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天津的活動 七 「行在」生活

我在張園裡住了一段時間以後,就覺得這個環境遠比北京的紫禁城舒服。我有了這樣的想法:除非復辟的時機已經成熟,或者發生了不可抗拒的外力,我還是住在這裡的好。這也是出洋念頭漸漸沖淡的一個原因。

張園(和後來的靜園)對我說來,沒有紫禁城裡我所不喜歡的東西,又保留了似乎必要的東西。在紫禁城裡我最不喜歡的,首先是連坐車、上街都不自由的那套規矩,其次是令我生氣的內務府那一批人。如今我有了任意行事的自由,別人只能進諫而無法干涉。在紫禁城裡,我認為必要的東西,是我的威嚴,在這裡也依然存在。雖然我已不穿笨拙的皇帝龍袍,經常穿的是普通的袍子馬褂,更多的是穿西裝,但是這並不影響別人來給我叩拜。我住的地方從前做過遊藝場,沒有琉璃瓦,也沒有雕樑畫棟,但還有人把它稱做「行在」(我也覺得抽水馬桶和暖氣設備的洋樓遠比養心殿舒服),北京的宗族人等還要輪流來這裡給我「值班」,從前張園遊藝場售票處的那間屋子,猶如從前的「乾清門侍衛處」。雖然這裡已沒有了南書房、懋勤殿、內務府這些名堂,但在人們的心目中,張園那塊「清室駐津辦事處」的牌子就是它們的化身。至於人們對我的稱呼,園子里使用的宣統年號,更是一絲不苟地保留著,這對我說來,都是自然而必要的。

在張園時代,內務府大臣們只剩下榮源一個人,其餘的或留京照料,或告老退休。我到天津後最初發出的諭旨有這兩道:「鄭孝胥、胡嗣瑗、楊鍾羲、溫肅、景方昶、蕭丙炎、陳曾壽、萬繩木式、劉驤業皆駐津備顧問。」「設總務處,著鄭孝胥、胡嗣瑗任事,庶務處著佟濟煦任事,收支處著景方昶任事,交涉處著劉驤業任事。」陳寶琛、羅振玉、鄭孝胥是每天必見的「近臣」,他們和那些顧問每天上午都要來一次,坐在樓外西邊的一排平房裡等著「召見」。在大門附近有一間屋子,是請求「覲見」者坐候傳喚的地方,曾經坐過的人,有武人、政客、遺老、各式「時新」人物、騷人墨客以及醫卜星相。像青年黨黨魁曾傳,網球名手林寶華,《新天津報》主筆劉冉公,國民黨監察委員高友唐,……都曾加入張宗昌、劉鳳池的行列,在這裡恭候過「奏事官」的「引見」。駐園的日警,天津人稱之為「白帽」的,駐在對面平房裡,每日登記著這些往來的人物。每逢我外出,便有一個日警便衣跟隨。

張園裡的經濟情況,和紫禁城比起來,自然差的多了,但是我還擁有一筆可觀的財產。我從宮裡弄出來的一大批財物,一部分換了錢,存在外國銀行里生息,一部分變為房產,按月收租金。在關內外我還有大量的土地,即清朝入關後「跑馬圈地」弄來的所謂「皇產」,數字我不知道,據我從一種歷史刊物上看到的材料說,僅直隸省的皇產,不算八旗的,約有十二萬餉。即使把這數字打幾個折扣,也還可觀。為了處理這些土地的租賃與出售,民國政府直隸督辦和清室專設了一個「私產管理處」,兩家坐地分贓,賣一塊分一筆錢,也是一項收入。此外,前面我已說過,我和溥傑費了半年多功夫運出來的大批珍貴字畫古籍,都在我手裡。

我到天津之後,京、奉、津等地還有許多地方須繼續開支月費,為此設立了「留京辦事處」、「陵廟承辦事務處」、「駐遼寧辦事處」、「宗人府」、「私產管理處(與民國當局合組的)」、「東陵守護大臣」和「西陵守護大臣」等去分別管理。我找到了一份材料,這上面只算北京和東西陵這幾處的固定月費、薪俸、飯食,就要開支一萬五千八百三十七元八角四分 ,至於天津一地的開支,每月大約需一萬多元 ,最大宗的開支即收買和運動軍閥的錢,尚不在此數。每月平均開支中的購買一項,約佔全月開支三分之二,也沒有包括汽車、鑽石之類項目。天津時期的購買用品的開支比在北京時大得多,而且月月增加,像鋼琴、鐘錶、收音機、西裝、皮鞋、眼鏡,買了又買,不厭其多。婉容本是一位天津大小姐,花錢買廢物的門道比我多。她買了什麼東西,文綉也一定要。我給文綉買了,婉容一定又要買,而且花的錢更多,好像不如此不足以顯示皇后的身份。文綉看她買了,自然又嘰咕著要。這種競賽式的購買,弄得我後來不得不規定她們的月費定額,自然,給婉容定的數目要比文繡的大一些,記得起初是婉容一千,文綉八百,後來有了困難,減到三百與二百。至於我自己花錢,當然沒有限制。

