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二 考史

三皇之書,伏犧有《易》,神農有《本草》,黃帝有《素問》。《易》以卜筮存,《本草》、《素問》以方技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雲。程子曰:「《素問》必出於戰國之末。」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見於《王莽傳》,蓋古之遺言也,與邵子《觀物》同。

司馬公詩曰:「虞、舜在倦勤,薦禹為天子。豈有復南巡,迢迢度湘水。」張文潛詩曰:「重瞳陟方時,二妃蓋老人。安肯泣路旁,灑淚留叢筠。」二詩可以祛千載之惑。

《天官書》云:「熟五斗米頃。」李商隱《李賀小傳》「如炊五斗黍許時」,本於此。

趙使樂乘代廉頗,頗怒,攻樂乘;使趙蔥、顏聚代李牧,牧不受命。此非為將之法,頗、牧特戰國之將爾。《易》之《師》曰:「行險而順。」

太史公傳周陽由云:「與汲黯俱為忮。」黯之正直,所謂仁者有勇,剛毅近仁者也,謂之忮可乎?周陽由蝮鷙之靡爾,其可與黯並言乎?汲、鄭同傳猶不可,而以由與黯俱,是鸞梟接翼也。

賈生《吊屈原》曰:「謂跖、睵廉。」註:楚之大盜,曰庄睵。《韓非子》:楚莊王欲伐越,杜子諫曰:「庄睵為盜於境內,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睵蓋在庄王時。《漢·西南夷傳》:庄睵者,楚莊王苗裔也,以其眾王滇。此又一庄睵也,名氏與盜同,何哉?

《淮南·人間訓》曰:「秦皇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睢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嶷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吁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虜。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睢,伏屍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於是陳勝起於大澤。」秦擊越之事,詳見於此。《大事記》在始皇三十三年,《解題》不引《鴻烈書》,錄此以補遺。淮南王諫伐閩越,其言略同。

太史公述《楚漢春秋》,其不載於書者,《正義》云:「項羽歌,美人和之。《楚漢春秋》云:『歌曰:「漢兵已略地,四方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是時已為五言矣。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

《楚漢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漢有宗廟,爾無絕世。』」下二句不同。

又曰:「惠帝崩,呂太后欲為高墳,使從未央宮而見之。諸將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陛下見惠帝冢,悲哀流涕無已,是傷生也。臣竊哀之。』太后乃止。」東陽侯,張相如也。又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邪,而反,何也?』」謂英布,《史》、《漢》不載。

漢大啟九國:燕、代、齊、趙、梁、楚、荊吳、淮南、淮陽,皆同姓也。長沙異姓不與焉。《漢表》削淮陽而列長沙,當從《史記》。

斷而敢行,鬼神避之。見末而知本,觀指而睹歸。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搖動者萬物作。此戰國諸子之言,而趙高誦之爾。高非能為此言也。

《樂書》作十九章,《索隱》云:「《安世房中樂》,今考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御覽》載淳于髠《十酒說》曰:「羅襦排門,翠笄窺牖。」蓋好事者因《滑稽傳》而廣之,非戰國時語也。

《鄒陽書》:齊用越人蒙。《漢書》云:「越人子臧。」其事未詳。

《李斯傳注》:辯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曰。云云。此書在《善文》中。《隋志》:《善文》五十卷,杜預撰。

《滑稽傳》:齊使淳于髠獻鵠於楚。《說苑》云:「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於齊。」魯連子云:「展無所為魯君使,遺齊君鴻。」《韓詩外傳》云:「齊使使獻鴻於楚。」其事皆同,而四書所載異。

《項羽紀》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為蔡生,《漢書》以為韓生。

漢高祖起布衣,滅秦、楚,自後世處之,必誇大功業,以為軼堯、舜,駕湯、武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言甚簡而無自矜之意。此所以詒厥子孫,享四百年之祚歟。

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詔也。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蓋已見於此詔矣。劉向稱賈誼,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伊、管豈可並言哉?林少穎論之曰:「王、霸之無辨,漢世為尤甚。擬人之非倫,漢儒為尤甚。尊王絀霸,言道義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班固敘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與焉。若儒雅,則列董仲舒於公孫弘、兒寬之間。汲黯之直,豈卜式之儔哉?史筆之褒貶,萬世之榮辱,而薰蕕渾殽如此,謂之比良遷、董可乎?

