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四 考史

唐府兵之數,《兵志》云:「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關內二百六十一。」《百官志》:凡六百三十三。陸贄云:「府兵八百所,而關中五百。」杜牧云:「折衝果毅府五百七十四。」《舊志》、《六典》云:「天下之府五百九十四。」《會要》云:「關內置府二百六十一,又置折衝府二百八十,通計舊府六百三十二。」《通典》云:「五百七十四。」《理道要訣》云:「五百九十三。」《鄴侯家傳》云:「諸道共六百三十府。」今以《地理志》考之,十道共有府五百六十六,關內二百七十三,餘九道二百九十三。參以《志》、《傳》,差互不齊。神宗問:「何處言府兵最備?」王文公對曰:「《李鄴侯傳》,言之詳備。」然府數與諸書亦不同。

了齋云:「顏回配饗先聖,其初但為立像,至開元中,始與十哲合為一座。」按《唐志》開元八年,詔十哲為坐像。《集古錄》李陽冰《縉雲孔子廟記》云:「換夫子之容貌,增侍立者九人。」蓋獨顏回配坐而閔損等九人為立像。陽冰修廟,在肅宗上元二年,其不用開元之詔,何也?

《魏徵傳》帝謂群臣曰:「此征勸我行仁義既效矣。」《新史》潤色之語也。《貞觀政要》云:「太宗謂群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唯魏徵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華夏安寧,遠戎賓服。突厥自古已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徵之力。』」《新史》於《罽賓傳》又云:「惟魏徵勸我修文德,安中夏。」以《通鑒》考之,與《政要》所載同一事。或謂太宗以既效自滿,非也。

鄭毅夫謂:唐太宗功業雄卓,然所為文章,纖靡浮麗,嫣然婦人小兒嘻笑之聲,不與其功業稱。甚矣,淫辭之溺人也。神宗聖訓亦云:「唐太宗英主,乃學庾信為文。」《溫泉銘》、《小山賦》之類可見。

《新史》論張公謹之抵龜,曰:「投機之會,間不容穟。」鄭伯克段於鄢,《春秋》所以紀人倫之大變也。曾是以為投機乎?晉欒書將弒厲公,召士匄、韓厥二人,皆辭。太宗臨湖之變,問李靖、李勣二人,皆辭。靖、勣賢於公謹遠矣。

唐太宗《贈堯君素蒲州刺史詔》曰:「雖桀犬吠堯,乖倒戈之志,而疾風勁草,表歲寒之心。」我藝祖《贈韓通中書令制》曰:「易姓受命,王者所以徇至公;臨難不苟,人臣所以明大節。」大哉王言!表忠義以厲臣節,英主之識遠矣。歐陽公《五代史》,不為韓通立傳,劉原父譏之曰:「如此是第二等文字。」通附傳在《建隆實錄》。齊武帝使沈約撰《宋書》,疑立《袁粲傳》。審之於帝,帝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惜乎,歐陽子念不及此。

賢臣久於位,則其道行,房喬以之成貞觀之治。奸臣久於位,則其欲肆,林甫以之成天寶之亂。

《唐史發潛》謂:武氏之起,袁天綱言其貴不可言,李淳風云:「當有女主王天下,已在宮中。」此必武氏僭竊之後,奸佞之徒神其事,言天之所啟,非由人事也。愚謂:《左氏》載陳敬仲、畢萬之筮,太史公載趙簡子之夢,皆此類。

佩魚始於唐永徽二年,以李為鯉也。武后天授元年,改佩龜,以玄武為龜也。

治平末年,始鬻度牒。考之《唐史》,肅宗時,裴冕建言度僧道士,收貲濟軍興。此鬻牒之始也。

鍾紹京為宰相,而稱義男於楊思勗之父。史不載也,而石刻傳於後世,人皆見之,惡之不可揜如是。臧堅以刑人之唁為辱,此何人哉?林甫、國忠因力士以相,其原見於此。李揆當國,以子姓事輔國,不恥也,紹京何責焉?

《鄭薰傳》云:「宦人用階請蔭子,薰卻之不肯敘。」亦庶幾有守矣。《文苑英華》有薰所撰《仇士良神道碑》云:「孰稱全德,其仇公乎?」其敘甘露之事,謂「克殲巨孽,乃建殊庸」,以七松處士而秉此筆,乃得佳傳於《新史》,豈作史者未之考歟?碑云:「大中五年,念功錄舊,詔詞臣撰述,不敢虛美。」以元惡為忠賢,猶曰不虛美乎?宣宗所褒表者若此,唐之不競,有以哉!宣宗召韋澳,問:「內侍權勢何如?」對曰:「陛下威斷,非前朝比。」上閉目搖手曰:「尚畏之在。」士良之立碑,其亦畏昏椓之黨歟?