由於這種昏天黑地的揮霍,張園又出現了紫禁城時代的窘狀,有時竟弄得過不了節,付不出房租,後來連近臣和「顧問」們的俸銀都開支不出來了。

我花了無數的錢,買了無數用不著的東西,也同時買來了一個比庄士敦給我的更強烈的觀念:外國人的東西,一切都是好的,而對照之下,我覺得在中國,除了帝制之外,什麼都是不好的。

一塊留蘭香牌口香糖,或者一片拜耳的阿司匹靈,這幾分錢的東西就足夠使我發出喟嘆,認為中國人最愚蠢,外國人最聰明。當然,我想到的中國人,並沒有包括我自己,因為我自認自己是凌駕於一切臣民之上的。我認為就連那些聰明的外國人也是這樣看我的。

那時我在外國租界里,受到的是一般中國人絕對得不到的待遇。除了日本人,美國、英國、法國、義大利等各國的總領事。駐軍長官、洋行老闆,對我也極為恭敬,稱我「皇帝陛下」,在他們的國慶日請我去閱兵,參觀兵營,參觀新到的飛機、兵艦,在新年和我的生日都來向我祝賀……

庄士敦沒走以前,給我介紹了英國總領事和英國駐軍司令,以後他們輾轉介紹,歷任的司令官都和我酬酢往還不斷。英王喬治五世的第三子過津時訪問過我,帶去了我送他父親的照片,後來英王來信向我致謝,並把他的照片交英國總領事送給我。通過義大利總領事,我還和義大利國王互贈過照片。

我看過不少兵營,參加過多次外國軍隊的檢閱。這些根據我的祖先——西太后承認的「庚子條約」而駐在中國土地上的外國軍隊,耀武揚威地從我面前走過的時候,我卻覺得頗為得意,認為外國人是如此的待我,可見他們還把我看做皇帝。

天津有一個英國人辦的名叫「鄉藝會」(try Club)的俱樂部,是只准許外國大老闆進出的豪華遊樂場所,中國人是根本走不進那個大門的,只有對我是個例外 。我可以自由出入,而且可以帶著我的家人們,一起享受當「特殊華人」的滋味。

為了把我自己打扮得像個西洋人,我盡量利用惠羅公司、隆茂洋行等等外國商店裡的衣飾、鑽石,把自己裝點成《老爺雜誌》上的外國貴族模樣。我每逢外出,穿著最講究的英國料子西服,領帶上插著鑽石別針,袖上是鑽石袖扣,手上是鑽石戒指,手提「文明棍」,戴著德國蔡司廠出品的眼鏡,渾身發著密絲佛陀、古龍香水和樟腦精的混合氣味,身邊還跟著兩條或三條德國獵犬和奇裝異服的一妻一妾……

我在天津的這種生活,曾引起過陳寶琛、胡嗣瑗這派遺老不少的議論。

他們從來沒反對我花錢去買東西,也不反對我和外國人來往,但是當我到中原公司去理髮,或者偶爾去看一次戲,或者穿著西服到外面電影院看電影,他們就認為大失帝王威儀,非來一番苦諫不可了。有一次,胡嗣瑗竟因我屢諫不改,上了自劾的請求告退的奏摺(原文抬頭處,我都改成了空一格):

論者因疑左右但知容悅,竟無一效忠骨鯁之臣。里既未能執奏於事前,更不獲弁明於事後,則臣之溺職者又一也。……是臣溺職辜恩,已屬百喙難解,誠如亮言,宜責之以彰其慢者也,若復靦顏不去,伴食浮沉,上何以弼聖功,下何以開賢路?長此因循坐誤,更何以偷息於人間?茹鯁在喉,彷徨無已,惟有披瀝愚悃,懇恩開去管理駐津辦事處一差,即行簡用勤能知大體人員,克日接管其事,則宗社幸甚!微臣幸甚!……

胡嗣瑗說的「俯臨劇場」,是指我和婉容到開明戲院看梅蘭芳先生演《西施》的那一次。他老先生在戲園裡看見了我,認為我失了尊嚴,回來之後就向我辭職。經我再三慰留,以至拿出了兩件狐皮筒子賞他,再次表示我從諫的決心,他才轉嗔為喜,稱讚我是從諫如流的「英主」,結果雙方滿意,了事大吉。這次由中原公司理髮引起的辭職,也是叫我用類似辦法解決的。我初到天津那年,婉容過二十整壽生日的時候,我岳父榮源要請一洋樂隊來演奏,遺老丁仁長聞訊趕忙進諫,說「洋樂之聲,內有哀音」,萬不可在「皇后千秋之日」去聽。結果是罷用洋樂,丁仁長得到二百塊大洋的賞賜。以物質獎賞諫臣,大概就是由這次開的頭。

從此以後,直到我進了監獄,我一直沒有在外面看過戲,理過發。我遵從了胡嗣瑗的意見,並非是怕他再鬧,而確實是接受了他的教育,把到戲園子看戲當做有失身份的事。有一個例子可證明我的「進步」。後來有一位瑞典王子到天津,要和我見面,我因為在報上看見他和梅蘭芳的合照,便認為他失了身分,為了表示不屑,我拒絕了他的要求,沒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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