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理論上說,現在已經進入新的一天了。

陳超看了一眼牆上的掛鐘,然後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那掛鐘樣式古樸,看來店主為了營造舊上海金迷紙醉的氛圍,真是下了一番工夫,連這樣的細枝末節都未曾放過。

不必再兜圈子了,已經是星期五了。賈銘基本上已經不可能在庭審前再去殺一個人了。

於是陳超拿起桌上的銀鈴,搖了搖。

白雲應聲走進包間。她已經換掉之前那身鄉下姑娘的裝扮,穿上了一件華貴的禮服,彷彿一朵美麗的夜來香。

「請問您有什麼需要嗎?」

「上今晚的主菜吧,」陳超說道,「不要忘記任何細節啊。」

「請您儘管放心。」

白雲離開之前,點燃兩根蠟燭擺到了餐桌上。

面對這略顯詭異的情景,賈銘選擇了一言不發。

陳超點燃一支香煙,默默地吸著。整個包間陷入一片寂靜之中,靜到能聽見掛鐘時針走動的聲音。

忽然間,電燈全部熄滅。黑暗中,桌上兩根蠟燭發出昏暗的光。這時,包間的門再度被打開,白雲回來了。

她光著腳走進房間,身上穿著一件紅色的旗袍。那旗袍的開衩被撕破了,胸前的紐扣也都沒系。

賈銘站起身來,臉色煞白,彷彿見了鬼一般。

這一幕不禁讓人想起包公案中的一個傳奇故事:罪犯看到被他殺害女人的「陰魂」之後被嚇壞了,於是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

看得出,賈銘頗費了一番力氣才讓自己重新坐回到座位上。他低著頭,試著不去看這個穿著紅色旗袍的女人,並不停地用紙巾擦著額頭的汗水。

白雲端著一個小火爐,上面坐著一個玻璃罈子。她把它們放到桌上,俯身點燃了爐火。透過那沒系扣子的旗袍前領,隱約可以看到她飽滿的雙峰。

玻璃罈子里有一隻甲魚。它若無其事地在湯里游來游去,兩隻眼睛不斷向罈子外面張望,全然不知水溫正悄悄升高。水煮活甲魚,又是一道「猛菜」。爐中充其量只能算是文火,所以這道菜要煮很久。

「罈子里的湯是用扇貝和雞肉精心煲成的,」白雲介紹道,「隨著溫度增高,甲魚會在湯里掙扎,這樣它的肉會別有風味。另外它掙扎的過程也會讓湯汁更加美味。」

「不同尋常的飯店,不同尋常的菜品啊,」雖說額頭直冒冷汗,賈銘卻依然保持著鎮定的神態,「連服務員的服裝都這麼不同尋常。」

「這座飯店曾經是一處私宅,而女主人是一位絕色美女,尤其她身穿旗袍的時候更是傾國傾城。」陳超說道,「我不知道她當年穿的是不是這樣一件旗袍,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做過這樣的菜。難道您不覺得這道菜跟那個兇手殺人的過程很像嗎?看著受害者絕望地掙扎,並從中獲得精神上的快感和滿足。」

「您真會聯想。」賈銘冷笑道。

事實上賈銘也面臨著相似的命運。陳超望著罈子里的甲魚,彷彿看到它幻化成一個小男孩兒的模樣,徒勞地掙扎著……

陳超忽然感到胃裡一陣翻滾。

但作為警察,他必須堅持下去,將殺害了包括曉紅在內幾名年輕姑娘的兇手繩之以法。

「很殘忍是嗎?」陳超喃喃自語道,「我也會做……」

「陳隊長,您走火入魔了吧?」

「沒有。」

陳超站起身,從衣帽架上取下他那件外套,給白雲披上,說:「小心著涼。謝謝你幫了我這麼大的忙,這兒沒你的事了,不早了,你該回去跟家人團聚了。」

「不,我不回去。」白雲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望著為她披上外套的男人,無限溫柔地說道,「我在外面等你。」說完,她離開了包間。

陳超轉向賈銘,說道:「賈先生,說句實話,今晚實在不適合講故事,更不適合吃大餐。」

「您的意思是冬至應該與家人團聚吧。」

「首先我感謝您為我填充了故事裡的那些漏洞,」陳超說道,「不過我覺得咱們也應該打開天窗說亮話了。」

「您這是什麼意思?您之前說是要講個故事的。當然我也明白這故事裡可能涉及一些別的東西,可怎麼說著說著就說到紅色旗袍連環殺人案上來了?!」

「咱們不用再遮遮掩掩的了。賈先生,你就是我所講的故事裡的主人公,也是紅色旗袍案的兇手。」

「陳隊長,您可以隨心所欲地寫你的小說,但這樣的指控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您既沒有物證也沒有人證。」

