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王國維 恩怨

王國維與羅振玉是浙江同鄉,二人不僅僅是兒女親家,羅振玉對王國維來說,是老師,是摯友,對王國維有知遇之恩。

1896年,羅振玉在上海組創學農社並設立農報館,編輯出版《農學報》,需要聘用翻譯人員,以便把歐美及日本的農科書籍和農學書報介紹到中國來,乃於1898年6月以私人資本在上海新馬路梅福里開設東文學社。

據羅振玉的外孫劉蕙孫講,戊戌年正月初二,羅到《時務報》館給館主汪康年拜年,進門以後,闃然無人,一直走到樓上,見一小房間里有個人,桌上放一包花生米,攤著一本書自斟自酌,不覺有點奇怪。進房一看,其人讀的是《文選·兩都賦》,斟的是紹興酒。益覺奇怪,進而問詢,那人乃起身讓坐,原來是《時務報》校對員海寧人王靜安(王國維字靜安),對坐攀談,覺得此人才華和學養都不平凡。繼又看到他為同捨生撰題的扇面上有詠史絕句,其末句為「千秋壯觀君知否,墨海西頭望大秦」,乃「大異之」,認為他確有過人之才,遂勸他入東文學社,並說王有秀才功名,可以直接進入師範班。又說,他身為公學監督,願助一臂之力。王說:「奈生計何!」羅乃問明每月工資30元,遂說:「你去讀書可也,我在《農學報》館給你掛個名,閑時寫寫文章即可,月薪40元,則家用及本人生活都可以維持了。」王遂入東文學社學習。是年王國維才22歲,他後來能夠成為大學者,跨進東文學社門坎這一步,實在是一個難得的契機。王國維非常感激,當年曾寫詩以「匠石」隱喻羅振玉:「匠石忽顧視,謂與凡材殊。」

1911年11月,羅、王二人聯袂東渡。之前,王國維的興趣本來在西方哲學,到這時斷然轉向了國學。據劉蕙孫回憶,這也是羅振玉力勸王國維的結果。

從二人相識開始,王國維的大多數重要活動幾乎都與羅振玉密切相關。留學日本,系羅氏資助之;到南通師範學院講學,系羅氏推薦之;入京任晚清學部官員,系羅氏帶領之;乃至於王國維先學西學,後轉而專治國學,也是羅振玉相勸之功……徐中舒《王靜安先生傳》記:「辛亥之役,羅氏避地東渡,先生亦攜家相從,寓日本之西京。羅氏痛清室之淪亡,於西洋學說尤嫉恨之。至是乃欲以保存舊文化之責自任,且勸先生專治國學。先生乃大為感動,遽取前所印《靜安文集》盡焚之。」

羅振玉學問不及王國維,但在其他方面則長袖善舞,當過末代皇帝的老師,參與重要的政治活動,還有很強的經營手腕……他對王國維有恩,但也讓王國維做了許多事情。而王國維性格憂鬱悲觀,埋首學術,不問功利,是典型的學者氣質,人稱他「老實到像火腿一般」。據說,羅振玉不少重要的學術成果其實本是王國維的,有人講羅振玉的《殷虛書契考釋》,剽竊了王國維的研究成果;有人講王國維投水自盡乃羅振玉所逼……

無論如何,在王國維的長子亡故之前,王國維與羅振玉之間的關係一直是非常好的。當羅振玉將自己的女兒嫁給王國維的長子後,雙方自然是親上加親,像一家人。

王國維的長子潛明是個不願依賴父輩、喜歡過獨立生活的人。1919年9月,他在與羅振玉三女孝純婚後不久,從上海工部局所辦育才公學肄業,並由校方介紹,考入了海關。翌年,調至天津海關,寄居嘉樂里岳父家中。不久,海關新建公寓落成。羅氏念小兩口才結婚,尚無生活經驗,勸他不要急於另立小家庭。王國維也來信對他說,你剛入海關,工薪有限,還是住在岳父家中,既可節省開支,又彼此有所照應,要他聽從羅氏勸告。但王潛明還是執意遷出羅宅,搬入公寓,過起了獨立的小家庭生活。

1925年5月底,潛明奉調上海海關。翌年9月26日,在上海病逝,年僅27歲。那位做了遺孀的孝純,時年僅24歲,與潛明完婚八載,先後生有二女,王國維十分喜愛。不幸的是,兩位寶貝孫女均已在1924年夭亡。

王國維是在料理潛明喪事後,於10月15日自滬乘車返京。其間還託人在海寧為潛明購置了墓地。在處理潛明後事過程中,發生了一些「誤會」,不僅激化了所謂婆媳家庭矛盾,還致使羅、王兩親家為潛明遺款的收存問題,打起了筆墨官司!

原因是羅振玉在潛明醫療問題上曾指責過女兒「偏執」,所以王國維在潛明遺款的問題上,也以長輩的身份不客氣地批評了長媳「無理」,並請羅氏喻以「正理」。孰料,羅振玉非惟不「喻」,反過來還予以袒護。筆墨官司愈打愈烈,最後終於導致了羅、王「三十年金石之交」破裂!

