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美人

沈菀終於當面見到碧葯本人了。

她曾經見過她的畫像。但是現在卻覺得,公子雖然雅擅丹青,卻遠遠未能畫出這女子的美麗於萬一。即使在她抱著這樣又驚又疑又妒又怕的情緒,也不得不承認,這真真是一個絕世的美人兒。已經是黃昏了,可是看到碧葯時,卻彷彿被陽光照得睜不開眼睛似的,不由得一陣暈眩。碧葯十六歲進宮,今年總有三十好幾了吧?看起來竟比自己還嬌嫩、晶瑩,肌膚勝雪,吹彈得破,一雙眼睛又深又媚,頭髮黑亮得像暗夜裡的寒星,身材玲瓏有致,柔若無骨,雖然生過兩個孩子,卻絲毫不見發福,反而有種熟透櫻桃的艷冶誘人,是盛夏初秋結在枝頭最高處的果子,熟得壓彎了枝子,搖搖欲墜,看了讓人的心也墜墜的,擔心她隨時掉下來,想伸手去摘,又勾不到,整顆心都為她懸著。她給予人的,就是這樣一種危險的誘惑,整個人彷彿往外發著光,囊螢映雪一般從眉眼皮膚底下透出亮來,明艷照人,卻又滿面寒霜。她有一種說不出的妖氣,卻又不是風塵,彷彿天賦風情不能自已,並且她的舉止中有一種天生成的傲慢,讓人不敢輕怠。

沈菀從來沒有想過這世上會有一個人,同時兼有冷傲與妖冶兩種特質。不枉了她叫作碧葯,根本她這個人本身,就像是一丸又香甜又誘人的劇性毒藥。難怪明珠會將她從小帶進府中教養,難怪公子會在十歲時便對她那般傾心,難怪她一進宮就可以得到皇上的寵愛,三年兩度得子,難怪即使皇上懷疑她與公子有染,還是對她如此迷戀縱容,連到明府賞花也帶著她一起來——或許,這賞花的主意根本就是她出的吧?而她的本意,並不在賞花,正是為了來通志堂上香。

她是來見公子的,用盡心機。就像她從前做的那樣。

從前,那一次又一次的「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她究竟是怎樣做到的?

沈菀忽然想起一闕納蘭公子的《減字木蘭花》來:

花叢冷眼,自惜尋春來較晚。

知道今生,知道今生那見卿。

天然絕代,不信相思渾不解。

若解相思,定與韓憑共一枝。

不用說,詞里說的自然就是這位納蘭碧葯了。除了她,更有誰稱得上是「天然絕代」?公子詞中用了韓憑夫婦死後墳上樹枝交並的典故,那是把碧葯當成了心中的絕愛了。

沈菀不禁自慚形穢,別說她現在拖著身子,就算她最穠歌艷舞輕盈嬌媚的時候,也還是不及眼前這位美人不動聲色的流波一轉。什麼叫絕色佳人,她真是見識到了。曾經擁有過這樣一位美人的青睞,公子還怎麼會看上她呢?她含羞帶怯地行了禮,退至一旁。

碧葯淡淡打量了她一眼,似看非看,轉過了身子,只對著鏡子說話:「聽嬸嬸說你很會梳頭,我的頭髮亂了,你替我抿上去。」

沈菀說了一聲「是」,挽起袖子來,先將手腕上的碧玉鐲子卸下,再在妝盒裡選了最小的一柄牙梳,立在碧葯身後。宮女是早已得了吩咐的,只等丫鬟送進刨花水來,便約著一同出去了。

房裡只剩下沈菀和碧葯兩人。沈菀將牙梳蘸了水,對著鏡子,先將碧葯頂上的頭髮梳通,再一點點將散碎頭髮刷濕了,輕輕抿上去,用茉莉針兒綰住。碧葯的發質非常好,就像在墨汁里浸泡後再用油塗抹過一樣,黑亮而濃密。向晚的光在她臉的一側投下陰影,使她朝著光的一面格外明麗,藏在影里的一面則神秘而幽艷,看上去有些陰晴不定,不辨悲喜。

前院的唱曲聲穿花度柳,依稀傳來,正是杜麗娘《尋夢》一節,帶了水音花香,益發婉轉纏綿。沈菀不由側了耳朵細聽,手上的動作也比先更加柔軟起來,若按節拍。

碧葯在鏡子里打量著沈菀,一一審視著她的眉眼、腰身,半晌,忽然開口說:「他們說你自十二歲時見了容若一面,就要為他守身,等了七年。是你胡說的吧?」

沈菀微微一愣,知道這位惠妃娘娘是敵非友,不禁暗自警惕,一邊替她重新戴上鳳冠,理順金翟鳥下的珍珠掛,一邊淡淡說:「娘娘剛才聽的戲可是《牡丹亭》?那杜麗娘只在夢中見了一面柳秀才,便相思成疾,一病而亡。公子於我,原有救命之恩,就是結草銜環,也難報答,何況守身呢?」

碧葯「嗤」地一笑:「說得倒也動聽。我卻不信。還說是懷了孩子——容若怎麼會看上你這樣的貨色?」

彷彿有一整盆冰水兜頭澆下,又似一車泥沙迎面潑來,沈菀晃了兩晃,幾乎站立不住,不得不抓住椅背來支撐自己。她看著鏡子,不相信剛才那句話就是由眼前這個艷若春花的美人口裡說出來的。這女人說得如此輕鬆而篤定,就彷彿在陳述一個不爭的事實。

