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勿忘我

曾經,也是相愛的。

赤著足,穿極短的薄裙,踏在浪尖上隨著潮聲遠一下近一下,躲避著他,亦牽引著他。

終於被捕獲了,便放縱地笑,笑碎一天的星,化作浪花。

水是涼的,而他的眼睛灼熱,如岸邊明滅的篝火,在漆黑的夜裡跳躍著艷麗,詭異而誘惑。而她,是撲火的蛾。那麼年輕、單純的快樂。

然而海會退潮,愛也會褪色,漸漸地,他開始更多留連於酒店泡泡浴的慵懶,水是暖的,眼睛卻冷了。

他們一天比一天更遠。不為什麼,只是不再新鮮了。

她也曾試著挽留,化冶艷的妝,調醇香的酒,可是什麼是他沒經過的呢?再盛裝艷服,抽絲剝繭後仍不過是那個已經熟透了的身體。他湮沒在泡泡浴中不肯起身,連眼睛也不抬起。

但卻仍不放她走。這是他的規矩。

紫薇花園的愛巢從此屬於她了,即使愛情不再,產權證上林麗的名字仍然清晰而逼真,記錄著她曾經作為何百晨情人的事實與成績。

何百晨,本城屬一屬二的鑽石王老五,「財」貌雙全兼且年輕有為,只要他點一點頭,什麼樣的女人沒有?金融圈裡流傳著一句笑話:「月入幾千的一份牛工,做死了也不如給何百晨當一年情婦,好不好也還賺得片瓦遮頭。」

何況,那150平米的花園樓房遠遠不止「片瓦遮頭」四個字可以形容。雖然,這於何百晨不過是一年營利的利息零頭,於大多數朝九晚五的所謂白領卻常常是一生為之拼搏的目標。

但是意外的,林麗拒絕了這份饋贈。她在一個春天的早晨無言冉退的時候,並沒有帶走房契與現款,甚至沒有帶走任何一件何百晨買給她的華裳與金飾。

她以自己清清白白的離去訴說了自己清清白白的愛。

在這一點上,她與他的其他情婦說什麼也是不同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事隔三年而何百晨仍然記得她的緣故了。因為,他欠她的。

三年,不長亦不短。長到可以讓他至少又換了三任情人,卻又短得讓他尚來不及忘記她,忘記他對她的虧欠。很多次,在似明又暗的夢裡,他恍惚又見到她不取一文踏浪而去的背影。

可是,當她三年後重回故里,他卻已不能認得她。

她並沒有變老,只是微微胖了一點,不多的一點,但足以把所有的秀氣填平。以前是眉目如畫,如今眉目皆是畫出。

一張臉仍然美麗,艷妝,長發如瀑流過前額,如抱琵琶半遮面。見人來,微一頷首,一頭瀑布便盪起漣漪,臉上明明沒有悲喜,陰影明滅卻偏偏似風情萬種。冷冷地,不肯輕易一笑,但眼影與唇彩都比笑容先做足了「歡迎光臨」的姿態,不笑的時候也像在笑,笑的時候卻沒一點暖意。

而她的身份,是「百鳥吧」的紅牌小姐。

他大駭,至於口吃:「林麗,你怎麼會……」

她卻揚起一道眉:「我不姓林哦,我姓……」隨即一笑:「難怪,你們這些夜夜做新郎的豪客哪裡記得昨日黃花姓甚名誰,告訴你也是沒用。」

同來的熟客在一旁打著哈哈:「林總這回你可是慧眼走寶了,這可是咱們濱城艷名遠播的一枝花LILY 啊。」

他茫然,難道認錯人?可是那飛揚入鬢的長眉,以及眉間一點欲墜不墜的青痣,分明是屬於她的。他還清晰地記得,三年前的海邊,她渾身濡濕,醉倒在他的懷裡,彼此以體溫做著最親密的交談。他清楚她身體每一點最隱秘最細微的特徵,他怎麼可能錯認了她?

握一杯已經不再起泡的「踏趿拉泡」,他隔著燈紅酒綠遠遠掛住她穿花蝴蝶似的身影,心裡是一陣陣針炙的疼。這曾是他的女人哦,如何就這樣折墮了?而且,她怎會姓了陳呢?

LILY ,譯成中文就是陳百合。

陳百合,何百晨!

他悚然一驚,杯中酒潑濺出來!

是這樣!原來是這樣!

她的名字,只是他名字的反讀,她是愛他的,她是記著他的,她,是屬於他的呀!

