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眾警員隨計程車車主來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個殘舊的居民樓里,雙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廳的格局,客廳連著陽台。
房間里很亂,雜物隨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裝袋扔得到處都是,傢具也又臟又破,整個屋子散發著一股腐朽難聞的異味。
現場勘查隨即展開:房間中客廳東北角,放有一把帶靠背的木質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見的繩索摩擦痕迹,同時在椅背上還發現兩處血跡;卧室內有一張單人木板床和一張鋼絲摺疊床,在木板床下發現一捆繩索、女人衣物、兩部手機和兩個女士錢包。女士錢包中都裝有身份證,分別屬於王月和在棚戶區化糞池中發現的女受害者薛燕,鑒別兩部手機號碼,也屬於這兩名受害者;緊接著衛生間里也有發現,雖然地面被清洗過,憑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噴洒過「魯米諾」試劑之後,地面上顯現大片血泊殘留跡象;最觸目驚心的證物出現在外陽台,在陽台西南角擺放著一個直徑為40厘米左右的大鋁鍋,外側可見血漬,打開鍋後發現內放有鋼鋸弓、鋼鋸條等,在鋸弓上有明顯的人體組織殘留。鍋內乍一看還有一件馬甲,待勘查員仔細再看,發現馬甲上縫線粗陋,材質上還有細細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馬甲!難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現場勘查結果顯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是拘禁以及殺人分屍第一現場,薛燕和王月均死於王立民與寧世豪之手,整個案件的真相似乎觸手可及。但因兇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時間死無對證,諸多疑問無法完全瞭然。
韓印又細緻地將案件細節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運用他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漸漸釐清了案件的整個脈絡:
王立民與寧世豪是獄友,又因是老鄉,關係自然極為密切。一系列證據表明,二人應該在服刑期間便謀劃以私家偵探身份做掩護,以幫助女性當事人調查配偶婚外情為誘餌,誘騙經濟條件優越之女性單獨會面,進而劫財殺人滅口。
二人相繼出獄後,按照制訂的計畫,謹慎行事,各自分工,為實施犯罪做準備:王立民先出獄,便急於找到一份計程車替班司機工作,其目的是以車輛配合劫持受害者和拋屍,而且計程車不易引起注意;而寧世豪則在出獄後,負責刊登廣告、與目標電話接洽以及最終會面。
薛燕是首個落入二人陷阱的受害者,她被劫持到出租屋,經受了嚴刑拷打,被迫說出隨身攜帶的信用卡密碼,二人分多次取空信用卡之後,殺人滅口並毀屍滅跡。至於他們剝了薛燕的皮,縫製人皮馬甲的變態行徑,可能是一時興起的一種惡作劇的舉動。當然,那也體現出二人兇殘暴戾的本性。
於女士是第二個潛在受害者,但因機緣巧合,免於落難。
王月就是第三個了,她的情況比較戲劇化。可能為了保命,又或者心裡本來就曾有過那樣的念頭,在被逼入絕境之時,她恨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靈機一動,提出僱用王立民和寧世豪,殺死背叛並將要拋棄她的丈夫蘇東。但由於家中財政大權和儲蓄密碼都掌握在蘇東手中,她沒有支付傭金的能力,便表示正好次日她和蘇東會到銀行取現交房租,王立民和寧世豪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殺死蘇東,搶劫到的十萬塊錢便抵作傭金。這樣,既滿足了雙方的慾望,又能誤導警方把案件定性為單純的暴力劫財,從而對雙方都不會波及。當然,這種思路以及後續的搶劫計畫,非王月那種人所能考慮到的,應該出自搶匪二人的手筆。
但計畫雖周詳,實施得也異常順利,卻並非全遂人願,還是出了問題。差就差在錢的方面——本來說好是十萬塊,但由於先前案件簡報中已經提到過的原因,真正到手的只有四萬塊錢,冒著死罪風險的王立民和寧世豪對此自然不會甘心。但蘇東屍骨未寒,許多相關遺產儲蓄繼承手續還未及辦理,王月一時也籌不到那麼多錢,而那二人也許認為王月想賴賬,或者擔心王月承受不住警方的壓力,露出破綻,於是乾脆滅口了事……