席豫未嘗草書,曰:「細猶不謹,而況巨耶?」然豫為黜陟使,言安祿山公直無私,其迷國之罪大矣,安在其能謹哉?《唐史》立傳褒之,未有著其罪者,何小人之多幸也?席建侯,即豫也。《唐史》避代宗諱稱字。孔光黨王莽,則不言溫室樹,不足以為謹。席豫黨祿山,則未嘗草書,不足以為謹。

《容齋續筆》辯嚴武無欲殺杜甫之說。愚按:《新史·嚴武傳》多取《雲溪友議》,宜其失實也。

《通鑒》載李德裕對杜悰,稱「小子聞御史大夫之命,驚喜泣下。」致堂謂:德裕豈有是哉?杜悰,李宗閔之黨,故造此語以陋文饒,史掇取之。以文饒為人大概觀焉,無此事必矣。愚按:此事出張固所撰《幽閑鼓吹》,雜說不足信也。

《李泌傳》:加集賢殿崇文館大學士。泌建言學士加「大」,始中宗時。及張說為之固辭,乃以學士知院事。至崔圓復為大學士,亦引泌為辭而止。愚按:崔圓相肅宗,在泌前。《會要》:貞元四年五月,泌奏張說懇辭「大」字,眾稱達禮。至德二年,崔圓為相,加集賢大學士,因循成例。望削去「大」字,此乃泌引圓為辭,傳誤矣。

韋濟試理人策第一。致堂謂:濟被識擢,不聞以循良稱,是實不副言矣。愚考《通鑒》開元二十二年,相州刺史韋濟薦方士張果。蓋逢君之惡者,不但實不副言也。少陵《贈韋左丞詩》,即濟也。

《舊史·敬宗紀》:李翱求知制誥,面數宰相李逢吉過。愚謂:翱為韓文公之友,此逢吉所深忌也,面數其過,可謂直矣。求知制誥,乃誣善之辭。荊公嘗辯之曰:「世之淺者,以利心量君子。」

《老學庵筆記》云:「舊制兩省中書在門下之上,元豐易之。」愚觀李文簡《歷代宰相表》云:「中書、門下,班序各因其時。代宗以前,中書在上。憲宗以後,門下在上。大曆十四年,崔祐甫與楊炎皆自門下遷中書,不知何時升改。」放翁所記,蓋未考此。

《李靖兵法》世無全書,略見於《通典》。今《問對》出阮逸,因杜氏所載附益之。

《唐六典》:太子令書畫諾,本朝至道初改為準。此東宮畫諾也。陸龜蒙《說鳳尾諾》云:「東宮曰令,諸王曰教,其事行則曰諾,猶天子肯臣下之奏曰可也。」晉元帝為琅邪王,批鳳尾諾;南齊江夏王學鳳尾諾,則諸王亦畫諾矣。《後漢書》云:「南陽宗資主畫諾。」梁江州刺史陳伯之目不識書,得文牒辭訟,惟作大諾,則郡守刺史亦畫諾矣。

《唐六典》:開元禮,宣示中外,未有明詔施行。見《呂溫集》。南豐謂:《六典》本原設官因革之詳,上及唐、虞,以至開元。其文不煩,其實甚備,可謂善於述作者。

《李德裕傳》:韋弘質建言,宰相不可兼治錢穀。嘉祐六年《制策》:胡武平撰。錢穀,大計也,韋賢之言不宜兼於宰相。蓋弘字避諱,誤以「質」為「賢」。

劉秩為祭酒,上疏曰:「士不知方,時無賢才,臣之罪也。」元稹守同州,《旱災自咎詩》曰:「上羞朝廷寄,下愧閭里民。」秩、稹可謂知所職矣。其言不可以人廢。

《唐宗室表》宰相十一人:林甫、回、程、石、福、勉、夷簡、宗閔、適之、峴、知柔。《傳》止雲九人,蓋不數福、宗閔。宗室為狀頭有李肱。

唐制舉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凡七十六科,至宰相者七十二人。本朝制科四十人,至宰相者,富弼一人而已。中興複製科,止得李垕一人。

唐宏詞之論,其傳於今者,唯韓文公《顏子不貳過》。制舉之策,其書於史者,唯劉蕡一篇。不在乎科目之得失也。

李泌,父承休,聚書二萬餘卷。誡子孫不許出門,有求讀者,別院供饌。見《鄴侯家傳》。鄴侯家多書,有自來矣。

《藝文志》:員俶《太玄幽贊》十卷。開元四年,京兆府童子進書,召試,直弘文館。《李泌傳》云:「開元十六年,員俶九歲升坐,詞辯注射,帝異之。」年歲皆不同。蓋《泌傳》所載,本《鄴侯家傳》,當以《志》為正。

韋應物,史逸其傳。沈作喆為《應物傳》,敘其家世云:「夐之孫待價,仕隋為左僕射,封扶陽公。」蓋據林寶《姓纂》。《唐書》韋待價,乃挺之子,武后時拜文昌右相。豈二人同名歟?當考。

劉辟亂於蜀,其嫂庾氏,棄絕不為親。白樂天為詩《贈樊著作》,與陽城元稹、孔戡並稱,欲其著書,編為一家言。而《唐史》於庾氏無述焉,故表而出之。

《唐六典》記南內龍池,程泰之《雍錄》謂:諂辭皆出李林甫,而非張九齡所得知也。愚按:《九齡集》有《龍池聖德頌》,則誇詡符瑞,雖賢者不免。

鄭餘慶采士庶吉凶書疏之式,雜以當時家人之禮,為《書儀》兩卷。後唐劉岳等增損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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