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易之道也。處憂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懼乎!故《乾》以惕無咎,《震》以恐致福。

修辭立其誠。修其內則為誠,修其外則為巧言。《易》以辭為重。《上系》終於默而成之,養其誠也。《下系》終於六辭,驗其誠不誠也。辭非止言語,今之文,古所謂辭也。

「履霜」戒於未然,「月幾望」戒於將然。易貴未然之防,至於幾則危矣。

潛龍以不見成德,管寧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時,杜襲所以戒繁欽也。《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見《韓非·解老》。可以發明貞固之說。

《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淮南·人間訓》云:「《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陰陽言日夕,《易》說所未及。

蔡澤謂《易》曰:「『亢龍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詘,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澤相秦數月而歸相

印,非苟知之。賈誼《書》云:「亢龍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潛龍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龍之神也,其惟蜚龍乎!」

《越絕》引《易》進退存亡之言曰:「進有退之義,存有亡之幾,得有喪之理。」陸宣公云:「喪者,得之理。得者,喪之端。」其語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為羿、莽、媧、武,非常之變。干寶之說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總己,專斷萬機,雖情體信順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篤敬,然後可以取信於神明,無尤於四海。」愚謂此說為長。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與天地並立。一旅復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晉,郡縣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際,分嚴而情通。上天下澤《履》,其分嚴也。山上有澤《咸》,其情通也。不嚴則為《未濟》之三陽失位,不通則為《否》之天下無邦。

《陰符經》云:「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愚嘗讀《易》之《臨》曰:「剛浸而長。」《遁》曰:「浸而長也。」自《臨》而長為《泰》,自《遁》而長為《否》,浸者漸也,聖人之戒深矣。

「繫於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繫於金柅」,一柔方進而止之也。

《蒙》之剛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剛中,五也,占而從之曰「原筮」。

「童蒙」應於二之剛,則吉養之早也。「童觀」遠於五之剛,則吝見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隨》之九五曰:「孚於嘉,吉。」信小人者,亂之機,《兌》之九五曰:「孚於剝,有厲。」鳴謙則吉,鳴豫則凶。鳴者,心聲之發也。「未知獲戾於上下」,鳴謙者歟?「二三子亦姑謀樂」,鳴豫者歟?

柔而剛則能遷善,剛而柔則能順理。《復》之六三,柔而不中,勉為初之剛而屢失,故頻復。《巽》之九三,剛而不中,勉為初之柔而屢失,故頻巽。

《小畜》上九,月幾望則凶,陰亢陽也。《歸妹》六五,月幾望則吉,陰應陽也。《中孚》六四,月幾望則無咎,陰從陽也。曰「幾」者,戒其將盈,陰盈則陽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門」,《隨》之初曰「出門」,謹於出門之初,則不苟同,不詭隨。

冥於豫而勉其有渝,開遷善之門也。冥於升而勉其不息,回進善之機也。

「大蹇朋來」,進君子之真朋也。「渙其群」,退小人之偽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進而眾賢聚,故《復》「朋來無咎」。眾賢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雲不雨」者二:《小畜》終於「既雨」者,陽之極為陰也;《小過》終於「已亢」者,陰之極為陽也。畜極則通,過極則亢。

「謹乃儉德,惟懷永圖」,故甘節吉。「盜言孔甘,亂是用餤」,故甘臨無攸利。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故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召平、董公、四皓、魯兩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賤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經不以秦而亡也。萬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壞也。《剝》之終曰:「碩果不食。」陽非陰之所能剝。

下陽舉而虢亡,虎牢城而鄭懼,西河失而魏蹙,大峴度而燕危,故曰:「設險以守其國。」狄患攘而民怨結,宗藩弱而戚黨顓,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鎮強,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復》曰「朋來」,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陽大陰小而言陰陽,闔而辟也;朔先晦後而言晦朔,終而始也。

《爾雅》小罍謂之《坎》,大琴謂之《離》,萬物之象無非《易》也。

《易》之終始皆陽也,始於《乾》之初九,終於《未濟》之上九。

《易》於《蠱》,終則有始;於《剝》,消息盈虛;於《復》,反覆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則無與於人事歟?曰:「聖人以天自處,扶陽抑陰,盡人事以回天運,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於人,而不可以欺於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復》之初,即《乾》之元,碩果不食則生矣,復之所謂仁也。《乾》為木果,在春為仁,發生也,在冬為干,歸根也,終而復始。

張子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朱子謂:聖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貞,不言利不貞;言貞吉,不言不貞吉;言利禦寇,不言利為寇也。

聞之前修曰:「《中庸》誠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龍,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坤》六二言:「敬以直內。」

「《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奪。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變。

下學而上達,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漢,能上陰陽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繫於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詩》相漢,能陳《關雎》之義,而不能止奄寺之惡,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經術雖明,奚益焉?

五陽之盛而一陰生,是以聖人謹於微。齊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陳完奔齊,亡齊者已至矣。漢宣帝甘露三年,匈奴來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宮。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於前二年。我藝祖受命之二年,女真來貢,而宣和之禍乃作於女真。張芸叟曰:「《易》者極深而研幾。當潛而勿用之時,必知有亢;當履霜之時,必知有戰。」

《易》言「積善」曰家,《大學》言「興仁興讓」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黃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子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為《井》,以木巽火為《鼎》,上止下動為《頤》,頤中有物為《噬嗑》,《小過》有飛鳥之象焉。餘卦可以類求。王輔嗣忘象之說,蒙莊緒餘爾。

《左傳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朱子發以為鄭康成之語。愚謂:「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見於《易緯通卦驗》。漢儒皆謂之《易》,則此所謂「《易》」雲者,蓋緯書也。

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無姑,山榆;《晉》「錫馬蕃庶」,讀為「藩遮」,謂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讀如「解」,「解」謂「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當為「倪亻兀」;《萃》「一握為笑」,「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繫辭》「道濟天下」,「道」當作「導」;「言天下之至賾」,「賾」當為「動」;《說卦》「為乾卦」,「乾」當為「干」。其說多鑿。鄭學今亡傳,《釋文》及《正義》間見之。

《書序》: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而賈逵以為八王之法;張平子以為《周禮》八議之刑。索,空也,空設之。唯馬融以為八卦。杜預但云:「古書名。」蓋孔安國《書序》猶未行也。愚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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