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偶然

我幾乎是從第一次見到他的名字時就已愛上他。

那時我還是一個內向沉默的小女孩,沒有朋友也沒有交際,最大的嗜好就是讀書。一夜,為了讀完一本借來的書通宵未眠,而他,便是那書的作者。他的書帶給我新生般的快樂,讓我知道,這世上有一個人從不知道我,卻可以把每一句話說到我的心裡去,他,是我最敬愛的人。

連夜爬起,我給他寫了一封洋洋萬字的長信,從黎明寫到中午,卻仍不能表達心中的喜悅,又搬出古箏足足彈了一下午,飯也忘記吃。那是我自有記憶以來,生命中最快樂的一天。

匆匆十年過去,我已從一個沉默寡言的小女孩變成能歌善舞的大姑娘。夏天,我隨團到大連參加演出。出發前夕,卻在包裹行李的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說本屆書市請來了香港著名作家,將於某月某日到書市簽名授書,再看時間,竟是今天。

我震驚莫明,貪婪地將那不足百字的消息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後驚醒似地將行李一丟,轉身便往外沖。趕到書市,憑直覺我徑奔二樓西南角,果然看到大幅標語:歡迎香港著名作家簽名授書。儘管我已買齊他在大陸發行的所有作品,但此刻我仍毫不猶豫地買了他一整套散文集然後站到等待簽名的人群後排隊。

時間一點一點過去,我接近自己心中的偶像越來越近,我擔心地看看周圍,怕他們聽到我心跳的聲音。終於,我明明白白地站到他面前了,我們之間,僅隔著一張桌子。他俯下頭,親切地笑問:「要我簽在哪裡?」我幾乎窒息,顫慄地將書翻至扉頁,在他低頭簽名的瞬間,我鼓足勇氣報上自己的名字說:「老師,我認識您已經十年了,十年前,我曾給您寫過一封一萬多字的長信。」

「哦?」他挑起一道長眉,微笑。那微笑閃電般刺穿了我,讓我幾乎不能思想不能呼吸。他不記得我,他幾乎左右我的一生,但他卻根本不知道我,也許他從未看過那封信,也許他只看了幾行就拋入字紙簍。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我,卻只是萬千崇拜者中默默無聞的滄海一粟。

後面的人已不耐煩,輕輕推我說:「小姐,簽完了就讓開嘛。」我機械地讓了開去,傷神地望著他繼續對每一個人微笑、詢問、簽名。生命在這一分鐘忽然輕淡如煙,不禁想到一個詞:追星族。其實,我不過是一個追星族成員罷了。

第二天,演出團如期出發。我的票是下鋪,倉皇地抱著自己的琴生怕被人撞到,擾攘的車廂里,我左閃右躲狼狽不堪。臨鋪一位先生好心地問:「是什麼琴,先放到我床上吧,我是上鋪。」

「是古箏。」我抬頭道謝,卻猛地呆住,不可置信地睜大了眼睛,是他!我敬若星辰最崇拜的人!他看到我的表情,知道被我認出,微笑說:「現在彈古箏的女孩子不多呢。」停一下又說,「我這是第一次回內地,人家都說大連很美,專程去領教一下,回去也好跟人吹牛。」

我匪夷所思,仍然不能自震驚中回覆平靜:「可是,老師怎麼會坐硬卧?」

「我為什麼不能坐硬卧?」他笑,「我一直覺得,不坐火車就不叫旅行,而不坐硬卧就不叫坐火車。」

是的,這是他的語言風格!我終於有了真實感,羞澀地笑:「其實,我昨天才見過您,在書市,我有請老師簽名的。」

「哦?」他挑起一道長眉,微笑。

我心刺痛,他又一次將我忘了。可是他的笑,卻仍是那樣深那樣真地照入我的心裡,宛如一道耀眼的閃電。我在心中對上蒼祈求:如果可以讓他記住我,我願不惜一切代價。如果讓他記住我!

我同他談起他的書,談它們對我的影響。我如數家珍地背誦著書中的語句,告訴他:「我從來沒什麼朋友,但是老師的書,卻是我相交逾十年的知己。」

到達大連,我們在車站分手。我望著他,如許不舍。他一路幫我提著琴,這時候把它交還給我說:「我有位朋友在麗景酒店工作,我會住在那裡,演出時,別忘了通知我。」

我一直記著他的話,演出前,特意要了前排的票親自送到麗景酒店。但是,我卻沒有勇氣找他,只是委託服務台轉交。我怕,怕見面時他再一次將我忘記。我不堪!

為了他,我那天的演出超水平發揮。我並不能知道他是否在台下,但他在我的心中,一個屹立不倒的如山的位置。我為他一個人而彈奏。

我的琴聲里充滿了期盼與傾訴,我幾乎潸然欲泣了。

回到後台,團長送來一束鮮花,告訴我:「有位先生送給你的。」我接過,看到花束上的卡片,是老師!他果然來了!

