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將紅娘進行到底

自17歲至27歲,我的做媒歷史足足已有十年。

第一次做媒的情形至今記憶猶新。

那年我讀高三,母親專門請了家庭教師為我補習英語。那老師二十齣頭,一表人材,最關鍵的,是尚未婚配。

姐姐那時尚待字閨中,正是春心萌動之際,看到送上門來之帥哥,焉有不動心之故?不過矜持尊重是女子必備美德,總不能讓姐姐一個黃花閨女自動上前對老師說她妾本蔦蘿,願附喬木吧。

而這番話對母親說也是不便,怕被斥為輕浮,於是,她便只有在夜深難眠之時對我說了。現在還可以清晰地記得,那是一個月光份外明亮的晚上,我收拾了書本,剛剛準備上床睡覺,忽聽姐姐細細一聲長嘆,然後開始了開場白:「小妹,你覺得方老師這個人怎麼樣?」

那會兒我早就懷疑老姐思春了,只是不敢說,見她主動問話,立刻回答:「好,做老師好,做姐夫更好!姐,要我幫你嗎?」

姐姐一愣:「幫?你怎麼幫我?」

「幫你做媒呀!」

我說做便做,第二天下課後盯勞方某眼睛問話:「你喜歡來我們家嗎?」

方老師有些摸不著頭腦,但仍老老實實回答:「喜歡啊,你父母人很好,你也挺好學。」

「但是我下個月就要高考了,那以後你是不是就不來了?」

「當然。」他回答,看到我一臉失望(而且是誇張了十倍的非常明顯的失望)又趕緊改口說,「不過,我還會再來看你們的,都是朋友了嗎。」

「可是,你不會這樣天天來了吧?我希望能像現在這樣,天天見到你,那怎麼辦呢?」

「琳琅,這,我……」他囁嚅著,不知所措。

這時姐姐恰到好處地現身了,對我說:「琳琅,下課了嗎?天這麼熱,去買瓶可樂好不好?」

我得令而去,再回來時,姐姐同方老師一起失蹤了。

當晚,我同姐姐兩個摟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姐姐說:「嘿,你不知道他多緊張,你一走他立刻同我說想與我出去談談。出了門,卻又不知道從哪裡說起,我便安慰他,我們全家都很喜歡他,你還小,沒有分清喜歡與愛的界限,答應他一定幫他好好開導你……」

開導我?我笑得更得意了。

我的卦再算得不錯的。方老師誤會我喜歡上了他,又不好同我父母說,必然找與他年齡相近的姐姐訴苦,尋求幫助,以期對我負責。那麼,他便會有很多機會與姐姐接觸了,哈哈哈,到底誰在開導誰呢?

那以後,姐姐每次約會回來都會對我講些方某的笑話來聽,但一個月後便不肯同我說得那麼具體了。追問她,她只是笑著搖頭:「管那麼寬幹嗎?又不關你事。」

哼,不關我事,不要忘了這一段淵源還是自我而起的呢。

姐姐同方老師共交往了一年零三個月,最後無疾而終。但這已足可證明我的紅娘天才。最瞧不起那些一板一眼的做媒人:張小姐好呀,模樣好學歷好家教好……嘿,就差沒把人放到天秤上去賣,頭上插朵紅布花就是舊戲裡活脫脫的丑角。

我才不會那麼傻,我的手段與說辭都是第一流的。故此成功率也極高。

該種本領在我升入大學後表現得尤為登峰造極。

每晚熄燈以後是宿舍姐妹交流內心秘密的最佳時刻。黑暗中的人很容易流露真情,便有人不知不覺將自己的苦惱猶疑合盤拖出,最多的個案無非是暗戀上某一個人不知如何表白。

嘿,這個我拿手呀。我便為她們出謀劃策:「問他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對我以下兩個問題,你可以只用『是』或『不』來回答嗎?好,第二個問題——如果我的第三個問題是你是否喜歡我,那麼你第二個問題與第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他答『是』,上上大吉;如果他答『不』,那麼二、三問題的答案不一致,則第二個是『不』,第三個便是『是』。嘿,他死定了!」

姐妹們一齊大笑起來。最小的七妹說:「可是這種辦法對我不適用,我可沒那麼大膽,這樣子直截了當地問他。」

「那也簡單,你不是喜歡班長嗎?他是挺帥,而且很會穿衣服。不過他來來去去就是那麼幾套,這樣好了,我幫你做參謀,明天買衣服去,存心同他穿情侶裝。」

那以後,我們七姐妹七人一心,輪班每早一位守在男生樓下,一看到班長出來立刻飛奔回來報告他的當日穿著,然後我們便讓七妹穿上提前準備好的情侶裝去上課。

晨跑時,七妹有意無意跑在班長身旁,兩個人一式一樣的牛仔裝,一個眼尖的男生率先喊出來:「嘩,好般配的一對!」

第二天,兩個人都穿白;第三天,都穿藍;第四天,都穿運動服……

每天總有人對他們說:天生一對嘛,心有靈犀呀,一對璧人乎……

說得多了,當事人也糊塗起來,一個月後,班長遞給七妹一張條子:「每個人都說我同你是天生一對,你認為呢?」

哈,我的妙計又大獲全勝!

