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星期三早晨。陳超已經回到上海。此時,他正坐在計程車上,曉紅的死訊讓他深感震驚和無措。

一個星期之前的今天,他正坐著一輛豪華的大奔前往度假村,以便調整自己糟糕的精神狀態;如今卻要趕回局裡,為紅旗袍連環殺人案的最新情況傷腦筋。在他像個白痴一般躺在度假村客房裡柔軟的床上,為千百年前的愛情故事勞神時,上海這邊發生了太多的事。

陳超想到上個星期五早晨自己在山村集市買紙錢的事,頓時感到脊背發冷。他並不是個迷信的人,但這次的巧合讓他不寒而慄。因為警方發現曉紅屍體時,正是上個星期五凌晨一點鐘。

於光明聯繫上了白雲。雖然她也意識到事情很嚴重,但由於擔心陳超的健康問題,她似乎不情願第一時間把曉紅的死訊告訴他。這不能怪白雲,她畢竟不是警察。當聽說陳超的狀態幾乎已經恢複正常,她才將百樂門發生的事告訴他。得知這一切之後,陳超立刻終止了休假,甚至沒來得及給裴經理他們打招呼,就乘早晨第一班長途汽車回了上海。

坐在車裡,陳超的腦中總是浮現出曉紅的形象。之前他並不熟悉這個姑娘,直到紅旗袍案發生後兩人才算真正認識。

據說曉紅的男朋友在中日友好醫院當外科大夫,並且一直勸她改行,在他看來,曉紅當警察既危險又賺不到錢,更何況每天還要為她擔驚受怕。但曉紅卻深愛著自己的職業。在一次局裡的新春茶話會上,她朗誦過一首名為《人民警察》的小詩,其實那都算不得詩,卻表現出了一位年輕警察維護一方平安的熱忱。陳超記得其中一句是:太陽每天都是新的。

只是她卻再也看不到這每天冉冉升起的朝陽了。

延安路上車來車往,人聲鼎沸。陳超知道,如果不能抓到兇手為曉紅報仇,他的心中將再也無法回覆平靜。

他打開文件袋,想要開始翻看紅旗袍案的資料。前幾天在度假村他努力說服自己不去捧這些東西。可這次剛剛打開文件袋,就看到自己的手機裝在其中。當然,是被關掉的。原來自己居然還是把這東西帶去度假村了,陳超無奈地搖了搖頭。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去度假之前是決定不帶手機的,他實在想不明白這玩意兒是怎麼跑到這個文件袋裡來的。也許弗洛伊德的遺忘機制理論可以解釋這一切吧。不過陳超明白,此刻可不是琢磨弗洛伊德的時候。

打開手機,很快收到了許多之前被錯過的簡訊。內容幾乎都是於光明、李書記以及其他同事在急切召喚他歸隊。甚至連於光明的父親——局裡的老資格老於頭都因為他不在而感到不安,發簡訊催他回去。一位年輕警察在偵查連環殺人案的過程中獻出了生命,而兇手卻輕易逃脫了追捕,這是公安局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恥辱。

更有甚者,他們都不能公開調查,只能打掉牙齒和血吞。一旦公眾得知最新一名死者的真實身份原來是卧底警察,這將不僅僅是警方的恥辱,更會在社會上引起嚴重恐慌。

雖然公眾尚未知悉曉紅的身份,但局裡每個人都知道,紙里是包不住火的。按照於光明一條簡訊上的說法,記者們已經有所懷疑。如今於光明和其他同事更關心的是,這周還將會發生什麼。大家都心知肚明,還有不到兩天時間又是星期五了,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想出辦法並阻止兇手,簡直是天方夜譚。

陳超看了看手錶,已是上午十點。他決定先不去局裡,甚至暫時不打算聯繫於光明。

他發現整個事件中有一處疑點。這次圍繞百樂門發生的事,從報紙上的奇怪廣告到舞廳酒吧間的暗門,似乎兇手在曉紅決定去卧底的那一刻就計畫好了一切。兇手的一切行動都拿捏得極其精準,可謂天衣無縫。陳超越想越覺得當時登在報紙上的那則奇怪的廣告是刻意為之。這一切,極有可能是兇手在掌握了內部情報的前提下設置的反陷阱。

所以說,無論陳超下一步要幹什麼,都要繞開局裡的那些人。既然已經有人說他陳超為了查案和寫論文迷失了自我,那就讓他們去說吧。他要做的,就是讓自己繼續保持在幕後。

「師傅,我突然想起件事,咱們改去百樂門吧。」他對計程車司機說道。

「百樂門?上個禮拜警察剛查了那兒呢。」

計程車司機這大概是出於善意的提醒吧。陳超此刻的打扮,看上去倒真像是一位不願錯過這座城市任何一處景點的遊客。

「對,就是那個百樂門。」他點了點頭。

陳超認為自己比局裡任何人都更應該對曉紅的犧牲負責。如果他沒去度假而是領導破案的話,一定會在曉紅去百樂門之前就阻止她;或者至少他自己也可以與其他警員一起埋伏在舞廳門口。