按照這期間羅、王來往書信落款時間,大致三天一信,六天一往返,由齟齬而交絕,歷時20天。從書信行文口吻看,王國維始終珍惜舊誼,而羅氏則咄咄逼人,直至最後一信,說自己發斷交信「殊非我心所欲」,似乎透出了些許悔意,但仍指責王國維「來書嚴峻」。

羅振玉的侄子羅守巽晚年說:先伯父(羅振玉)性子急,脾氣大,待人處事欠冷靜。兩親家晚年失和,同他的這個「脾氣」有很大關係。但真正的原因是,羅振玉認為,王國維來信中自稱「我輩皆老」,這不是由女及父,在批評他做父親的不是,尤其是信中十分嚴正地講到「蔑視他人人格」,實際上是批評他父女倆有悖「聖人之教」。

據羅振玉的長孫羅繼祖當時已經十四五歲,據他說,姑母(即羅孝純)婚後與潛明繼母潘氏夫人關係處得不好,中間又受到僕婦們的挑撥,以致婆媳「感情冷淡」。潛明病亡,王國維夫婦到上海主喪;羅氏「痛女心切」,也赴滬探視,兩親家因而發生爭執,事情越鬧越僵。他這樣追述羅、王爭執經過:潘夫人處置善後偶爾失當,姑母泣訴於祖父,祖父遷怒於王先生,怪他偏聽婦言,一怒而攜姑母大歸。……三十年夙交感情突然破裂,原因是祖父脾氣褊急,平日治家事事獨斷,而王先生性格卻相反,平日理頭治學,幾於不過問家政,一切委之閫內。……事情鬧僵,又沒有人從中轉圜,以至京津雖密邇,竟至避面,直到王先生逝世。

不過,這都是出於羅氏後人的申述。「羅王交惡」,表面上看起因於潛明「遺款」問題,卻非出「一時之誤會」,乃是由於心中早有不滿。在此之前,至少有兩件事情頗使羅氏耿耿於懷。

一件是1923年5月,王國維入小朝廷不久,書告羅氏:自己的《觀堂集林》已在滬裝訂,打算將其中的精印本「進呈」博儀。羅亦趁此將他自己的《殷虛書契前後編》及《考釋》從天津寄到北京,請王國維托書店做了黃綾套代為「奏呈」。這使初入「南書房」的王國維頗感為難。因為他知道羅振玉與小朝廷內鄭孝胥等人有矛盾,便複信表示:為避嫌,擬待「數月以後」再辦。羅很生氣,當即回信,要王不必做書套代呈了,將原書交人「攜津」。

另一件是潛明在天津海關工作時,小兩口皆暫住羅宅,故王國維常去天津看望,而兩親家見面的話題則是溥儀及小朝廷內的人事紛爭。羅氏及薦王入「南書房」的升允以「老派」自居,要聯名上奏摺參劾以鄭孝胥為首的「新派」,讓王代呈。王國維回京以後,卻聽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金梁及溥儀的岳父(婉容之父)榮源對升、羅二人「結黨」的議論。他既怕羅氏知道了引起「盛怒」,又怕親家因而受到中傷,故寫信婉言勸羅改「奏」為「函」,建議不必向「皇上」呈奏摺,可直接致信榮源,較為妥帖。這本出於好意,羅氏卻很不高興。

以上兩事,羅、王之間已埋下了「嫌隙」。由潛明喪事而致羅氏發出「絕交書」,乃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尤其與升、羅引薦王入小朝廷,而王不盡聽命,關係極大。

再就羅、王兩家關係而言,直到潛明病重,潘氏夫人與羅宅親家母之間,應該說是處得比較好的,對長媳也一直很關心。所以,王東明(王國維長女)不同意說她母親潘氏夫人處理善後失當,認為這是沒有根據的「臆斷之辭」;因潛明喪事而羅、王誤會以致絕交,「毋寧說是偶發事件較為合理」。那時,王東明女士也已十幾歲了,猶能記當時情景,說:父親最愛大哥,大哥病逝,給父親很深的打擊,已是鬱郁難歡,而羅振玉先生又不聲不響地偷偷把大嫂帶回娘家,父親怒道:「難道我連媳婦都養不起?」然後把大哥生病時的醫藥花費全匯去羅家,他們寄回來,父親又寄去,如此往複兩回,父親生氣得不言語,只見他從書房抱出一疊信件,撕了再點火焚燒。我走近去看,見信紙上款寫著:觀堂親家友(有)道……

但羅氏的那封「絕交書」和其他一些信件被完整地保存下來。王東明讀到「絕交書」後感慨萬分,說:任何一句,無不傷人自尊,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也由此,使我想到被父親焚去的信件,當有更甚於此者。再從父親給羅氏的信來看,無不婉轉謙抑,委曲求全,未發現有惡言相向的。我常常痴想,如果二人不失和,父親傷心時得到摯友的勸解慰藉,迷惘時獲得勸解宣洩,或可打消死志,拉一把與推一把,其結果就不可以道里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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