那以後,我成了戀愛錦囊,姐妹們只要有了疑難雜症必向我請教,而我總是絞盡腦汁提供餿而有效的點子給她,代價是一隻香蕉船並一套某某全集。我書櫥里的那些古龍、金庸、亦舒都是這麼來的。而那些書,又不斷給我新的靈感。

不過,一個好漢三個幫。我的百發百中與姐妹們的齊心協力是分不開的,軍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她們的一半。

比如寢室老大愛上了同桌發哥,但是她生性拙於言辭,近水樓台不見月,相處一年了也沒同發哥說上幾句話,只覺說多錯多,總是不了解他到底在想些什麼又喜歡談些什麼。

於是我又為她專門設計了一個高招,找到一個發哥上聊天室的機會,讓宿舍七姐妹也都揣上上機卡一齊進入聊天室,各自化名同時與發哥開聊。結果我們發現,三五個回合之後,發哥便將其他網友自動淘汰,只與我和三姐聊個不亦樂乎。而我們的話題是籃球與狗。

下了網,我們立刻給大姐惡補有關邁克爾喬丹和所有狗趣新聞。

第二天下午剛進自習室,我們便發現大姐同發哥正談笑風生,話題正是喬丹的空中三跨步……

大概是做媒做得太不亦樂乎,我自己對戀愛倒是不大有興趣,總覺天下情事都盡在我掌握之中,實在沒必要同紅塵男女一般為愛繁忙。

但是,就在我正得意忘形的時候,我的紅娘角色被自己大大地演砸了一次。

那是畢業後第二年,我在一家外企做推銷主管。對桌的阿琴悄悄告訴我她頗喜歡新來的宏仔,希望我能代修棧道,助架鵲橋。

這本是我平生樂事,自然義不容辭。當日中午,我約宏仔午飯,遠兜遠轉:「有這麼三個女孩子,一個貌若天仙,傾國傾城,走在大街上回頭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會在第一眼愛上她;一個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惡夢,看兩眼要嘔吐,看三眼再也不願做人;還有一個中人之姿,出了門不至於嚇壞人,也不會被導演追著跑。你會喜歡哪一個?」

宏仔笑嘻嘻看我一眼:「女孩子,不必太漂亮,自己看著好就是好了。我當然選第三個。」

我再問:「有三個女孩,一個富可敵國,豪門千金,位高權重;一個出身貧寒,身世可憐,就差沒有餓死;還有一個小康之家,買不起勞斯萊斯,也不至於安步當車而已,你選哪一個?」

「還是第三個。」

「第三問:有三個女孩,一個大智大勇,女諸葛再世,能力出眾,典型現代女強人;一個只比弱智好一點,什麼也不會做,二十多歲了還要父母陪著應聘工作;還有一個沒什麼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選哪一個?」

宏仔笑得更歡了:「不用再問了,第三個,還是第三個。你不必再套我的話,我一進公司就注意到你了,我愛的,正是你的普通!」

我大驚,為之結舌:「什麼,我?」

「不是你嗎?相貌平平卻有獨特氣質,出身平凡但自力更生……」

「不不不,不是我,是……」我不敢說了,只覺頭大如斗,囁嚅半晌,終於霍然站起,推開餐具抱頭鼠竄。

那天晚上,我發誓再也不給人做媒。

但是,不到半年,我便故態重萌了,理由很簡單:事實證明我的媒做得還是成功的,只不過主角略有更動——宏仔彼時已經成了我的男朋友!

這之前,我曾向他提出條件,在沒有令阿琴改變初衷之前,不可暴露我們兩人的關係,免得傷及我與阿琴之友誼。宏仔說,這個簡單,他自會搞掂。

隔了幾日他替阿琴看手相,煞有介事地說:「你的白馬王子,不久便會出現,從今日起你要留意下雨天,那天你不必帶傘,也不要找人陪,一個人走在街上,會有一位穿黑衣的紳士為你打傘——那便是真命天子!」

阿琴信以為真,自此便天天等待下雨。結果還真的讓她等著了——對方也是我們同事,姓程,正是宏仔同事,據宏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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