陳超拿出那份在汽車站買的《東方早報》。報紙上刊登著曉紅躺在墓園裡,四肢張開的照片。她身穿一件紅色旗袍,與墓園裡東倒西歪的墓碑形成鮮明對比。照片下方是這樣兩行字:這身穿紅旗袍的魅影,彷彿潮濕枯枝上的一片花瓣。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計程車終於鑽出滾滾車流,來到了百樂門。

此刻尚早,還未到常客們平時來玩的時間。樓前只有兩三個拍照的人,估計不是遊客就是便衣警察。陳超低著頭走進大樓,坐在前台的中年男子對他的到來幾乎毫無反應。

陳超明白,局裡的同事們應該已經徹底搜查過這裡,自己也找不到什麼新的線索。但他依然想親眼看一看這裡的一切,彷彿要找尋死者與生者之間的某種聯繫。

走在靠邊的樓梯上,他看到牆上貼著三十年代的電影海報。那上面的明星都來這裡跳過舞。時過境遷,他們留給後人的也只有海報和那些或風流或悲涼的故事。

走到二層,陳超發現這裡的陳設與一層差不多。他走進一間包廂,在那兒站了許久。他望著樓下空蕩蕩的舞廳,嘴裡默念著曉紅的名字,彷彿看到了她翩翩起舞的樣子。

舞廳職員們正擺放著桌椅,為晚上的營業做準備。生意總還是要做下去的。

陳超決定離開。走出百樂門之後,他抬頭看見不遠處的一座佛寺。陽光映照著寺院的琉璃瓦,顯得分外耀眼。那是靜安寺,一座千年古剎,最近剛剛重新整修過。在陳超小時候,父母曾帶他去那兒齋僧禮佛。或許是一時衝動吧,他買了一張門票,走進了這座多年未曾重遊的寺廟。

寺院一如多年前的模樣,不過地上的鵝卵石倒是新鋪的。陳超低頭走過,像一位虔誠的香客。他依稀想起小時候的情景——陳列著各種佛門法器的殿堂,身披袈裟的僧侶,牆上的壁畫,還有夏天夜晚那亦真亦幻的誦經聲。

他感到有些恍惚。走過幽靜的長廊,眼前的景緻既熟悉又陌生。佛堂依然如當初的模樣。善男信女們或在打坐,或在磕頭。佛像前的供桌上點著香燭,燭台之間擺放著各色瓜果供奉。一隊僧侶魚貫而入,敲著木魚,做著功課,彷彿要在經文中超脫這塵世……

這時,有人打斷了他的思緒。他猛然回過神來,看到眼前站著一位小和尚,戴一副金邊眼鏡,手上握著一部手機。小和尚沖陳超行了一個禮,泛光的鏡片似乎都遮不住他眼神里的貪婪。

「施主,歡迎您來到敝寺。捐一份功德吧,捐一份就能青史留名。所有捐功德的施主我們都記錄在案。您看,那兒都寫了。」

陳超抬眼看到一塊廣告牌,上面的佛像伸著手,似乎在等著香客們掏出錢來。按照廣告牌上的說法,捐一千塊錢,就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大理石碑上;捐一百塊錢的話名字就會被記錄在電腦上。靠近廣告牌的地方是一間辦公室,門虛掩著,可以看到裡面有幾台電腦。大概那些捐功德的香客名字就記在那些電腦里吧。

陳超掏出一張百元鈔,投入了功德箱,卻沒去登記自己的名字。

「哦,這是我的名片,施主以後如還想施捨,也可以用支票,」小和尚皮笑肉不笑地說,「看那邊,都燒香呢。您也去燒燒吧,很靈驗的。」

陳超接過名片,走到香爐前。除了燒香的,還有很多人在燒紙錢。

一位老婦人拿出一袋紙錢,每一枚都折成元寶的樣子。陳超沒工夫像她那樣,就隨便買了一沓紙,扔進香爐。一陣寒風呼嘯而過,紙灰如瘋狂的舞者飛向天空,轉眼無蹤。

目送紙灰隨風飛走,老婦人眼中透出一絲虔誠:「這也算是個念想吧。你不用擔心那個姑娘冬天在那邊受凍。」

老婦人的話讓陳超心理一驚。她怎麼知道他是在給一位姑娘燒紙?的確,這些紙是燒給曉紅的。他一邊燒一邊想像著她穿著紅色旗袍的樣子。

也許真的存在一個人類不了解的時空吧。然而《論語》有云:子不語,怪力亂神。陳超並不相信人有來世。像多數中國人一樣,他這麼做是出於傳統習慣。不過在他看來,燒些香燭紙錢之類的東西寄託一下哀思也未嘗不可,沒準通過這些,能與逝者達成某種溝通呢。

燒完紙錢,他學著其他人的樣子,買了一炷高香,默默點燃。他向佛祖祈禱,希望能儘快抓到兇手,曉紅能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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