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星期二早晨。

陳超從床上艱難地爬起來,依然疲憊不堪。昨晚沒睡好,此刻頭又開始疼了。陳超皺了皺眉頭,揉了揉太陽穴。

上個周末他一直在忙紅旗袍殺人案的事,取得了一些進展。

他給美國的一位朋友打了個電話,拜託她幫助調查田陌的男朋友也就是那個翁先生的背景。對方利用自己的關係很快發回了相關信息。翁先生對於光明所說的基本屬實。他的確曾在美國一家公司擔任買方代表。他和他老婆的離婚手續辦得很順利,不出意外的話一兩個月之內他們就可以離婚了。他老婆也盼著這一天,因為她也找了別的男人。

陳超還聯繫了一位市政府幹部老熊。正是他向工廠揭發了老田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為。老熊說,當時他之所以那麼做,是因為收到了一封揭露老田罪行的匿名信。因為老熊當時是主管領導,他的指示下級都會照辦。於是老田的好日子就過到頭了。匿名信這事兒幹得很漂亮,既不會引起懷疑,又能借刀殺人。老熊也不知道是誰寫了那封信。

陳超還研究了「文化大革命」早期對於旗袍的批判。像佩琴一樣,他也想到了當初王光美身穿旗袍遭受批鬥的情景。他讓白雲幫忙在網上查了查,發現還有很多人有過這樣的遭遇。通過白雲,他還認識了楊阿姨,她是一位電影演員,當年也曾身穿旗袍被人批鬥。不過據楊阿姨回憶,她被批鬥的時候並不是光著腳的,而是被迫穿了一雙象徵「資產階級腐朽生活方式」的破鞋;而且她旗袍的開衩是被紅衛兵們用剪刀剪破的,直到她腰的位置,露出內褲。這些都與本案死者身上旗袍的情況不同。本案中的旗袍開衩部分似乎是被用力撕開的。陳超當時就聯繫了於光明,證實了他的想法。田陌身上的旗袍可能是兇手在盛怒之下撕破的,而另外兩名死者的旗袍被撕破,很可能是兇手為了使所有受害人看起來都差不多而故意弄的。不論如何解釋,這些都與性暴力有關。這一點是錯不了的。

星期一的時候陳超約談了律師丁家山,他曾是當年老田飯店食物中毒案中那些食客們的代理律師。按照丁家山的說法,那個案子有一些疑點,一般律師都不願意接。而且食客們能從老田那裡得到的全部賠償也不夠支付律師費的,可看起來他們卻鐵了心一定要打那場官司。似乎事先早有準備,食客們把飯店收據、醫院病歷什麼的都拿出來了,給人一種鐵證如山的感覺。於是,丁律師代表他們聯繫了工商局,狠狠罰了老田一筆,並強制關閉了他的飯店。食客們似乎對這初步勝利感到滿意。但當幾天之後丁律師試圖聯繫他們以確定下一步行動的時候,他們卻不約而同地拒絕接聽電話。丁律師甚至懷疑這些傢伙們留下的是不是真實姓名。

這些進一步證明了,有人在老田背後算計他。但是這與紅旗袍殺人案之間並不構成必然聯繫。

與此同時,陳超閱讀了於光明和曉紅送來的文字材料。周末曉紅並沒打電話過來,估計正忙著卧底的事。

對於本案中的那些矛盾,陳超也頗費了些心力。只可惜,隱藏在那些矛盾背後的卻是更多的矛盾。

時間到了星期二,陳超又一次發現,儘管他已經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查案,但還是與同事們一樣,無法取得更大進展。

正當他無可奈何地要再去煮一杯咖啡的時候,卞教授打來電話,詢問他的論文進度。

「我一直在寫。」陳超撒了個小謊。

「你覺得自己能跟別人一樣按時交上論文嗎?你之前可是保證過的。」卞教授似乎有些不放心。

「沒問題,我肯定能按時交上。」

掛斷電話之後,陳超感覺有些頭大。一直以來,做什麼事他都喜歡給自己定期限。因為他工作的時候需要壓力,比如說翻譯詩歌和偵探小說什麼的。而這一次情況不同。他現在壓力已經夠大了,案子調查毫無頭緒,甚至短期內都無法取得突破。所以他決定還是先儘力完成論文。以前,一件事情擱置一段時間之後,他總能有新的想法。也許這就是潛意識和靈感的作用吧。

不過在家裡是沒辦法集中精神了。電話一個勁兒地打來,又不能就此拔掉電話線。他家的電話好像突然很多人都知道了,包括一些媒體的人。即便在圖書館裡,也會有人認出他來,向他打聽紅旗袍案的事。昨天晚上甚至有個《文匯報》女記者跑來敲他家的門,帶來一包烤肉和一瓶黃酒,想借吃飯之際跟他討論案情——就像那些古典浪漫愛情故事裡潑辣的女主角一般。