我興奮地奔出化妝間,看到他偉岸的身影真實地立在門前,宛如一座山!他笑著望我,輕輕說:「如果我年輕20歲,我會追求你呢。」

我的心「忽悠」一下,有些微微地失落。他的口吻這樣輕鬆隨意,在這一刻我知道,如果我願意,我們或許會有故事,但,那是我所期待的嗎?十年期盼,傾心相許,難道為的只是調情?

那天下午,我們包了一輛車游濱海路。大連的確很美,美得有種不真實感。天然的海加上人工的修飾,把大連裝扮成了一個童話。在白色的大石橋前,司機停下了,知趣地說:「這座橋是應該步行的,大連有個傳說,兩個人要是手牽手走過這座橋,會相愛一生的。」

多麼美的傳說!我們相視一笑,真的下了車挽手前行。走到橋中時,他站住,深情地望著我。濤聲拍岸,海風拂面,一切都美得這樣超乎想像。然後,他伸開雙臂擁住我,吻我。我在他的懷中瑟瑟發抖,被動地回應著。他的吻,技巧而老到,駕輕就熟。

我忽然很想流淚,不知道自己是他吻過的第幾個女孩。這其中,有多少可以與他配合默契旗鼓相當,又有多少如我般青澀稚嫩不知所措。但,種種的表現落在他眼中,大概也都是廝空見慣大同小異的吧?我,如何能成為他眾多女人中比較不同的一個?

我悲哀,悲哀得甚至不想告訴他,其實,這是我的初吻。

那晚,他帶我到勝利廣場金飾專櫃,隨意地說:「為你自己挑樣禮物吧。」那些金珠玉器令我眼花繚亂,而更亂的,是心。我牽著他的手走出商場,來到門前擺售手編尼龍彩練的小攤前,挑了一條系了無數同心結的彩練說:「我想要這個。」

他愣了愣,忽然輕輕嘆息:「其實,我寧可你同我談錢呢。」

我不解地抬頭望他,他拍拍我的頭,微笑:「香港有句話說:大雞不食細米。越是不肯談錢的角色,就越是厲害呢。談錢呢,總有一個數。肯不肯付出,只在於值與不值,有數可計的。但是你同我談情,那不是我的所長。」他「呵呵」地笑起來,「我的感情,早都給了我的主人公了。」

如萬箭齊發,破空之聲清晰可聞,心上一陣陣地翳痛,然,他的笑,卻仍然令我心動。我仰視他,囁嚅:「老師——」一語未了,流下淚來。哦,我真是沒出息。

他招手叫車將我送回了演出團下榻的大連賓館。我知道他本來是想帶我回麗景酒店的,但我的不肯談錢嚇住了他。他改變決定讓我如釋重負卻又若有所失,下車前,我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說:「老師,我們團星期四回去,星期三下午,我可以見你嗎?我們去勞動公園看荷花。」

星期三下午,風雨如晦,勞動公園裡遊人罕至。

我想他也許不會來了,但我仍準時赴約。荷花池正中湖心亭的石桌上,置著我的古箏,我白衣素麵,誓要給老師留下一個不滅的印象。

琴聲如水,穿越雨幕叮咚流去又蜿蜒而回,引來了青衣紙傘的老師。一時間,我忘記時間也忘記年代,我以為這是西湖的斷橋,我以為來的是送傘的許仙,我以為自己是修鍊千年的白蛇,粉身碎骨只為了這一刻的相聚。

我望著他,望著他,想要將他望進永恆。這是我的知己哦,我用生命去等候去觀注的知己!我是那麼不願意相信,這位教會我什麼是真誠什麼是熱愛的老師,他的感情與為人,竟會沒有一點兒真。

「摔碎瑤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誰彈。春風滿面皆朋友,欲覓知音難上難……」

我唱著,淚流滿面。那首古老的高山流水,唱的是千古的寂寞與期盼,我願這琴聲喚醒老師的記憶,讓他想起他曾經的熱愛與真誠。我相信他曾經是最感性最智慧的一位老師,不然他不會寫下那些感人至深的文字。他只是被名利紅塵羈絆住了,他只是一時忘記了本性,但是,我願我的琴聲在名利網上撕開一道裂口,讓他記起本真的一切!

他收起紙傘,站在我的面前,宛如一座山,壓下來,壓下來,他微笑:「我好象看到一幅畫呢。」

歌已停,雨未歇,一曲既罷,餘音裊裊,我站起身,平端了琴,一字一句地傾訴:「老師,如今世上,彈古箏的女子和不講錢的女子一樣少,但,不是沒有。也許你不會常常聽到古箏,但,如果你遇上了,請你珍惜,並能,記起我……」

舉起琴,我將它重重摔碎在石桌上,斷弦聲何異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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