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屯離谷屯僅里把地,可是谷屯自古以來都比怪屯富,原因是谷屯西面有一塊幾百畝大的窪地,因靠著升龍崖,所以當地人叫老龍窩。老龍窩裡的土地非常肥沃,而且由於是窪地,一圈的山水都往這裡滲,所以老龍窩的地從來都沒旱過。更奇怪的是,每年春秋二季,老龍窩裡總要下兩場大雨——眼看四周的天空晴朗朗的,可是老龍窩裡卻無端的電閃雷鳴,瓢潑大雨就下了起來。當地人說春天那場雨叫龍出水,是老龍窩裡的龍上天值班去了,帶出來的水;秋天那場雨叫龍迴鑾,是龍值完一年的班回老龍窩休假來了,帶回來的水。
谷屯有了這幾百畝旱澇保收的龍窩地,咋能不富呢!
所以,舊社會,怪屯沒有一家像樣的地主,而谷屯兩頃以上的地主就有4家。這4家地主之中,其中一家最大的地主姓李,叫李子盤,是怪屯遷去的。
李子盤在怪屯時也是窮人。他外號叫金匠,因為他在水北縣城一家金貨鋪里學過相公。但他長得五大三粗,黑不愣騰,生就一個粗人,幹不了細活,倒是對搖耬撒種、趕車喂牛、揚場放耙極其著迷,頗具靈性,一點即會,無師自通。17歲時,他把一隻戒指做壞了,掌柜的就罵他:「笨鱉!學3年了,連個圈兒都捏不圓!滾吧!」他一氣之下,就滾回家了,再逼也不學金匠了。幹啥?當長工。於是,在谷屯的幾百畝龍窩地里,就像熱灰里的苦蟲一樣忙碌著一個最年輕的長工。
現在就說說他是如何由長工變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後人們對地主的認識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台化、妖魔化了的。從字義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稱為地主。而舊社會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無一分、椽無一根的人家是極少極少的。所以,舊社會在怪屯人們的話語中,沒有地主這個詞,他們稱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財,叫財主,或主家;大財主叫大主家。
谷屯有個大主家,叫谷興泰。
谷興泰家有三頃半地,雖然不能與平地上幾十頃、幾百頃、甚至掛千頃牌的大主家相比,但在水北山裡,這已經很不簡單了。
他用了4家佃戶。
這裡要說說人們一直弄不清的一個問題:地主、佃戶、長工的關係。筆者祖上就是佃戶,父輩們多次給筆者講過舊社會給主家種地的事。他們講的,跟後來接受的政治宣傳的內容相去甚遠。
過去一直認為,地主雇長工,剝削長工。實際上,地主自己不種地,是不雇長工的。地主只雇佃戶。佃戶租種地主的土地。一個佃戶可租種上百畝甚至幾百畝土地,一家人忙不過來,就需要僱傭長工。長工的數量,可根據租種土地的多少而定,如果租種一百畝地,雇兩三個長工也就夠了。
長工又叫夥計。夥計的報酬,視其精通活路及其體魄、力氣的大小而定。如其各路活計都拿得起,又強壯有力,就稱為大把式,每年報酬是3石小麥(合1500斤);如果只會幹幾種活路,一年可得兩石;身小力薄者,可得1.5石,甚至1石。
如果一家雇幾個夥計,那這幾個夥計中最大的把式就是他們的小組長或生產隊長,那時叫領工,或叫領工夥計。領工夥計的任務極其繁重。以收麥子為例。雞子叫頭遍時就得起床,先把東家的水缸擔滿水,然後呼喊其他夥計起來,扛上笸刀(一種較大的形如笸籮的割麥工具)去笸麥。天明時,東家用竹籃提著饃、菜、稀飯來到地里,就坐在麥捆上用早餐。用罷餐,嘴一抹拉,繼續幹活。半晌間,東家又送一次飯,中午再送一次,後半晌再送一次。一天要吃五到六頓飯。一部分人割,另一部分人就往家運。一直割到星星出來了,看不見麥棵子了,才回家。但這不是收工。回家後還要垛麥垛,啥時把一天割下的麥子垛完了再喝湯(吃晚飯)。喝罷湯仍不能休息,要把明天用的鐮刀、笸刀磨好,以便第二天起早割麥好用。一切停當,躺到床上時,也就夜半了。一季麥子割完需十來天。麥子割完後,不急著打,先搶種。玉米,綠豆,芝麻,穀子,等等,把割過的麥地播種完,然後開始打麥。
