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紫禁城內外 八 遣散太監

紫禁城在表面上是一片平靜,內里的秩序卻是糟亂一團。從我懂事的時候起,就時常聽說宮裡發生盜案、火警,以及行兇事件。至於煙賭,更不用說。到我結婚的時候,偷盜已發展到這種程度:剛行過婚禮,由珍珠玉翠裝嵌的皇后鳳冠上的全部珍寶,竟整個被換成了贗品。

他又說:「內務府有個座右銘,這就是——維持現狀!無論是一件小改革還是一個偉大的理想,碰到這個座右銘,全是——Stop(停車)!」

今天想起來,那簡直是一場浩劫。參加打劫行徑的,可以說是從上而下,人人在內。換言之,凡是一切有機會偷的人,是無一不偷,而且盡可放膽地偷。偷盜的方式也各不同,有撥門撬鎖秘密地偷,有根據合法手續,明目張胆地偷。太監大都採用前一種方式,大臣和官員們則採用辦理抵押、標賣或借出鑒賞,以及請求賞賜等等,即後一種方式。至於我和溥傑採用的一賞一受,則是最高級的方式。當然,那時我決不會有這樣想法,我想的只是,別人都在偷盜我的財物。

經過那次失敗,我還沒有看出內務府的神通。我把失敗原因放在用人失當和我自己尚未「親政」上面;那時正值政局急變,我幾乎要逃到英使館去,也無暇顧及此事。現在,我認為情形與前已大不相同,一則我已當家成人,任何人攔阻不了我,再則我身邊有了一批人,力量強大了。我興緻勃勃地從這批人才裡面,選出了鄭孝胥來擔當這件整頓重任。

鄭孝胥為了拉攏下級司員,表示虛懷若谷,傾聽下情,他規定每星期和司員們座談一次,請司員們為改革出些主意。有一位司員建議說,宮中各處祭祀供品向例需用大批果品糕點,所費實在太大,其實只不過是個意思,不如用泥土和木雕的代替,一樣的莊重。鄭對這個主意大為賞識,下令執行,並且對出主意的人擺升一級。可是那些把供品作為自己合法收入的太監(裁減後還剩下百名左右),個個都把鄭孝胥恨之入骨。鄭孝胥上任沒有幾天,就成了紫禁城中最不得人心的人。

首先是盜案更多了。毓慶宮的庫房門鎖給人砸掉了,乾清宮的後窗戶給人打開了。事情越來越不像話,我剛買的大鑽石也不見了。為了追查盜案,太妃曾叫敬事房都領侍組織九堂總管,會審當事的太監,甚至動了刑,但是無論是刑訊還是懸重賞,都未獲得一點效果。不但如此,建福官的清點剛開始,六月二十七日的夜裡便突然發生了火警,清點的和未清點的,全部燒個精光。

我父親這時找到我,婉婉轉轉地,更加結結巴巴地向我說,鄭孝胥的辦法值得斟酌,如果連民國當局也不滿意,以後可就更不好辦了。

起火的原因和損失真相同樣的無從調查。我疑心這是偷盜犯故意放火滅跡的。過不多天,養心殿東套院無逸齋的窗戶上又發生火警,幸好發現得早,一團浸過煤油的棉花剛燒著,就被發現撲滅。我的疑心立刻更加發展起來。我認為不但是有人想放火滅跡,而且還想要謀害我了。

事實上,偷竊和縱火滅跡都是事實,師傅們也沒有避諱這一點,而對我的謀害則可能是我自己神經過敏。我的多疑的性格,這時已顯露出來了。按清宮祖制,皇帝每天無論如何忙,也要看一頁《聖訓》(這些東西一年到頭擺在皇帝寢宮裡)。我這時對雍正的《殊批諭旨》特別欽佩。雍正曾說過這樣的話:「可信者人,而不可信者亦人,萬不可信人之必不負於己也。不如此,不可以言用人之能」。他曾在親信大臣鄂爾泰的奏摺上批過:「其不敢輕信人一句,乃用人第一妙訣。朕從來不知疑人,亦不知信人」。又說,對人「即經歷幾事,亦只可信其已往,猶當留意觀其將來,萬不可信其必不改移也」。這些話都深深印人我的腦子裡。我也記得康熙的話:「為人上者,用人雖宜信,然亦不可遽信」。康,熙特別說過太監不可信,他說:「朕觀古來,太監良善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漸,慎之於始」。祖宗們的這些訓諭,被這幾場火警引進了我的思索中。

要想估計一下這次的損失,不妨說一下那堆燒剩和「摸」剩下的垃圾的處理。那時我正想找一塊空地修建球場,由庄士敦教我打網球,據他說這是英國貴族都會的玩藝。這片火場正好做這個用場,於是叫內務府趕快清理出來。那堆灰燼里固然是找不出什麼字畫、古瓷之類的東西了,但燒熔的金銀銅錫還不少。內務府把北京各金店找來投標,一個金店以五十萬元的價格買到了這片灰燼的處理權,把熔化的金塊金片揀出了一萬七千多兩。金店把這些東西揀走之後,內務府把餘下的灰燼裝了許多麻袋,分給了內務府的人們。後來有個內務府官員告訴我,他叔父那時施捨給北京雍和宮和柏林寺每廟各兩座黃金「壇城」,它的直徑和高度均有一尺上下,就是用麻袋裡的灰燼提制出來的。

