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大廝殺(上)

這個故事,極之特別,看的時候,要小心一點。

尤其是第一部分,由於是在一種相當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發生關連的,所以敘述的方法,也比較特別。至於究竟是在甚麼樣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關連,以後自然會說明。現在不說,一來,免得破壞了第一部分所應有的那種特殊詭秘的氣氛之外,也是說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敘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並不參與其中,但是卻又像是正和所發生的事在一起一樣──這是其特殊之處。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討時他告訴我的資料。

所以,需要先說明一下,那麼各位在接觸這個故事之際,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哪些是我的聯想,哪些才是真正發生著的事。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其實一點也不,看下去,自然條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敘述了那麼多故事,大家都應該對我敘述故事的本領,有一定的信心了,對不對?

閑話少說,言歸正傳。

月黑風高,大約有二十個人,一色黑布包頭,黑羊皮緊襖,結著綁腿,穿著快鞋,在灘上疾走。

灘,是江灘。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長超過兩千公里,是長江的上游,整條江,江水洶湧澎湃,在崇山峻岭之間賓士,像這樣滿是卵石的江灘,隨處可見。儘管有著江灘,可是江水還是急湍,兇狠,在黑暗之中,翻騰的江水,噴出一層一層的白沫,猶如一個碩大無朋的怪物,正在舐舌,濺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範圍之內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後不遠處,沿著江灘,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著的窩棚。

窩棚是用木板、草苫、蘆席搭成的一種居住的所在,雖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窩棚中的,什麼樣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來自川西,向西走,進入西康境內之後,再一直向西,來到這段金沙江的窮人,成千上萬的窮人,一直向西徙移,來到了這個他們簡單的生活之中,以前從來也沒有聽說過的地方的原因,是為了黃金。

黃金!

這種自古以來,就引起了不知多少爭掠搶奪,引起了不知多少紛爭糾纏,幾乎把人性醜惡的一面全都引發出來的礦物,周期系第一類副族化學原素,原子序數第七十九,攝氏在二十度時比重十九點三二,熔點是攝氏一零六四點四三度,有著許多其他物質所沒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變,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類當作是衡量價值的標準。

它的另一個特性,是在所有的金屬之中,只有它可以獨立地出現,其他金屬,皆和許多別的物質共存,共存體的礦石,要經過提煉,才能是金屬獨立出現,黃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質共存的礦石,但是它也以獨立的形態存在,純度極高的天然金塊,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現,一到手,就是純金,不必經過提煉的手續。

發現純金塊的地域,多半是有著湍急水流的河灘、峽谷,北美洲西部地區,是著名的純金塊出產地區。另一個盛產純金塊的地區,由於交通不便,文明閉塞,而且由種種惡勢力蒙上了一層極度神秘的色彩的,則是在中國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從青海省和西康省交界處的特利彭渡口向東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為止。

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實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泛期,最深處也不會沒頂,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鵝卵石。早年,據說,只要淘起一籮鵝卵石來,其中就必然有閃繕生光、奪目生輝的大大小小的金塊。

大的金塊,可以比人拳還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萬年之前,它們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縫裡,或者在古樹盤虯的樹根之中,作為地球無數組成部份之一,存在於地球上。然後,湍急的水流,把它們沖刷下來,在洶湧翻滾的江底,隨著泥沙或石塊滾動著,在不知什麼所在,它們停止了移動,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動,直到被人發現。

人類最初是如何在江底發現這種閃繕發光的金塊的?這已經不可考據了,或許在幾萬年之前,江邊有了原始人的足跡時,這種閃亮沉重的金屬塊,就已經引起了原始人對它的好奇和珍愛。

原始人要金塊來作什麼呢?由於它的沉重?拳頭大小的金塊,比起同樣大小的石塊來,要沉重不知多少,在拋擲出去的時候。也能產生更大的力量,擊中目的物的時候,也就有更大的殺傷力。原始人用金塊來狩殺野獸,一定比石塊有效得多。

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愛金塊的原因之一?

別笑,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價值觀,在原始人的時代,能使獵物增加,食糧不缺的一切,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著至高無上的價值。

在人類逐漸進化的過程之中,總有些特別聰明的才智之士,會把許多偶然的發現,逐點逐點累積起來,變成智慧,不知自什麼時候起,人類發現要熔化這種閃亮的金塊,並不是太難,許多米粒大小的小金塊,可以在熔化了之後,變成大金塊。

大金塊可以再融化,可以通過一定的工藝程序,變成任何形狀。

於是,黃金的用途便不單止於投擲野獸了,它有了新的價值。再久而久之,當人類發現這種閃亮的東西,它的光輝,竟可以經年累月,絕不減退時,它的價值,自然又進了一層。

幾萬年下來,終於有一天,幾個披著獸皮的邊民,偶然拿著在河灘上撿來的金塊,遇上了穿著衣服的,來自遙遠的中原的文明人,發現文明人對金塊的喜愛,遠在他們的想像之外的時候,黃金的現代價值觀,就開始確立了。

幸運的土著,在文明人處,用金塊換到了他們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於手上有著金塊,遭到了文明人的殺害──他們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種在江邊隨手可以撿到的東西,會引得一些人起了殺機。

又不知過了若干年,這段江的江灘和江底,有著大量金塊的消息,終於傳了出去。

遍地黃金,隨手可拾啊!

還有什麼比這個現象更吸引人的?於是,開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嶺,千里跋涉,遠赴這滿是黃金的地域,終於,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萬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都湧向那裡。

如果人類是一種理性的生物,是一種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種不帶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貪婪、不兇殘、不自私……簡單說—句,如果人類不是人類,而是一種秉性和人類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話,那麼,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邊來,大家各自把自己撿到的金塊收起來,誰肯起早落夜,誰肯冒險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誰機敏過人,憑腳趾踩踏的感覺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還是金塊來,誰肯向江水更洶湧的上流去,誰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塊。

得到更多金塊的人,會引起其他人的艷羨,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塊。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的是,人類是人類。

於是,當大量的人涌到江邊的時候,人類必然的行為就發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撿拾金塊,當他人半個身子浸在冰寒徹骨江水中的時候,他們在火堆旁喝酒取樂,磨著他們的利刀,然後,當人家帶著金塊,抱著疲乏欲死的腳步,蹣跚地沿著江灘,回到簡陋的棲身所的時候,利刀揮動,結束了地人的性命,他們得到了他人的金塊。

也有的人,擁有更多的殺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衝進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揮動之下,聲稱這段江是他的私產,任何人要在這裡撿抬金塊,必須聽從他的分配。

自然會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結果,是他的冒著鮮血的屍體,順著急湍的江水翻騰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濺起鮮紅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時,自然而然,這段江流,就屬於私產了。

真正撿拾金塊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撿拾金塊,但是他們得到的,卻再不屬於他們自己所有的了。

更有的人,運用更強大的力量,搶奪已有人佔領了的地區。—切全是在弱肉強食的法規之下自然進行,優勝劣敗,好像誰也未曾發出過什麼怨言,都認為天下事,就是應該這樣的。

於是,在眾多的人之中,就產生了一種特殊的人,這種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動,就是殺人,奉命殺人,殺了人之後的後果如何,殺人的目的如何,他們一概不理,他們只知道,當需要他們殺人的時候,他們就只有兩個選擇,殺人或被殺。

即使是這種人,也不會選擇被殺的,所以,殺人其實是他們的唯一選擇。

這種人,在江域,有一個特別的稱呼:「金子來」。

金子是不是來,來得是多還是少,就得看他們殺人是不是夠狠、夠快、夠多。

「金子來」,多麼動聽的一個名稱,可是這個名字,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