於是陳超決定去四川路的星巴克咖啡廳躲清靜。

近年來城裡冒出來無數的星巴克、麥當勞和肯德基。這些咖啡廳被看做精英階層的休閑勝地,環境雅緻安靜。在咖啡廳里沒人認得出他,他可以花一上午時間不受打擾地專心寫論文。

陳超選了一個靠角落的座位坐了下來,從包里掏出幾本書。他一共帶來五六本著作,不過估計兩三本就夠用了。其中一本是《碾玉觀音》。此書原本是宋代說書人用的話本,當年的人們在鬧市嗑著瓜子玩著麻將,聽說書人繪聲繪色地講著這些故事。

喝著咖啡,陳超開始讀這本書。書中講到,臨安美女秀秀被賣給咸安郡王當綉女。郡王家有一個名叫崔寧的年輕玉匠,因能雕刻精美的玉觀音而深受寵信。郡王許諾將來將秀秀許配給崔寧,而秀秀卻不想這樣等下去,於是誘使崔寧與她做了夫妻。當夜,郡王府失火,他們逃出王府,去了潭州,在那裡成了家。一年後,他們突然撞見了郡王府里的郭排軍。郭排軍回到郡王府後,向郡王彙報了兩個逃亡者的下落,郡王命他將倆人押解回府發落。押回後,兩個人被分別處罰,崔寧被發配建康,途中碰到秀秀,秀秀說她在後花園被杖責完之後釋放。於是,趕來隨他去建康。兩人在那裡住下。直到有一日那個玉觀音壞了,崔寧被召回京城修理,在那兒崔寧夫婦又遇到了郭排軍。郭排軍又把此事告訴郡王,郡王聽後頗為疑惑,命他將秀秀請來,當秀秀的轎子被抬進王府後,卻發現裡邊空無一人。郭排軍因謊報被杖責。而此時,崔寧才得知秀秀早就被打死在後花園,一直以來跟他生活的是個鬼,回到家中,崔寧懇求秀秀放他一條生路。可秀秀卻強行把崔寧帶去地府,二人做了一對鬼夫妻。

剛開始讀故事,陳超就發現其中暗含著隱晦的指責。故事的副標題里甚至都帶著幾分批判——崔寧的生死詛咒。毫無疑問,這其中的詛咒指的就是秀秀,她在愛的名義下牢牢抓緊崔寧不讓他離開。正因為她,崔寧在主人家丟了飯碗,在公堂上挨了大刑,最後送了小命。秀秀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她深愛著崔寧,兩人度過了甜蜜時光,而最後她卻親手毀滅了崔寧。這樣的情節在中國古典文學中屢見不鮮。愛與恨交織在一起。

按照這些,陳超覺得這個故事可以劃入艷鬼故事那類。「艷」者,多情麗人也。所謂「艷鬼」即是化作女子身形的鬼怪。

在西方文學中也有一個專有名詞——蛇蠍美人。

《碾玉觀音》中的秀秀就是這麼個「艷鬼」。陳超用鉛筆在文章最後部分標出了這樣一段:

……崔寧到家中,沒情沒緒,走進房中,只見渾家坐在床上。崔寧道:「告姐姐,饒我性命!」

秀秀道:「我因為你,被郡王打死了,埋在後花園裡。卻恨郭排軍多口,今日已報了冤讎,郡王已將他打了五十背花棒。如今都知道我是鬼,容身不得了。」道罷起身,雙手揪住崔寧,叫得一聲,匹然倒地。

這時,咖啡廳里似乎有什麼東西掉在地上。陳超回頭一看,是一位姑娘的鞋子。她和一位小夥子接吻的時候頭伸得太靠前,想伸出腳保持平衡,結果高跟鞋被刮掉了,飛到了牆角。

看來咖啡廳里也不清靜。顧客絡繹不絕,多是些時髦的、精力旺盛的年輕人。有個小夥子在玩遊戲,按鍵拍得噼啪作響,那聲音就像聒噪的麻雀一般。還有人拿著手機旁若無人地打電話。

陳超又叫了一杯咖啡。

秀秀為什麼一定要奪了崔寧的小命呢?陳超往回翻了幾頁,看到了這樣一段描寫:

秀秀道:「你記得當時在月台上賞月,把我許你,你兀自拜謝,你記得也不記得?」崔寧叉著手,只應得「喏」。秀秀道:「當日眾人都替你喝采:『好對夫妻!』你怎地到忘了?」崔寧又則應得「喏」。秀秀道:「比似只管等待,何不今夜我和你先做夫妻?不知你意下何如?」崔寧道:「豈敢。」秀秀道:「你知道不敢,我叫將起來,教壞了你,你卻如何將我到家中?我明日府里去說。」

陳超明白了,原來是秀秀在「勾引」崔寧啊。看來她早就算計好了,一步一步將崔寧誘入彀中。

雖說故事裡還有一些疑點沒有搞清,但陳超認定自己已經發現這故事與其他古典浪漫愛情故事的相似之處。現在他就此可以編出一篇論文了,儘管這並非他之前想要研究的主題。

喝乾杯中的咖啡,陳超打開了手機。有好幾條簡訊,其中一條是白雲發來的。他首先給她撥了電話。白雲像個警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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