身為歌妓,沈菀並非不了解什麼是輕視,什麼是嘲諷,可是還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將輕視給予得這樣結實而隨意。那口吻,就彷彿在評價一隻癩貓病狗,那麼不值一哂而又不容爭辯的語氣。

她本能地護住肚子,敵意地看著鏡子里的碧葯,覺得了一種由衷的冷,彷彿整個人被浸在冰窟里一般。惟一的抵抗,就是不屈的眼神。

兩個人的眼光在鏡子里相撞,都劍拔弩張,互不相讓。只是,碧葯的眼神如箭,而沈菀的眼神卻是盾。沈菀的心早已怯了,卻努力地告訴自己不可退讓,不能輸。

半晌,碧葯慢慢轉過身子,終於正視沈菀了。她居然在微笑,唇角銜著那麼明媚的春色,眼裡卻是一股說不出的寒意,就那麼輕輕一笑,忽然出手極快地搭住了沈菀的手腕。

沈菀要愣了一會兒才曉得掙脫,本能地退後一步,完全不明白這位娘娘葫蘆里賣的什麼葯。但是她已經開始顫慄,緊盯著碧葯形狀完美的嘴唇,不知道她會怎樣宣判她的罪刑。

碧葯又是輕輕一笑,她的聲音很輕,但是每個字都咬得很清楚,彷彿一字千鈞,不容違抗:「你走吧,離開明府,永遠不許再提容若的名字。」

「不行!」沈菀脫口而出,冰雪般的徹骨寒意不等消失,卻有一股怒火騰地燃起,就彷彿把她放在油鍋上煎炸。她豁出去,直視著儀態萬端的惠妃娘娘。大逆不道又怎樣?誰也不能讓她離開納蘭!就算死,她也不會讓任何人奪走她心裡的納蘭公子,九五至尊的皇上也不可以!

她本能地再退後一步,同時卻又以一種近乎誇張的姿態向前挺了挺肚子,也學著碧葯的語氣,很慢很慢地說:「公子愛了我,我就是公子的人了。我會為他生下這孩子,讓他姓納蘭!」

「放肆!」碧葯終於怒了,猛地站起身來,若有意若無意地隨手一拂,將沈菀剛才卸在妝台上的玉鐲拂落在地,碎成數斷。

在她用最大的輕視去重創沈菀的原則的同時,沈菀也直接挑戰了她的底線。納蘭,這個姓氏只屬於她與容若。納蘭成德,納蘭碧葯,他們倆是這世界上僅有的兩個納蘭氏,絕不許第三個人分享。而這個來歷不明的沈菀,這個賤如草芥的歌妓,居然要生下一個野種,冠以納蘭的姓!這怎麼可以!

她冷冷地睨視著沈菀,眼如利剪,彷彿要剪開她的衣裳,剖出心臟。而她的話語,是比眼神更加犀利冷峻的,也更具有殺傷力:「剛才,我已經替你把過了脈。你肚子里的孽種,根本不是容若的。你若識相,現在就離開明府,還可以保住性命;不然,我讓你死無葬身之地!」

火焰頓消,冰寒再起。沈菀被打敗了。

她明白,自己不是敗在碧葯的美麗面前,也不是敗於碧葯的威勢,而是敗給了事實。納蘭公子死於五月三十日,而自己卻在七月底受孕,時間足足相差了一個多月。以碧葯的醫術,一搭脈已經知道了,這哪裡是還有半個月就要臨盆的跡象?只要碧葯向眾人公開這事實,她就非得離開明府不可,甚至,她有沒有命全身而退都是未知——明珠不會甘心被一個妓女欺騙,更不會願意讓納蘭家的醜事傳揚在外,他最可能做的,就是滅口。讓她和苦竹和尚一樣消失於無形。

現在已經不是一盆冷水,而是整條冰河淹沒了她,她在河裡掙扎沉浮,抓不住哪怕一根枯木。她在心裡哭喊:「納蘭救我!」卻忽然想,納蘭?哪個納蘭呢?已逝的納蘭容若,還是眼前的納蘭碧葯?

死了的那個,不可能救她;眼前的這個,卻只想她死!她與納蘭,其實無緣!

「一生一代一雙人,爭教兩處銷魂!」

那「一雙人」,指的是容若與碧葯,與她沈菀有什麼相干?許久以來,報恩和復仇就像兩支拐杖支撐了她的生命,為公子雪冤的強大願望充斥了她每一寸肌膚每一粒毛孔,使她這樣一個卑微渺小的歌妓竟然有勇氣有智慧一路獨行,從清音閣一直走進明珠相府里來,走到後宮最得寵的惠妃娘娘面前。然而此刻,站在這個與容若公子擁有著共同姓氏的冷傲佳人面前,她的願望顯得多麼浮薄荒誕。

納蘭碧葯才是納蘭容若的戀侶。她沈菀算什麼呢?恩不該是她沈菀的恩,仇也不該是她沈菀的仇。從頭至尾,她活在他們的視線之外,遠在天涯,形如陌路。從來都是,不相干!

「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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