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

文化教育的精神

自魏、晉以後,佛教傳入中國以來,信仰佛教中的出家僧眾,獨坐孤峰,或個別的隱居水邊林下,過他隱居專修的生活方式,大概還保有印度當時佛教僧眾的形態。在南北朝至隋、唐之間,這種不事生產,以乞食自修的生活方式,不但不受以農立國,以勤儉持家的社會風氣所歡迎,甚之,引起知識分子與朝野的反感,同時,佛教徒中出家的男女僧尼,愈來愈多,勢之所趨,便自然會形成團體生活的趨勢。到了盛唐之際,經禪宗大師馬祖道一禪師,及他的得意弟子百丈懷海禪師的創製,不顧原始印度佛教的規範與戒律,毅然決然建立中國式的禪門叢林制度,集體生產,集體從事農耕,以同修互助的團體生活方式,開創禪宗寺院的規模,致使佛教各宗派與佛學,在中國的文化與歷史上,永遠植下深厚的根基。宋代開國以後,宋儒理學家們,不但在學術思想上,受到禪宗的影響,而建立理學的門庭,而且在講學的風格,書院的規範,與人格教育的規模上,無一不受叢林制度與禪宗精神思想的影響,甚之,唐、宋以來,帝王朝廷的經筵侍講與侍讀等職位的制度,也是受到佛教開堂說法制度的影響。所以禪宗叢林制度,對於中國文化與中國教育的書院制度,以及宋、明以後的教育精神,關係實在太大,而且最為密切。只要詳細研究禪宗叢林制度的所有清規,以及詳讀《禪林寶訓》與宋、元以後禪宗高僧的史傳,配合比較中國歷史上,有關文化思想,與教育史實的演變,便可瞭然知其所以了。現在為了節省時間,只有提出足供研究的資料,以供參考,不能做更深入的研究。關於叢林制度的大略,以前我曾有過一本《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特殊社會》的書,述說其大要,現在只能摘取其中的一部分,做為本題的總結。

(一)佛教原始制度的簡介

禪宗,是佛教的一個宗派,它以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為宗旨,因為不一定需要文字,所以傳到中國以後,就成為中國文化式的佛教了。如果說它是佛教的革新派,那也並不準確,因為它既沒有革個什麼,也沒有新興個什麼,它的宗旨和修行途徑,既沒有變更本來佛法的面目,也不是中國自己所創造的,只是把印度傳來原有的佛教制度,確實痛快地改變一番,即可適合中國文化的民情風俗,又從此建立一個新型的中國佛教氣象,而且影響後世各階層的社會規範。可是它正如佛陀所教的寂默一樣,雖然在中國社會裡,作了一番偉大的事業,卻仍然默默不為人知,但就中國禪宗所創立的制度來說,它對佛法,果然作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同對對於中國的各階層社會,也奠定了後世組織的規模。

釋迦出家以前的印度,本來也有很多其他宗教信仰,和離俗出世專修的人們,這些人都叫做沙門,等於中國古代避世的高士,我們普通稱他作隱士,史書上又稱為隱逸的。不過我們的隱士們,不一定絕無家室之累的,至於印度的沙門,都是出家避世的人,釋迦創立佛教以後,凡是正式出家,皈依佛法的弟子們都須剃除鬚髮,身披袈裟,離情絕俗,絕無家室之累,男的就名為"比丘",女的名為"比丘尼"。"比丘"這個名稱,是包含有乞士、怖魔、殺鹼等意義,所謂"上乞法於佛、下乞食於人",便名"乞士",同時含有能殺煩惱之賊,使魔眾怖畏的威德之意。所以嚴格遵守佛制的比丘們,大都是修習苦行,立志精勤的,其中專門注重苦修的,特別又稱為頭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們遵佛的戒律和制度,同時也須修習頭陀的苦行,除了應當遵守心性修養,和行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個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種制度:

衣。不過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揀始人們拋棄了的舊布和破布,一條一條的湊成衣服來穿,這便叫做糞掃衣。傳到中國以後,便改穿中國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補破袖雜而成的,就名為破袖衣,或補袖衣。

食。日中一食,至多是早上、中午兩餐,過了午時,便不再吃了,因為他把飲食,只看作為維持生命,和醫治餓病的藥物罷了。

住。隨遇而安,屋檐、廟廊、樹下、曠野、荒冢,鋪上隨身攜帶的坐具一領,或草織蒲團一個,兩足林躍(俗稱為盤足),便心安理得的度此旦暮了。

行。赤足或芒鞋、光頭安詳而走。昔在印度,至多上面打了一把傘,晴遮太陽雨遮水,傳到中國,雨傘換了箬笠,所以文學家們,便有"芒鞋斗笠一頭陀"的頌辭了。除此一身以外,大不了帶一個凈水瓶,供給飲料和盥洗之用,一個缽盂。作吃飯之用,其餘可能帶些經卷而已。

