亦主張海防,那就變成彼此競爭著辦一件事,權不能獨專、事不能由心,是李鴻章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

因此,無論看眼前,算將來,李鴻章認為左宗棠是非拔除不可的眼中釘。

這得從翦除左宗棠的羽翼著手。李鴻章手下的謀士,都有這樣一種見解,且認為第一個目標,應該是胡雪岩。

於是上海道邵友濂,便與盛宣懷等人,秘密商定了一個打擊胡雪岩的辦法,在洋債還款這件事上,造成胡雪岩的困窘。

其時胡雪岩經手,尚未清結的借款,還有兩筆,一筆是光緒四年八月所借的商款,華洋各計,總計六百五十萬兩,洋款不借商款,其中別有衷曲。原來光緒三年,由胡雪岩經手,向滙豐銀行借款五百萬兩,借還均用實銀,條件是月息一分二厘五,期限七年,連本帶利分十四期拔還。

每期六個月,仍由浙、粵、江海、江漢四關出票,按期償還。此外有個附帶條件,即商定此項條件後,如果借方作罷,三個月內關票不到,則胡雪岩罰銀十五萬兩,滙豐如果三個月內不交銀,罰款相同。

這筆借款由於兩江總督沈葆楨的介入,一波三折,拖延甚久,其時西征軍事頗為順手,劉錦棠率軍自烏魯木齊南進,並分兵與陝西提督張曜會師吐魯番,一舉克複,回亂首腦之一的白彥虎倉皇西遁,劉錦棠亦推進至吐魯番盆地西端的托克遜,回眾投降者兩萬餘人。但回部首腦經和碩、焉耆,出鐵門關在庫爾勒地方,跟俄國軍方搭上了線,而西征軍卻因糧餉困難,無法西進,左宗棠著急得不得了。好不容易在五月里談成功了這筆洋債,至少望梅止渴,軍心先是一振,同時在上海、湖北、陝西的三處糧台,借商款應急,亦比較容易措手了。

哪知在辦手續時,起了波折,原來英商滙豐銀行貸款,照例要由總理衙門出面,致英國公使一個照會,敘明借款條件等等,由英國公使再轉行總稅務司及駐上海領事,轉知滙豐銀行照辦。

這一來,如果貸款放出去收不回,便可由英國向中國交涉,這通照會實際上是中國政府所出的保證書,所以由滙豐銀行擬好稿子,交給胡雪岩,再經左宗棠咨請總理衙門辦理,而滙豐的稿子中,說明「息銀不得過一分」,然則左宗棠的奏摺中,何以說是月息一分二厘五?為此,其中處於關鍵地位的總稅務司赫德,表示這筆借款不能成立。

這當然要查。左宗棠根據胡雪岩的答覆回奏,說滙豐的息銀,只有一分,誠然不錯,但付款辦法是以先令計算,折付銀圓,這種銀圓,一向在東南各省通用,稱之為「爛番銀」,西北向不通用,所以仍舊須藉以兩為單位的現銀。

但先令的市價,根據倫敦掛牌,早晚不同,到時候如果匯價上漲,胡雪岩便要吃賠賬,所以接洽德商泰來洋行,「包認先令」,這要承擔相當風險,泰來洋行得息二厘五,並不為多。

左宗棠表示,此案「首尾本屬一貫」,只是前次「未經聲敘明析」,又力言胡雪岩「息借洋款,實無別故。」很顯然的,這是左宗棠硬頂下來的,朝廷不能不買他的老面子,左宗棠心裡卻覺得很不是味道,從此對胡雪岩的信用,便打了一個折扣,可是卻不能不用胡雪岩。

胡雪岩當然亦想力蓋前愆,於是而有借商款的辦法,這年——光緒三年年底,左宗棠寫給胡雪岩的複信說:「今歲餉事,拮据殊常,非樞邸嚴催協餉,籌部款,大局已不可問。洋款枝節橫生,非閣下苦心孤詣,竭力維持,無從說起。現在年關滿餉,仍待洋款頭批速到,始夠支銷,除清還鄂欠外,尚須勻撥陝賑及甘屬災黎,所余洋款,除清還滬局借款外,核計敷至明年夏秋之交而止,此後又不知何以為計。尊意以為兵事可慰,餉事則殊可憂,不得不先一年預為之地,洵切實確鑿之論,弟心中所欲奉商者,閣下已代為計之,非設身處地,通盤熟籌,不能道其隻字,萬里同心,不言而喻。」

原來胡雪岩早替左宗棠算過了,年底本應發餉,陝甘兩省旱災要賑濟,再還了湖北、上海兩處借款,到得明年夏秋之間,便又是青黃不接的時期了。借款籌餉要早一年便須著手。

可是洋款已不能借。借洋款是國家的責任,雖說由各省協餉,但災荒連年,各省情形都不好,欠解西征協餉,無法歸還欠款,仍須政府設法,所以根本不能再提洋款。而且左宗棠因為借洋款,要受赫德的氣,自己亦不大願意借洋款,尤其是英商的款子。

胡雪岩想到左宗棠說過,「息耗太重,如果是商款,楚弓楚得,倒還罷了。洋人賺了我們重利,還要多方挑剔,實在不甘。」同時又一再表示,「何必海關及各省出票?倒像是各省替陝甘來還債,其實還的還是陝甘應得的協餉。我主持西征,籌餉我有全權,協餉不到,先借款子來接濟,這就是所謂調度。商人如果相信陝甘相信我,由陝甘出票就可以了,何必勞動總署?」

因此他設計了一套借商款的辦法,往返磋商,終於定議,由胡雪岩邀集商股一百七十五萬兩,另由滙豐「認股」一百七十五萬兩,合共三百五十萬,組織一個乾泰公司負責借出。照左宗棠的計算,在七年之中,陝甘可得協餉一千八百八十萬以上。除還洋款以外,至少尚有千萬之多,所以借幾百萬商款,一定能夠清償,但協餉收到的日期不一,多寡不定,所以提出來一個「機圓法活」的要求,第一,不出關票;第二,不定年限,可以早還,亦可以遲還;第三,有錢就還,無錢暫欠,利息照算,不必定為幾個月一期。

這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胡雪岩只能替他辦到不出關票,此外年限定為六年,期次仍是半年一期,利息是一分二。當然借商款亦須奏准,左宗棠於光緒四年八月十六日出奏,一個月以後奉到廷寄:「借用商款,息銀既重、各省關每年除劃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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