同伴驚異地望著他:「何總,怎麼了?看上了哪個妞兒,小弟替你擺平。」

另一個熟朋友在旁邊湊趣:「這你可低估何總了,何總雖然風流,可是從來不碰歡場女子的。」

歡場女子!他的女人,快樂天真純潔清高如浪花的女孩子,竟然墮落成一個歡場女子。

他莫名地失落,有一種深深的挫敗感。作為一個男人,他雖然不肯給任何一個女人終身的愛,卻總是儘可能給她們終生的依靠。他把這看作是一個男人的責任。

可是她,林麗,他曾經至愛過的一個女子,那個踏浪而舞的無憂女孩,卻流落風塵成了一個貨腰為生的歡場女子,他情何以堪?

不待酒闌,他推說頭疼離群而去。

黑色的凌治轉了一個圈卻又停在了「百鳥吧」對面,靜靜地守著午夜來臨,守著酒闌歌散,守著扶醉女子的遲歸。

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罷桃花扇底風。這樣的日子,他不知她已經獨自醉過了多久?

當她停在他的車前,妝已殘,唇猶冷,眼神飄忽略帶揶揄:「你那麼喜歡換人,倒是三年沒有換車。男人喜歡叫女朋友做『馬子』,其實還是抬舉了。女人始終不如座騎。」

他尷尬,只是沉默地打開車門,將手掌遮在門沿上,以國賓之禮邀她上車。

她不動,冷冷地討價還價:「出台300,過夜500,去你那兒還是我那兒?」

結果他們哪兒也沒去,卻把車子一直開到浪花依舊的海灘。是初冬,沙灘上靜無一人,燃起的篝火亦不能驅散夜的寒冷,但她的眼睛卻分明暖了起來。

他們久久地對望著,不說一句話,然後,他伸出手去輕輕地、輕輕地碰觸她的長髮,彷彿小心碰觸一樽珍貴的瓷瓶。先是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臉,她的唇,她的脖頸……

他彷彿是一個神,而她是等待天神喚醒的睡美人,他手到之處,她便一點點鮮活起來,生動起來,溫暖起來。閱盡繁華煙視媚行的眼睛又回覆了年輕時代的單純明亮,卻又分明比往日更加嫵媚而饑渴,原始而熾熱,終於燃燒了他也燃燒了自己。

在靜夜的海邊,在凌治的后座上,他們交纏的身體揮汗如雨,抵死纏綿,是開天闢地的第一次交會,是世界末日最後的狂歡。天地之大,這一刻他只不過擁有她,而她亦只屬於他。所有的激情與感知都被喚醒,所有的記憶與慾望都於此爆發。帶著最原始的欲與最滄桑的恨,帶著痛悔與絕望,他再一次佔有了她,而她再一次喚回了他。

一個不眠之夜。

但是天邊微曦初露,黑夜與黎明交替之際,他卻還是憩著了。

醒來,她已不再。車廂內瀰漫著煙草、香水與彼此的體味,處處是狂歡的痕迹,座墊也還是溫的,可是那痴纏而絕望的女子,卻已經不見了。

車窗玻璃上,用口紅如血地寫畫著一行字:「REMBER ME!」

記得我!

如此低微而絕望的要求!

她再一次,以特殊的方式迥別於他的其他女人,讓他不能忘懷。

他不禁懷疑,她的再次出現與離去,如此詭譎而突然,為的,不過是讓他銘記。他是一個沒有永遠的男人,不能讓他永遠忠貞,只有讓他永遠難忘。於是,愛讓她走向極端,不遺餘力。

所有的沉淪與掙扎,所有的心機與渴望,不過是讓他記得她。

記得她!

黎明的海邊,海浪一聲又一聲,一切安謚而美好,而他忽然淚流滿面。生平第一次,他認真地思考起愛情的課題,第一次,他想到了所謂忠貞,所謂執著,所謂永恆……

那個晚上,當他再到「百鳥吧」時,她已經辭職了。

其實他早該想到的,卻只是忍不住。

只是忍不住。

於是一次次地,他在不眠的夜裡尋到「百鳥吧」,然後在一個爛醉的午夜由一位坐台小姐送回。

也就是那個早晨,他發現自己竟然不舉。

他,一隻出了名的戀花的蝶,竟然於花間折翼……

誰能相信?

也有心腹的知己向他推薦名醫,他卻只是搖頭。他自己明白,那不是病,是心結。

而她,是醫他的葯。

只是,誰能知道,她的下一次出現,又將在何時何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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