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按《儀禮·鄉射疏》云:「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士喪禮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覲禮》乃云:「右肉袒。」注云:「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考之,周勃誅呂氏之計,已定為呂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

「與父老約」為句,下雲「法三章耳」。唐高祖入京師,約法十二條,蓋仿此語而失之。

淮陰侯羞與樊噲伍,然噲亦未易輕:諫留居秦宮,鴻門譙項羽,排闥入見,一狗屠能之,漢廷諸公不及也。

吳斗南為《漢書刊誤補遺》,朱文公答書曰:「劉氏所斷句,如《項羽傳》『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儒林傳》『出入不悖所聞』,皆與《史記》合。『為原廟渭北』,見一書『廟』『渭』之間有『於』字。劉氏所疑亦有誤,如《溝洫志》『於楚』字,本文屬下句,下文有『於齊』、『於蜀』字,皆是句首,而劉誤讀屬之上句。」

《通鑒》不書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於刪削,《綱目》因之。《文公語錄》以此事為虛。

《文章緣起》有漢惠帝《四皓碑》,今考《高士傳》:高車山上有《四皓碑》及祠,漢惠帝所立。

武帝年十二,而決廷尉獄防年之疑;明帝年十二,而辨陳留吏墾田之牘。其英明略同,而武帝之事,史策不著,僅見於《通典·刑法·雜議》。

《武帝紀》元朔三年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或云:「古寫本無注。《漢書》作:而肆赦所以見愛也。」

魏丁儀《周成漢昭論》云:「成王秀而獲實,其美在終;昭帝苗而未秀,其得在始。必不得已,與夫始者。」

《食貨志》: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貨殖傳》云:「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以《藝文》考之,《李克》七篇在儒家,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相魏文侯,富國強兵。盡地力者,悝也,非克也,《貨殖傳》誤。《史記正義》云:「劉向《別錄》亦云李悝。」

賈誼賦:見細德之險微。顏注云:「見苛細之人,險阨之證。」則「微」當作「徵」。見險證而去,色斯舉矣,見幾而作。

《史通》述傅玄之言曰:「孟堅《漢書》,實命世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其文曾不足觀,豈拘於時乎?不然,何不類之甚也。」

陸澄注班史,多引《史記》,此缺一言,彼摘半句,皆採摘成句,標為異說。今其書不傳。前輩謂班之於馬,時有遺失,如「彘肩」之不言「生」;「有以!起自布衣」,而去「也夫」二字;垓下之戰,《史》載甚詳,而孟堅略不及。

《梁書·劉之遴傳》云:「古本《漢書》,《外戚》次《帝紀》下,《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前,《新唐書·列傳》蓋仿此。

《匡衡傳注》:今有《西京雜記》,其書淺俗,出於里巷,多妄說。段成式云:「庾信作詩,用《西京雜記》事,自追改曰:『此吳均語,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蕭賁著《西京雜記》六十卷。然則依託為書,不止吳均也。

《刑法志》:獄刑號為平矣。《酷吏傳序》:號為罔漏吞舟之魚。《王溫舒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曰號,曰聲,謂名然而實否也,書法婉而直。

《平當傳》云:「漢興唯韋、平父子至宰相。」愚謂:周勃、亞夫父子為相,事業過韋、平遠甚,班孟堅其忘諸乎?

《藝文志》:於長《天下忠臣》九篇。劉向《別錄》云:「傳天下忠臣。」愚謂:《忠臣傳》當在《史記》之錄,而列於陰陽家何也?《七略》,劉歆所為,班固因之。歆漢之賊臣,其抑忠臣也則宜。

董公之名不聞,魯兩生之氏不著,仁義之說,如山川出雲,時雨既降,而不有其功;禮樂之言,如鳳翔千仞,非燕爵之網所能羅,古之逸民也。

陳萬年為三公,而教其子以讇;范滂、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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