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三節

六年不見香港,高樓更多,霓虹燈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卻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東亞旅館租了個小房間,幾乎是立刻投入到電影劇本的創作中,夜以繼日地寫寫寫,寫完了就拿給宋淇看。一切都彷彿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現在已經不是一個人,她還背負著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為他們兩個人拼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這是她第三次來香港——第一次是讀書,第二次是復讀,這一次,純是來討生活。

香港到處都在拆建,到處生出新的白色的高樓來,她想香港大學半山的杜鵑都被砍光了吧?但既沒時間也沒心情去探一探。每天的工作時間從早晨十點開始,一直要寫到凌晨一兩點鐘才休息。屋頂有個大洋台,晚上空曠無人,她寫得悶了就會上去走走,那麼大的地方竟走得團團轉,就像當年她父親飯後總是在屋廳里走趟子,滔滔長吟。

由於疲勞過度和壓力太大,愛玲的眼睛患了潰瘍並且出血,醫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寫作時間超過十小時,哪裡能夠得到休息呢?她來台灣時乘的是經濟艙,因為飛行時間長座位又狹窄,使她的雙腿浮腫酸痛,加之長期伏案寫作,血液得不到循環,腫脹非但沒有消退,反而更嚴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來,都跟打一場仗似地難過,這時候,她是多麼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卻連買一雙稍微大點的鞋子來包容腫脹的雙腳都不捨得,苦苦地捱著,要等到年底大減價再說。這期間她寫給賴雅的六封家信後來被公布開來,信中閑話家常,卻時刻露出一種捉襟見肘的窘況,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時光機過去,送她一雙溫暖的鞋。

「試試看找一個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氣不是問題,但不要爬太多樓梯;廚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個房間。我現在起得早,所以沒有時間衝突的問題。況且我現在可以很快地出門了(因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隱形眼鏡,也不能用化妝品了),只要天氣好隨時可以出去走走。據我所知,我們的運氣會在六三年中好轉,可是我卻為了如何度過六二年而失眠。美國航空不直飛華盛頓,所以得在紐約換機,我原想順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帶回華盛頓去拍賣,不過所花的旅費可能超過那口箱子的價值,所以作罷……甜心,愛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邊。如果能趕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機的話。你還疼嗎?告訴霏斯我愛她。」

這是她在1962年一月寫給賴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有寫信給他,可是由於她在日常生活上的驚人的糊塗使她接連犯了幾個不大不小的錯誤,先是因為搞錯地址,她寫給賴雅的前五封信都丟失了;而這一封信又說,如果趕得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機就會回美國——可是,二月是沒有三十號的呀!這真讓人哭笑不得。

難怪賴雅會以為她是有意開玩笑,說一個永遠不可能趕得上的班機起航日期來拖宕他。同時,從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賴雅此時已經康復,且打算定居華盛頓。

他在霏絲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滿意的公寓房子,還在來信中描繪了房子的草圖。

愛玲回信說:

「你的來信加上那張藍圖真讓我開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終於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為長時間工作,又出血了……我預計可在三月十六日離開香港。不過到時候情形跟現在的可能差不多,因為不可能馬上拿到稿費,所以我的錢要留在身邊付機票的預付款。你可以維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嗎?……醫生已安排了一個十二支針劑的療程,治療我眼睛不斷出血的毛病。為了填滿這幾天的空檔,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譯短篇小說,一想到我們的小公寓,心裡深感安慰,請把錢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費在消耗品上,如果你為了我去買些用品,我會生氣的,不過,一個二手的柳橙榨汁機不在內。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裝、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鏡,大概不超過七十美元,可是得等兩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錢……」

滿紙都是「錢」字。她被錢壓得要虛脫了,不僅為自己擔憂,還得為賴雅謀算,問他手頭的錢可不可以維持到三月二十號她回來。賴雅年輕時大手大腳慣了,這份「瀟洒」到老年也沒改凈,還是喜歡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把錢「浪費在消耗品上」。他卻不些不體諒,那一張張鈔票上,可都是愛玲眼睛裡滴出來的血呀!

賴雅接到這封信後,在日記里寫:「真好,她喜歡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電影纏住了,不得不等著拿到錢後才可以回來。她已經很累了!又孤單又疲倦,想回家,她說最遲三月中會回來。這好像給我打了一針強心劑。無論是收到愛玲的信還是寄信給她,都是一種快樂。」——他當然快樂了!