我決定遵照雍正皇帝「察察為明」的訓示行事。我想出了兩條辦法,一條是向身邊的小太監們套問,另一條是自己去偷聽太監們的談話。後來我用第二條辦法,在東西夾道太監住房窗外,發現了他們背後議論我,說我脾氣越來越壞,這更引起了我的猜疑。在無逸齋發生火警這天晚上,我再到太監窗下去偷聽,不料聽到他們的議論更發展了一步,竟說這把火是我自己放的。我覺得他們真是居心叵測,我如果不先採取措施,後害實在無窮。

這時剛剛發生了一起行兇案。有個太監因為被人告發了什麼過失,挨了總管的責打,於是懷恨在心,一天早晨趁告發人還沒起身,拿了一把石灰和一把刀,進了屋子,先撒石灰在那人臉上,迷了他的眼,然後用刀戳那人的臉。這個行兇的人後來未被捉住,受傷的人送進了醫院。我這時想起許多太監都受過我的責打,他們會不會對我行兇呢?想到這裡,我簡直連覺都不敢睡了。從我的卧室外間一直到抱廈,都有值更太監打地鋪睡著,這裡面如果有誰對我不懷好心,要和我過不去,那不是太容易下手了嗎?我想挑一個可靠的人給我守夜,挑來挑去,只挑出一個皇后來。我從這天起讓婉容整夜為我守衛,如果聽見了什麼動靜,就叫醒我。同時我還預備了一根棍子,放在床邊,以便應變。一連幾天,婉容整夜不能睡覺,我看這究竟不是個辦法。為了一勞永逸,最後我決定,把太監全都趕走不要!

我知道這件事必定要引起一場風波。不把父親對付好,是行不通的。我想好了一個主意,親自去找我的父親。他沒有辦法和內務府大臣以及師傅們商量,突然遇到了這個問題,他的口才就更加不行,變得更加結巴了。他非常吃力地講出了一些零七八碎的理由,什麼祖制如此咧,這些人當差多年不致圖謀不軌咧,等等,來進行勸服。並且說:「這這也得慢慢商議,皇帝先回到宮,過兩天……」

鄭孝胥不想收兵,於是便接到了恐嚇信。信上說:你正在絕人之路,你要當心腦袋。與此同時,被我派去整頓頤和園的庄士敦也接到了恐嚇信。信上說:你如果敢去上任,路上就有人等著殺你。後來庄士敦很自得地對我說:「我也沒坐車,偏騎馬去,看他們敢不敢殺我,結果我活著到任了。我早看透了那些人!」他指的那些人就是內務府的人。他和鄭孝胥對恐嚇信都表示不在乎。

「王爺不答應,我從今天起就再不回宮啦!」

他見我這樣對付他,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又抓頭,又撓腮,直在地上打轉兒,桌上的一瓶汽水給他的袖子碰倒掉在地上,砰地一聲炸了。瞅他這副模樣,我禁不住反倒格格樂起來,並且從容不迫地打開書桌上的一本書,裝作決心不想離開的樣子。

君臣各闢世,世難誰能平?

天心有默啟,驚人方一鳴。

落落數百言,肝腦輸微誠。

使之盡所懷,日月懸殿楹。

進言何足異,知言乃聖明。

自意轉溝壑,豈知復冠纓。

獨抱忠義氣,未免流俗輕。

須臾願無死,終見德化成。

我遣散太監的舉動,大受社會輿論的稱讚和鼓勵。在庄師傅的進一步指引下,我接著把「勵精圖治」的目標又轉到內務府方面。

另一個例子是我岳父榮源經手的一次抵押。抵押合同日期是民國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簽字人是內務府紹英、耆齡、榮源和北京鹽業銀行經理岳乾齋,抵押品是金編鐘、金冊、金寶和其他金器,抵押款數八十萬元,期限一年,月息一分。合同內規定,四十萬元由十六個金鐘(共重十一萬一千四百三十九兩)做押品,另四十萬元的押品則是:八個皇太后和五個皇后的金寶十個,金冊十三個,以及金寶箱、金印池、金寶塔、金盤、金壺等,計重一萬零九百六十九兩七錢九分六厘,不足十成的金器三十六件,計重八百八十三兩八錢,另加上嵌鑲珍珠一千九百五十二顆,寶石一百八十四塊,瑪瑙碗等珍品四十五件。只這後一筆的四十萬元抵押來說,就等於是把金寶金冊等十成金的物件當做荒金折賣,其餘的則完全白送。這樣的抵押和變價,每年總要有好幾宗,特別是逢年過節需要開銷的時候。一到這時候,報上就會出現秘聞消息,也必有內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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