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對於於光明來說,這一切是他警察職業生涯中所遭受到的最大打擊。

剛剛過去的這個夜晚是個不眠之夜,從夜總會到墓地再到局裡,接連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讓他喘不過氣來。他揉了揉布滿血絲的雙眼,決定再去一趟百樂門。年輕的戰友就死在那裡,自己當時就在樓外,擔負著保護她的職責,卻辜負了她的信任。他現在心中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查出真相。

警方依然在百樂門搜查每一個房間,希望能找到之前被忽略的證據和線索。於光明並未加入他們的行列,因為他覺得那樣做毫無意義。

他走到前台,索要常客名單。既然兇手能制訂如此完美的計畫,一定對大樓內部構造了如指掌。在他的堅持下,值班經理列印了一份名單。

「這……這真沒什麼意義,」值班經理看上去非常緊張,說話有些結巴,「他們都……都是好人,就……就是些常客而已。」

「好吧,都是好人,」於光明說道,「那什麼叫常客?」

「我們這兒的最低消費不算貴。不過加上酒水和消費什麼的,玩兒一晚上花五六百塊也是常事。所謂常客,就是一個星期至少來一次的。」

「那這些常客里有多少人住過樓上的客房?」

「其實住客房的人並不多。大家都不願住是因為樓下整晚都會很嘈雜,再說住客房也不是啥好主意,如果客人帶著陪舞小姐上樓住客房,會有很多人說閑話。所以他們大多去別的地方開房。」

「有道理。」於光明點了點頭。

這份名單上列著常客的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有一些還註明了客人的職業和愛好,更像是一份公關檔案。

「我們有時會舉行一些特別活動,那時我們都會通知這些客人。」經理解釋道。

於光明認為自己應該給列表上某些人打電話確認一下。正在這時,一個人名進入了他的視線。賈銘,職業一欄寫的是律師。於光明記得這個名字,陳超曾就西九區房地產案讓他協助調查過這個傢伙。

像賈銘這樣知名的律師,每天都忙於各種官司,怎麼會成為這種地方的常客?

「能給我講講這個人的情況嗎?」

「賈銘?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實並不是什麼常客。」經理說完,抱歉地一笑。

「你這是什麼意思?」

「這個名單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大款,他們來我們這兒就是為了燒錢,說白了就是泡小姐找樂子。可這位賈先生從來都是只買一張入場券,點一杯咖啡,一個人坐在角落裡,幾乎不跳舞,也不帶小姐出去過夜。他一個月也就來一兩次吧。」

「那他為什麼在這個名單上?」

「要不是市政府幾個月之前打電話來讓我們留意這個人,我們也不會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訴我們,一旦發現他有不檢點的行為就舉報。可是這個賈先生很本分啊,我們從來沒見過他找小姐什麼的。所以我們只能如實上報。這個要求有點莫名其妙,不過我們也沒辦法。領導的要求我們都得認真執行。」

看來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監控賈銘,試圖找他的茬兒,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區房地產案。不過話說這些知識分子行為總是很古怪。陳大隊長不也跟那個前歌廳陪唱小姐白雲關係不錯嗎?

想到自己這個搭檔,於光明氣就不打一處來。從星期三開始他就不斷試圖聯繫陳超,可總是聯繫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麼緊急的情況下給陳超打電話,卻還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機小周開車去陳超家,卻發現根本沒人。

在這節骨眼上,陳大探長到底跑哪兒去了?

於光明決定再去一次那個墓園。他並不指望找到什麼新的線索,只是覺得在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面一些。

墓園已經作為犯罪現場被警方封鎖。一座髒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園裡。換做是平時,沒人會注意到這種地方。於光明來到發現屍體的地方。他在寒風中點燃一支香煙,猛吸了一口,回想著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難忘:曉紅的屍體半掩在野草叢中,姿勢呈「大」字形。她的皮膚在月光照映下泛著青光,烏黑的長髮四散。她光著腳,穿著一件被褪到腰間的紅色旗袍,露著大腿……

一隻烏鴉在空中盤旋著,發出凄厲的叫聲,彷彿無家可歸的遊魂。

局裡,關於此次拋屍地點有各種猜測。與前三處地點不同,這次拋屍的墓園是一個遠離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書記認為這是兇手迫於警方追捕的壓力做出的無奈選擇;而小周除了堅持以前的觀點,還把這一切與一個清朝的鬼故事聯繫在一起。對這些說法,於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暫時沒什麼思路。