他們這樣的刻苦精勤,盡量放棄物慾之累,過著僅延殘命的人類的原始生活,就是為了專志求道,表示盡此形命,揖謝世間了。雖然,他們還存有利世濟物之心,但在行為上,卻是絕對的離群出世之行,所謂頭陀不三宿空桑之下,就為了避免對事物的留戀,這在佛學名辭上,也可以叫做合,又可以叫做內布施,他形似楊朱的為己,又同時具有墨子的摩頂放踵,以利天下之心。但是,也有些比丘們,同居在一起修持道業的,那便名為僧伽,僧伽是僧眾團體的意義,其中足為大眾師範,統率僧伽的就稱為大和尚,或簡稱和尚,以後傳到中國,就把比丘們統名為僧,以訛傳訛,又優侗叫做和尚,其實一個僧與和尚,便概括了這些意義。

當漢明帝時,最初佛法傳入中國的和尚,是從印度來的兩位高僧,攝摩騰與竺法蘭,漢朝將他們安置在洛陽的白馬寺,所以中國後來的佛廟和僧居;就叫做寺和院了。其實在漢代,寺,本是朝廷(中央政府)所屬政府機關的名稱,《漢書·元帝紀》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例如鴻腫寺、太常寺等。漢、魏、兩晉、南北朝之間,西城傳道的高僧,源源東來,雖然不一定都是修習頭陀行的,但大都是嚴守戒律的比丘,嚴守戒律和遵守佛的制度,便是乞食於人。雖然也有靠信仰皈依徒眾們的供養,但是日久月長,到底還是一個問題:。

(1)印度文化,向來敬信沙門,而且在中部南部一帶,氣候溫暖,野生果林很多,乞食不到,還可隨地采而充饑,但在中國,便沒有如此容易了。(2)中國文化的民情風俗,與印度迥然有別,除了貧而無告,淪為乞丐的,即使如隱士之流,還是靠自己躬耕畎畝而得衣食的。(3)中國素來以農立國,政府與社會,都很重視農耕,僅靠乞食生活,便會被視作懶漢或無用的人了。(4)古代傳統文化的觀念,認為人們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比丘們既已剃除鬢髮,已經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經存有歧視之心,何況還要乞食於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於上述的幾種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國僧眾,大半都靠帝王大臣們的信仰供養,才得維持其生活,同時其中有一部分,還須靠自己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維持,所以便包含有許多事故,引起歷史政治上幾次的大反感。不過,那時候中國的僧眾,因地制宜,已經不能完全遵照原來的佛制,有的已經建築寺廟,集體同居,只有少數專志修持,一心求道,單獨棲息山林岩洞之間,過他的阿蘭若(清凈道場)生活,其餘就需要變更方式,才能適應環境。

(二)禪宗叢林制度的由來

到梁武帝的時代,達摩大師渡海東來,傳佛心印的禪宗法門,便是中國初有禪宗的開始,那時信受禪宗的伯人,並不太多,據《景德傳燈錄》所載,正式依止達摩大師得法的,也不過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師的衣缽,傳承心印,為東土第二代祖師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後歷世的學人,雖然漸漸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脈單傳,傳到六代祖師慧能,在廣東曹溪大弘禪道。四方學者輻輳,禪宗一派,可謂如日之方東,光芒萬丈,衣缽就止於六祖而不再傳了。從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夠發揚光大的,有湖南南嶽懷讓禪師,江西青原行思禪師二支;青原二支,不數傳就漸呈衰落,南嶽一支,便單祧道脈,此後就有馬祖道一禪師,大弘禪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馬,故稱馬祖。馬祖門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識,可為禪宗大匠的,也不過數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懷海禪師。稱為翹楚,改變佛教東來的制度,首先創立叢林制度的,就是馬祖和百丈師徒,而且正式垂作叢林規範的,尤其得力於百丈,所以相傳便稱百丈創立叢林,據《釋門正統》載:"元和九年,百丈懷海禪師,始立天下叢林規式,謂之清規。"其實,百丈師徒,正當唐代中葉(約當公元八、九世紀之間)。佛教正式傳入中國,當在漢、魏兩晉時期,其中已經過四五百年蛻變,它被中國文化的融和,受到中國民情社會風俗的影響,制度的漸漸改變,也是事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雲,住光孝寺,雖已奉詔創製清規,但沒有像百丈一樣,敢明目張胆,大刀闊斧的毅然改制,定作規範,在百丈以後,更無完美的僧眾制度,能夠超過叢林制度的範圍,所以說者便截定是百丈禪師,創建叢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禪宗的學風,大多只在長江以南一帶流傳,最盛的區域,當在廣東、湖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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