「證據早晚會有的,但說句實話現在它們的意義已經不大了。即便沒有證據,兇手早晚也會開口的。」

「憑什麼?我覺得您真的有些走火入魔了。從一個讀者的角度看,我覺得您根本就不能把故事裡寫的這些情節訴諸真實的法律程序,」賈銘依然竭力保持著鎮定,擺出一副旁觀者的架勢,「如果您真有那份自信,早就不寫小說,改寫結案報告了。」

「你提到了『小說』這個詞。我倒要提醒你,這還是一部紀實文學。如今紀實文學更受歡迎。」

「你所說的『紀實文學』是什麼意思?」

「這是一篇關於梅老師母子的真實故事,這座老洋房見證了這故事中提到的一切。這樣的故事很多人都會感興趣的,我甚至暫時都不用提及紅旗袍案的事,只要隨便點上幾筆,這本小說的銷量就肯定會很不錯。」

「難道為了書的銷量,你就這樣自甘墮落嗎?」

「我要寫的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悲劇以及它對現在這個時代的影響。作為一名警察和一位作家,我不覺得這有什麼自甘墮落的。如果這書的銷量不錯,我會把所有的稿費和版稅收入捐給南京的一家私人『文革』博物館。」

「你可別忘了,寫紀實文學也許會因為誹謗而惹上官司。」

「我是一名警察,我以警察的方式創作。我所寫的細節都是以事實證據為基礎的,幹嗎要擔心惹上官司?這本書一定會引起公眾的關注,還會吸引很多記者,他們會仔細分析書中所有與紅旗袍案有關的內容的,別指望他們遺漏細節。另外,除了文字,我還有一些吸引眼球的東西呢。」

「你到底還有些什麼底牌沒亮出來?」賈銘問道。

「還記得我在電話里跟你提到的那些照片嗎?哦,對了,不好意思我忘了早點兒拿出來給你看。當時那個攝影師用了四五卷膠片,對吧?我會把它們全部發表出去的。」說完,陳超拿出照片,攤在桌上。

看上去賈銘用盡了全部意志力才忍住沒去碰桌上的照片。他裝做漠不關心地瞟了一眼,淡淡地說道:「我不知道您說的是些什麼照片。當然,是否發表它們,是您的權利。」

「其實這權利不在我,而在那位攝影師的遺孀。對於一個生活困苦的老婦人來說,發表這些照片換點稿酬,對她維持生計也能有點兒幫助。」陳超舀了一勺湯,然後再次拿起那本《中國畫報》,「知道嗎,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的時候,想到的是《奧賽羅》里的一段話:『要是我現在死去,那才是最幸福的;因為我怕我的靈魂已經嘗到了無上的歡樂,此生此世,再也不會有同樣令人欣喜的事情了。』怎麼樣,挺荒謬的吧?不過我後來漸漸理解了你給每個受害者都穿上紅色旗袍的原因。你要記住母親最幸福的時刻,因為那同時也是你最幸福的時刻。公正地說,你殺人的那一刻,或許也想讓那些受害者們體驗那種幸福和美麗吧。

「所以我會作出暗示,讓人們注意到這些照片與紅色旗袍殺人事件之間存在聯繫。有幾張照片上梅老師的旗袍領口是沒系扣子的,而有幾張照片上她是光著腳的,更不用提旗袍相同的款式、面料和做工了。我諮詢了一位旗袍方面的權威專家,他會為我做旁證的。再看看照片拍攝的背景,是一處私家花園。除了最後一位死者之外,其他死者的屍體都是在有花有草的地方找到的。而這種帶有象徵意義的相似性也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發現第一名死者的那個花壇正對著音樂學院大門!」

「你這明顯是在誤導別人……」

「不,我有必要去誤導別人嗎?」陳超說道,「這座老洋房飯店的前身就是明宅,而當年明宅美麗女主人的照片就能說明一切。我手頭上現在一共有大概八十張照片,除了用在我這本小說里,我還會提供給報刊媒體一兩張——這樣能引發不少關注吧。還有,咱們給小說起個名字吧,叫《最初的紅旗袍》怎麼樣?我想人們很快就會弄清楚所有細節。骯髒的細節、聳人聽聞的細節、淫靡的細節,到時候最高興的肯定是那些記者了。當然,我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

「陳隊長,我覺得咱們已經沒必要再談下去了。您以談創作講故事為由邀請我來這裡,而我非常耐心地聽完了您的故事。現在您卻忽然開始說起這些莫名其妙的話,甚至指控我是殺人犯。我覺得我沒必要再待在這兒了。我幹了這麼多年律師,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賈銘盯著陳超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