令他驚詫的是,這時居然跑過來一個報童,嘴裡喊著:「號外號外!在這個墓園發現紅旗袍案受害者!」於是於光明趕忙掏出錢來買了一沓報紙。

原來是昨夜在這裡巡邏的警員把消息透露出去的。當時他大聲講電話的聲音被四鄰聽到,「紅旗袍」三個字在寂靜的夜晚就像是平地驚雷一般,得到這一消息的人們無不心驚膽戰。

看著報紙上那些「紅旗袍案驚現第四受害者」的報道,於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雖然那幫記者們還沒弄清死者身份,卻已經察覺到昨夜在百樂門發生了不尋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記者指出百樂門和墓園發現女屍之間存在聯繫。

於光明發現報紙上對於昨晚的案件有許多迷信的報道。

比如說《文匯報》,以《墓園艷屍》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據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寫了這篇駭人聽聞的報道:

很久以前,這裡曾是一座豪華墓園,有專人維護且守備森嚴。墓園背靠青山,依託「龍脈」,在公眾眼中是一處風水寶地,人們都認為將先人葬在這裡,可以給子孫後代帶來享不盡的榮華富貴。當時只有富人買得起這裡的墓穴。他們死後身穿綾羅綢緞,戴著金銀珠寶,被斂入精美的棺木,葬在這裡,以便在另一個世界可以繼續過奢華的生活。

可即便是風水寶地,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也難免遭受衝擊。土葬作為封建陋習遭到批判,一夜之間許多埋葬在這裡的人都被當成了「階級敵人」。為了「消滅牛鬼蛇神」,紅衛兵們甚至做出了掘墳鞭屍的行徑。許多棺木被強行打開,以便「查找罪證」。

打著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的名義,整座墓園幾乎被摧毀。

「文化大革命」之後,這裡埋葬的一些死者得以平反,但他們的墳墓卻再也無法恢複。他們的家人每次來祭拜時都悲痛欲絕。有些家庭將僅存的遺骸移葬到別處。於是這座墓園徹底荒廢了,成了野貓野狗的樂園。有些當地居民曾報告說看到有鬼魂在夜晚出沒,但根據警方的說法,這些都來自盜墓賊的謠傳。

後來有房產商看中了這塊地。既然墓園已經荒廢,又影響市容,何不換種方式加以利用呢?於是房產商從政府手中買下了這塊地,計畫建高爾夫球場。

在如今這個充斥著新興科技的時代,仍然會有一些迷信的人。將墓園加以商業開發,被認為是對死者的不敬。許多附近社區的老人擔心死者會報復活人。為了打消他們的疑慮,房產商專門放了許多鞭炮,並請風水先生來「算了一卦」,說「文化大革命」之後此地龍脈風水已經復原,再加上鄰近的地鐵由此通過,這片地區將來必定會升值。

然而這次在墓園發現的身穿紅色旗袍的女屍,讓人們重新回憶起之前那些恐怖的流言。本地的一位老歷史學家表示,正是對墓園的毀壞引發了紅旗袍殺人案。幾個月之前,有人說看見一個身穿紅色旗袍的女人夜裡在墓園裡走來走去。按照這位歷史學家的說法,那是一位死後被埋葬在這座墓園的電影明星,但他拒絕透露這位明星的身份。她生前曾屢遭不幸,死後更未得安寧。她的屍身被拖出棺木,身上的紅色旗袍被紅衛兵們撕破。而這正是紅旗袍案中那些死者身穿老式旗袍的原因。

……

文章非常長,於光明實在懶得再讀下去了。媒體這麼一摻和,會讓市政府和公安局更加頭疼。案子一日不破,此類猜測就一日不會停止。

但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些猜測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對於光明這樣的警察而言,整件案子也透著一絲靈異的氣息。儘管警方部署嚴密,兇手依然可以輕而易舉地以其獨有方式殺死四名年輕姑娘。他更像是一個幽靈,特別是在百樂門。當晚他每一步行動都有被察覺的危險。他從側門離開,隨時可能被服務生看到;他穿著夜總會制服,攙著不省人事的曉紅,很容易引起懷疑並被夜總會員工攔下……然而他還是輕易逃離了。

於光明翻開另一份報紙。這是局裡很重視的《東方早報》,其中寫道:「昨夜警方突襲了百樂門夜總會,目的是抓捕三陪小姐。也是在昨晚,紅旗袍案驚現第四名死者,棄屍地點遠在虹橋區某墓園。」

他相信記者們查出曉紅的身份也只是個時間問題。正在他繼續讀報紙的時候,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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