二月初,《紅樓夢》上下集劇本終於完成。然而愛玲把劇本交給宋淇後,宋淇卻說自己做不得主,因為對《紅樓夢》太熟悉了,評論時難免主觀,要給老闆們看過,因為他們沒讀過《紅樓夢》,評價會更客觀些,要等他們讀過之後才能修改。

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宋淇這話大抵有推託之意。每個「紅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紅樓夢》,無論是誰來改編它,都會看出許多不滿與不足。我從小到大將《紅樓夢》讀了不下十遍,改編的電影或電視也都盡量找來看,每次都覺編劇剪裁不當,導演理解不到位,邊看邊頓足,有時為了一句台詞、一個稱謂、甚至一個手勢也會鬱悶半晌,近日更是為了五十集新版《紅樓夢》電視劇的事屢屢對媒體公告我的不滿,弄得一個不知什麼人要問我有幾條命——我所見不同版本、劇種的《紅樓夢》中,自以為最美的林黛玉應該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萬蒼導演;最好的寶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導演的《金玉良緣紅樓夢》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編劇則是岑范導演的越劇《紅樓夢》,唱詞華美雅麗而又流暢易懂;至於大陸八十年代拍攝的兩個版本,對於《紅樓夢》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沒,然而都給人寒酸小戶的艱澀感,全無大觀園的從容,相比之下,電視劇要強於電影,至少陳曉旭的林黛玉扮相是深入人心了,結局的修改也是融合建國後的紅學研究使足了力氣的;之後台灣亞視拍了七十三集連續劇《紅樓夢》,張玉燕的林黛玉,仍是在程高本基礎上結合脂批線索進行改編,是又一次對紅樓探佚的努力嘗試。

張愛玲編劇的《紅樓夢》會從何處著眼、又會做怎樣的選材呢?她是反對「掉包計」橋段的,那麼她將如何處理寶黛的結局?

「綠蠟春猶卷,紅樓夢未完」。所以無人可以解讀。我的「西續紅樓夢」第一部《黛玉之死》出版後,曾經懸貼聲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詞或者任意一件傢俱器皿飾物錯用者,也會立即贈書。結果吸引了一大堆紅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鍊字用詞的錯誤並未挑出多少,卻多在某一句話或某一個情節上有所執疑,總覺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這樣說話,賈寶玉不會那樣動作,幾乎關於每個橋段的設計都會有兩種意見相持不下,而我嘗試用這种放大鏡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發現簡直沒有幾章是「合理」的——我們實在愛紅樓愛過了頭,竟把它當成數學題來解了,結果是無論如何得不出答案來,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紅樓夢》原稿的下半部,我們也會當贗品來看,因為心目中總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張愛玲都是紅迷,他信任張愛玲的才華,所以請她編劇,可是他更崇拜《紅樓夢》的高山仰止,而張愛玲畢竟是人不是神,還不能與他心目中的《紅樓夢》精魂相比,因此他總也會在劇本中看出許多不足來,卻又不便定論,於是想讓旁的人來替自己做決定。

然而這樣一來,愛玲就必須得再等些日子。宋淇為了不讓她白等,建議她再留一個月,寫下一個劇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當於他們在舊金山四個月的生活費。

然而賴雅卻不予理解,而且來信抱怨她「無限期地延後」,愛玲只是回信解釋:

「是因為要多賺八百美元——我稱它為『有回報的兩周』。我工作了幾個月,像只狗一樣,卻沒拿到一分酬勞,那是因為一邊等一邊修改的緣故,為了省時間,所以許多劇本會在最後一分鐘完成。剛完成第三和最後部分的大綱,並且剛送去宋家,想在農曆年前給他完成審稿,因為過年期間他會很忙,加上一個明星的訴訟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為你感到驕傲,能找到這麼適合、這麼便宜的公寓,真驚訝你是怎麼做到的。從來不認為你是浪費的,然後逼你只能買家用品,你的弱點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請不要對我如此超級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淚,令人不忍卒讀。她如此辛苦而狼狽,自稱「像只狗一樣」,卻還要小心翼翼地誇獎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這麼敏感,不要再對我施加壓力,不要再指責誤解我了!

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只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中寫著:「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襖。晚上坐在火盆邊,那火,也只是灰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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