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 愛情謀殺

這是關於一個作家和一個攝影師的愛情故事。

一個作家和一個攝影師的愛情故事,給人的感覺是很濫的。

因為這兩個人的工作性質,會讓人覺得多情而且處處留情是他們的職業特點,故而使愛情顯得廉價,而且膚淺。

可是,我最終還是要講這樣一個故事,是因為我自己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個非常不像攝影師的攝影師。

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時下的美女作家,沒有太多交際,也沒有艷遇和離婚史;攝影師是男的,可是不留長發,不說髒字,不流浪。

他們第一次認識是因為一次合作,給某雜誌拍個攝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質,做得很輕鬆。

吃盒飯的時候,他們聊天。

她問他有沒有看過她的小說,他有些郝然,說:「我從來不看小說。」

她問:「為什麼?」

「沒感覺。」

她卻說:「可是我卻常常參觀攝影展。」

「為什麼?」

「找感覺。」

這是他們的職業特點決定的,兩個人都不覺得這回答有什麼不對。相反地,她認為他很誠實,而他認為她夠大方。

彼此欣賞,又有合作機會,他們的進一步走近是順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個小小障礙,他們應該很容易談戀愛的,可是那障礙物是如此顯而易見——他們都是已婚的人——讓他們無法輕鬆跳過責任的屏欄。

然而他們仍然開始約會,多半是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點邊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與攝影師的合作一樣,圖文並茂,相輔相成。

轉眼就過了三年,他們始終是朋友,最好的合作夥伴,黃金拍檔。都以為不會有什麼事發生了,已經三年,該發生早就發生了,還會等到今天。

可是,那麼該有故事的兩個人,三年平穩地度過了,最不該有故事的今天,卻偏偏發生了。

那天,她隨他去為一家新開業的旗袍店做宣傳,眾模特兒穿著花樣年華的旗袍都準備停當了,店主忽發奇想,對作家說:「有沒有興趣客串一回模特兒?我覺得這套旗袍高貴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兒穿得出韻味的。」

他也積極慫恿:「試試吧,說不定很適合你。」

她禁不住誇,就試了,贏得一片掌聲。

可是他的攝影,卻大失水準。

典禮結束後,店主按照原定合同為他們結算報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樣禮物――就是她穿過的那件旗袍。

她穿著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輕輕地哼著歌,彷彿年輕了十歲。

他伴著她,過馬路的時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處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細得不盈一握,而又軟得如風擺柳。

打開車門,她上了他的車,按照慣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時候了。可是剛剛坐上駕駛座,他已經迫不及待地對她壓下來,他們擁吻,毫無過度地擁抱在一起,吻得如饑似渴,彷彿要將三年的隱忍節制在一吻間完全傾瀉出來似的。

他將自己的臉埋在她的長髮里。長發濃密微香,是一種糾纏。那香氣撲進鼻端,竟是陣陣心痛。

半晌,她在他懷中輕輕說:「我喜歡你。」輕而堅決,像一種宣言。

他抬起頭。

她看著他的眼睛:「我喜歡你。不為什麼,我就是想告訴你,我喜歡你,真的。我喜歡你已經是很久的事情。我已經很克制自己了,可是,最終還是要走到這一步。是你自己撞上來的。這是命,在劫難逃。除非,你根本不喜歡我。那樣,我是不會纏你的。」

他愣愣地聽著,她說出了他心裡的話。他也不想,真的不想這樣的,可是,最終還是要走到這一步,身不由己。走到這一步,就沒有路了。下面該怎麼走呢?他茫然,她也一樣。

她倚在他的懷裡,懶懶地依偎,覺得自己又活過來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復甦,一顆心又變得柔軟濕潤,有種痒痒的感覺。

她看著他,很近地看著他。近得幾乎要看不清。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當看到嘴唇時,她就忍不住想吻他。或者,不是吻,只是將自己的唇與他貼近。

於是又一輪的纏綿開始了。

並在真正的激情到來前結束。

他們不想再錯下去。

因為想不出出路。

像別人一樣,成為情侶,時時幽會,覷機偷情么?兩個人都不肯那樣委屈了自己和對方;但當然也不會離婚,沒有愛到那麼強烈的地步,也沒那個必要。可是到此為止,卻又千不情萬不願。真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兩人都無語。

他到底是將她送回了家。

連鞋子都來不及換,她就坐在了鏡子前。鏡里的自己要比以往漂亮許多。她知道這是因為愛情。三十多歲的女人了,又得到新的愛情,這讓她興奮,也讓她遲疑。有些不敢置信。

一切是真的嗎?還是水到渠成沒有惡意的逢場作戲?