韓印對案件來龍去脈的描述,詳盡有據、絲絲入理,旁人找不到可以質疑的地方,被專案組廣泛認可為最接近事實的分析。
至於搶匪二人之中,誰是五年前搶槍襲警的兇手,還真不好說。雖然在銀行搶劫案中,開槍行兇的是寧世豪,但交叉比對過信息之後,專案組比較傾向於是王立民。
宋金成說:「就如我先前介紹的那樣,當時本地線索全部中斷,不得不懷疑兇手已經流竄到外地,遂向省內各兄弟單位通報案情,請求協助調查。之後,大概過了半年時間,泰平市警方發來信息,稱在那邊近三個月時間裡,連續發生多起深夜蒙面持刀搶劫案件。根據幾位受害者的描述,搶匪被確定為同一個人。值得注意的是,搶匪作案時手持的是一把刀身長約50厘米的單刃刀,這與『警槍案』中法醫根據受害刑警身上的刀傷創口推測出的兇器完全相同。
「泰平警方的信息,令我們這邊大為驚喜,搶匪從陸港消失,流竄到同省城市泰平繼續作案,可能性非常大,兩邊的搶匪應該就是同一個人。我立即帶隊趕赴泰平市,與當地警方協同辦案。可從那時起,搶匪又消失了。如今再來看,王立民從陸港到泰平生活的時間段,與兩地搶劫案發生的時間點正好吻合,而之後他再度消失,也許是因為他獲罪入獄失去自由,可以說王立民這五年的生活軌跡,讓他看起來很值得懷疑。
「但有一個問題,還值得商榷。當時我們趕赴泰平後,發現其中一起搶劫案離路口很近,而那個路口上面正好架有交通監控。隨後,調閱監控錄像,發現案發當天傍晚,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在路口附近徘徊了挺長時間,而這名男子的穿著打扮,與後來受害者描述搶匪的衣著相同,於是我們懷疑前面是搶匪在踩點。但遺憾的是,由於距離遠,光線暗,再加之五年前的監控設備比較落後,根本無法看清搶匪的容貌,只是從錄像中大致觀察到,搶匪身高中等,走路有些羅圈腿。問題就是這一點,王立民的身高與錄像中男子彷彿,但走路的姿勢完全不同。」
「我覺得如果只是走路姿勢的問題,倒不必過於糾結,聰明的罪犯懂得隱藏自己,周克華就是個很好的例子!」韓印從座位上站起來,一邊比畫著,一邊說,「在結案後,我曾觀摩過一些視頻資料,發現周克華作案前踩點時,走路外八字非常厲害,肩膀左右搖晃幅度也很大,而實際上,他走路的姿勢跟常人無異,肩膀更是紋絲不動。」
「但願是這種情況就好了,可惜攝像頭距離太遠,視頻太模糊了,要不然可以更加明確!」宋金成遺憾地搖搖頭,又望向顧菲菲說,「當年我求助過刑偵局,回應說技術達不到,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辦法,可以把清晰度提高到可辨認容貌的程度?」
「視頻影像比較糟糕的話,提取清晰人像做面部特徵比對,以現有的技術還是做不到。」顧菲菲明確否決道,但話鋒一轉,又接著說,「不過,也不是沒有辦法,我們利用『人體動態特徵識別』技術,同樣可以做鑒別。」
「真的嗎?怎麼以前沒聽過?」宋金城驚喜萬分,不覺聲音提高了八度。
「其實這項技術早在幾年前刑偵局的犯罪實驗室就作為重點課題研究了,近年來日趨成熟,有過幾次實例,效果都不錯。」顧菲菲耐心講解道,「人走路的姿勢就像指紋一樣,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特點,只要找到走路姿勢的固定規律,犯罪嫌疑人想偽裝都很難。首先,利用軟體進行技術處理,獲取到視頻中人行走時肩部、手臂、肘部、腿部、腳部的擺動幅度等各項數據;同樣的方法,再獲取犯罪嫌疑人行走步態的數據。兩方數據進行分析比對,如果吻合了就可以鎖定犯罪嫌疑人。」
「這真是太好了!當年的視頻我一直保留著,就等著將來這一天能用得上,只可惜王立民來局裡做筆錄時,沒有留下影像資料。」宋金成惋惜道,略一停頓,又提高聲音說,「對了,咱們可以去省監獄提取啊。監獄裡逢年過節搞慰問,還有每年的運動會,還有日常做工的監視,肯定能找到王立民活動的影像。我現在就打電話,讓他們協助把能找到的有王立民出現的視頻都發過來。」
「還有寧世豪的視頻也一道發過來,雖然沒有證據表明他曾經去過泰平,但入獄的時間點也同樣在兩地的搶劫案之後,且畢竟本次銀行劫案他是行兇者,既然有可比對視頻,那就連他一塊兒做吧!」韓印補充道。
「對,韓老師說得是,不過事關重大,還是我和小美去一趟吧。」顧菲菲壓壓手說,「一來能更有針對性,二來如果視頻可用,我直接就發給刑偵局犯罪研究室,這樣可以節省不少時間。」
「那好,咱們就趕緊地,去省監獄走高速得兩三個小時的車程,我現在去安排車,一會兒你們到大院門口等著。」宋金成雷厲風行,說著話,大步流星,邁向門外。
宋金成走後,估摸著至少要在省監獄那邊過一夜,對衣著形象和衛生特別講究的顧菲菲,便想和艾小美回賓館整理幾件換洗的衣物,但被韓印擺擺手攔下,表示還有話要囑咐。
「正好你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