打麥比割麥還要辛苦。長工們必須半夜就起床,到場里攤麥子,叫攤場。就是把麥垛扒開,把麥捆子一個個解開,用桑杈挑亂,然後一杈杈地窩起來(這需要技術),窩一人多高,一杈挨一杈,擺滿一場。一場麥就攤好了,天也亮了,可以看清地里已經綠油油的秋莊稼苗了。長工們就把桑杈放下,洗一把臉,把放在場邊的鐵鋤扛起來,去鋤地。半晌間,他們把鋤往地里一紮,就回家了。不是回家休息,是攤在場里的麥子曬了半晌了,該翻一翻了。翻完後,繼續鋤地。一直鋤到中午,才扛上鋤回家。但這仍不是收工休息。因為這時場里的麥子已被牛把趕著石磙碾了好幾遍了,一人多高的麥棵子,已被碾得只剩了半尺厚。長工們丟下鋤頭,又掂起了桑杈,把碾磁的麥秸挑起來,一邊挑,一邊抖,將碾掉的麥粒抖下來。然後,又把麥秸一杈杈地窩起來,繼續曬。長工們這才撂下桑杈,跳到水坑裡,洗去滿身胡燥燥的麥糠,咕嘟幾口井拔涼水,端起了東家送到場邊的飯碗……
這便是60年前長工的一小段工作流程,勞動強度之大,是現在的人無法想像、也無法承受的。所以,那時的農民,特別是農民中最優秀的那一部分——長工(夥計),壽命都很短,平均不到50歲。筆者不顧拉雜之忌把它記下來,希望存史而已。
金匠李子盤就是大主家谷興泰家一個佃戶的長工,而且是領工。
再來說佃戶與地主(主家)的關係。
佃戶分三種。
第一種,車輛牛犋俱全,住地主的房子。這種佃戶與地主的關係比較固定。每年打的糧食與地主二五分成,打一場分一場,當場過清。其副產品麥秸,包括鍘草麥,皆歸佃戶所有。秋莊稼中的玉米稈、高粱稈、芝麻稈等凡是能打捆的副產品歸主家;打不成捆的豆秧、紅薯秧等歸佃戶。秋莊稼地里的套種作物,比如玉米地里套種的綠豆、豇豆、芝麻等,歸佃戶所有,主作物玉米二五分成。各種莊稼的復收物,比如麥子收割後在地里揀拾的麥穗、紅薯刨了後犁地犁出來的紅薯等,都歸佃戶。從這裡看出,舊社會地主對佃戶的剝削是不重的,他們是僱傭和被僱傭關係,雙向選擇,劃著了干,劃不著不幹。筆者拿著《牢記階級苦,不忘血淚仇》給父輩們念地主逼租逼得佃戶家破人亡的事,父輩們總是大惑不解。筆者只好跟他們解釋,說這是外地的地主,不是咱這裡的地主。他們這才罵了一聲,說:「日他個媽,外地老財真害!鬥爭他們不虧!」
第二種佃戶,又稱種地戶。他們也有自己的車輛牛犋,但不住地主的房子,一般都是與地主的土地相距不遠的農民。這種佃戶與地主的關係不太固定。打的糧食要先抽出二成給種地戶,剩餘的才與地主二五分成。其他規矩與第一種一樣。這種形式叫外包。
第三種佃戶,是家中比較貧窮的農民,自己無牛犋車輛,要用地主家的。打的糧食,要先抽一成給地主,剩下的與地主二五分成。其他規矩與第一種一樣。這種形式叫內包。
李子盤雖然年輕,但活路樣樣精通,人又憨厚老實,不僅佃戶們愛見,主家也愛見。一天李子盤正在地里鋤玉米,谷興泰抱住水煙袋踱了過來。
「娃兒,歇會兒,呼嚕一袋。」谷興泰把手裡的黃銅水煙袋讓了一下說。
李子盤沒有歇,繼續鋤地,說:「大叔,不敢歇,還有十來趟,天黑得給這塊地鋤完哩。」
谷興泰用腳踢踢地皮說:「鋤不鋤都中,這地又不荒。」
李子盤說:「荒是不荒。這一遍主要是虛虛土,叫玉米扎錐哩。」
谷興泰再看看,就明白了,玉米棵已溜腰深,棵根起錐子一樣扎出一圈嫩根,如果不把地皮鬆一松,會有一部分嫩根扎不進土裡去,因而影響玉米棵生長複壯。
谷興泰就抱住水煙袋,跟在李子盤的身邊,看他鋤地。李子盤鋤地的身姿非常優美。他扎著丁字步,揮舞著鋤頭,鋤頭在玉米的條形綠葉里像一條龍似的,攪動得碧波蕩漾。他的身子往前一趴,將鋤頭伸出去,「咵吃」一聲扎進土裡,身子跟著往後一仰,將鋤頭拉回來。這樣一俯一仰四次後,向前大跨一步,身子一扭,換把。由於他的動作矯健有力,敏捷連貫,無限重複,很像一組舞蹈。谷興泰看得把水煙袋掉到了地上。
谷興泰跟著李子盤鋤到地頭,說:「娃兒!你別當夥計了!」
李子盤說:「不當夥計當啥?坐到金貨鋪子里憋屈死人!」
谷興泰說:「當東家吧!」
李子盤就笑了,說:「大叔,我是那命?我家連根牛毛都沒有,只有一頭驢,還是跟別人伙著喂的。」
谷興泰就把自己的打算說了。他有一套車輛牛犋,原來那家內包佃戶把地種瞎了,每畝地總是比別人少收百八十斤,所以想把這套車輛牛犋收回來,讓李子盤用。
這樣,李子盤就成了上面所說的第三種佃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