等待得太久了,反而不像真的。又好像已經重複了無數次,居然沒有太多激情,只是無限溫存。

哦,她愛他。她想這隻能是愛了。只有愛才會讓她這樣的女人對一個男人如此溫存順服,只有愛。

那麼,為什麼這樣地沒有真實感?一切恍如春夢。

整個一下午她都在這種恍惚和驚喜中渡過,而且這情緒一直延續至第二天。捱到中午的時候,他終於打來了電話,約她在櫻花園見面。

她去了,化了淡妝,並換上自己最得意的一件束腰長裙。

看到他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麼想他。他站在花樹下,像一尊神,憂傷的神。

一陣風過,櫻花簌簌飛落,在這緋紅的憂傷里,他終於開口說:「我們,分手吧。」

她一愣,回頭看住他,一時沒有反應。

他回過頭,不敢看她,卻再一遍輕輕說:「我想,我們還是分手的好。」

這次她聽懂了,卻仍然只是專註地凝視著他,眼中的愛意絲毫不減,甚至,在這一刻更加充滿溫柔。

「你今天找我來,就是為了說這件事?打電話不是一樣?我還特意打扮了一下呢。」

「我覺得,還是當面說清楚的好。」

「何必呢?何必這樣隆重?」她微笑,淡如秋水,眼神越發迷離若夢,而聲音也便如同夢囈了,「我們開始的時候,並沒有什麼儀式,一切都自然而然。你沒有想過太多,我也沒想要誘惑你,一切來得措手不及;可是分手,你想了好久是不是?要去百般思考的事,就不是自己的本心了。為什麼把自己弄得這麼痛苦?」

他看著她,沒有想到她會這樣平靜。這一刻他發現自己完全不了解她。他以為她會哭,會生氣,會因為驕傲受傷而惱羞成怒,而最怕的,還是令她傷心。可是,她卻只是這般平靜,不怨,不怒,洞悉一切,原諒一切。

她說:「不要說分手的話好不好?如果你不想見我,就當作失蹤好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非常非常想我,不要太克制自己,來找我吧。」

他們深深擁吻。

他的頭腦混亂一片,怎麼,今天不是來和她說分手的嗎?怎麼卻走得更近,陷得更深了。哦,他愛她,所以這樣鄭重地說分手,正是因為他太愛她,把她看得太重,或者,根本是找理由再見她一次,進一步證明他們的愛。

他們的,愛。

他細細地想回頭,從他們的第一次見面想起,拍照,約會,聊天,合作,直至彼此愛慕。

最後他斷定,他沒有做錯什麼,事情從頭來一次,他還是會那樣選擇。沒有人可以不愛那樣一個女人,況且,他從來也沒有想過要愛她。他唯一的錯,只是同她相遇。她的微笑,她的行為,像一張密密的網,一日日地將他縛裹。他沒有理由躲避她,於是他只有接受她。直到今天,愛上了她。

可是,他又怎能不愛呢?

如果一切從頭來過,他還是會走到今天。

無可躲避。

他抱著她,吻著她,一邊覺得自己錯了,一邊難以自持。此情此處,他只能抱她吻她,把他的身體與她緊密地貼近,不知怎麼樣可以更緊一些。那一刻,他想揉碎她,裝她進自己的口袋,攜至天涯海角。

哦,他愛她。原來他是這樣地愛她。自暴自棄,無能為力地愛著她。

他從來不知道,當他放任自己,原來也可以這般熱情與溫柔。

但是,櫻花是會落的,春天會過去,激情會平淡,而他,也終得回家。

就在那個櫻花零落的春末,她看到了他的妻。

又是飯局,他因為一個不得已的理由帶著夫人一同前往。明知道會在席上看到她的,可是面對面的一剎,他還是覺得渾身的血上涌,忽然就變得噤聲。她卻若無其事,向他打招呼說又見面了,恭維他的妻美麗端莊,並端著杯向在座每一位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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