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斗笠

荊州城如此不堪一擊,皆因關羽只顧將兵力投入樊城戰場,輕視後方防禦,在內政與後防上嚴重疏失所致。

過分依賴烽火台自然是失敗的原因之一,但最大的失誤是他在守城職位上用人不當。留守荊州的潘濬本來就戰績平平,公安城的守將傅士仁也不過是個淺薄之人。

之所以偏偏要讓此二人來守城,是因在出征樊城之前,他們都犯了錯誤。關羽為了嚴肅軍紀,將他們排除在進攻部隊之外,以此作為懲罰。作為一名武將來說,被留下來守城,是比受軍法懲處更不光彩的事。

潘濬倘若是真正的男子漢,這種不光彩的事理應更加激勵他奮發向上,但他與傅士仁都對關羽的處置懷恨在心,認為跟著關羽將永無出頭之日。就在潘濬懈怠打理內政軍務之時,沒有烽火傳遞與任何其他徵兆,東吳大軍就如從天而降,突然攻打進來。如此看來,荊州失守可說是必然的。

吳軍佔領荊州之後,孫權尚未進城,大街小巷就貼滿了告示:

一、不得妄殺一人;

二、不得妄取一物;

三、不得造謠惑眾。

凡違犯其一者,殺無赦。

東吳大都督呂蒙

荊州民眾因此全都歸順了吳軍。原在荊州的關羽家人,也按呂蒙的指示被客氣地轉移到另外的居處,受到吳軍的保護,且可自由活動。荊州民眾均交口稱讚呂蒙是個好官。

呂蒙每天帶領五六名隨從,親自騎馬視察民情。一天,在視察途中忽然下起驟雨,雖然衣服被淋濕了,但呂蒙仍在巡視。就在這時,一個士兵從對面快步跑來,正將一頂老百姓的斗笠戴在自己的頭盔上。呂蒙用鞭子指著他喊道:「來人!把那名士兵抓起來!」

兩名隨從立即催馬在雨中追上前去,將那名士兵綁了過來。呂蒙一看,此人原來是自己熟悉的同鄉。

呂蒙冷冷地瞪著他說道:「我以前發過誓,絕不殺同鄉同姓之人,但那指的是私事而非公務。你遇到下雨便偷老百姓的斗笠,違犯了告示上的一條禁令。你雖是我的同鄉,我也不能徇私枉法,今天就要將你砍頭示眾。」

那個士兵在雨中嚇得拚命磕頭求饒,「饒我一命吧。小人看那隻不過是一頂斗笠,才隨手拿來的。」

呂蒙只是搖了搖頭,「不行,絕對不行。我知道你是隨手拿來的,也知道這不過是一頂斗笠,但我不能饒了你。因為既然是法,就必須嚴格執行。」

那名士兵的首級最終還是與那頂斗笠一起被懸門示眾。百姓們聽說這件事後,都稱讚呂蒙大公無私。東吳三軍卻誠惶誠恐,連掉在路上的東西也不敢撿。

不久,等候在江上的孫權率領眾將進城。他接見降將潘濬,允諾將其編入東吳軍中,又將關在牢里的曹軍俘虜于禁放出來,卸下頭枷,對他說道:「你也來為東吳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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