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拾壹 二十五歲:婚禮與葬禮

25歲應該是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華。然而心愛在這一年,卻瀕臨絕地般的打擊,因為盧克凡,終於決定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這消息,還是從報紙上讀到。大標題十分醒目煽情——《仙凡之戀:世紀末的愛情童話》。

盧克凡的演講同樣煽情:「在娛樂圈打滾這些年,什麼都經過見過之後,終於明白平平淡淡才是真。於是好想停下來,過普通人的生活。」完全是天皇巨星的口吻。

他也的確曾紅極一時,借著心愛,他曾在好萊塢大片中客串過一兩回小角色,雖然演技平平,英俊小生的賣相也並不討好西方觀眾,然而畢竟在外語片中露面,身價立即不同,上升為國際明星;同時,他又不甘寂寞地躋入「演而優則唱」的洪流中,錄過兩張歌碟,一度還上了周排行榜。堪稱影視歌三棲明星。

可惜貪多嚼不爛,不論是影還是歌,他一直沒有足夠份量的代表作,而且男演員也是有名譽的,緋聞多得天天換花樣,觀眾也會倒胃口,就算他一再宣稱最愛的人始終是真心愛也無效,因為人人當他是作秀,是炒宣傳。這兩年里,他的人氣已經明顯下降,幾乎成為花心蘿蔔的代名詞,再不修心養性,誓必成為票房毒藥。

本來他若肯安靜幾天,炒作淡下來後,人們自然會忘記他從前種種劣跡,不難重新接受他。然而盧克凡已經習慣了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才不甘心默默無聞地捱寂寞,就算要洗心革面,也得炒一個盡人皆知。於是,也就有了迎娶古仙仙的新聞。

古仙仙何許人也?說出來真叫影迷們大跌眼鏡。原來竟是一個剛畢業的專科生,幼兒園音樂老師,北京平民家庭出來的一位標準小家碧玉。

說起她與盧克凡的結識,原因就更簡單,從克凡出道起,她便認定他是第一偶像,一封接一封地給他寫信;後來他出唱片巡迴各地做宣傳,她幾乎每場必到,出盡百寶爭取一個現場觀眾的名額,而且十有八九坐在前排;是這樣子被克凡注意到了,後來乾脆定期給她寄自己的新碟或是招待票。這麼著,兩個人便一來二去地好上了。說起來,相識也有七八年了,可是真正戀愛,不過才三個月,卻已傳出婚訊。

盧克凡聲情並茂地向記者敘述他的愛情傳奇——那天,我陪仙仙逛街,半路遇到有人跳樓,很多人在樓下看,交通堵塞,我們也只有下車來看,眼睜睜地看著那個人又哭又叫,終於勸說無效,一躍而下,仙仙嚇得伏在我懷裡大叫,渾身發抖,哭得像個孩子。我抱住她的時候就在想,這是多麼柔弱的女孩子,我要一輩子保護她。生命如此脆弱,再也經不起浪費。我拉起她的手,就近找到一家珠寶店買了戒指送給她,當場求婚。她又哭了。那一天,她哭了兩次,一次是為了恐懼,另一次是因為幸福……

心愛再也無法對媒體置若罔聞,不顧一切飛回國內來找到盧克凡當面問一個究竟。

然而克凡對她亦只像答記者問:「人是會長大的,玩久了自然會累,就想有個家了。」

「如果你要結婚,為什麼不是我?」

「我都說了,在娛樂圈這麼多年,已經很累了。我不想再找個圈裡人,弄得家裡像片場,出不出鏡都像在做戲。」

「如果你不願意我做演員,我可以息影。」

「你的事業正在最高峰,怎麼可以輕言息影呢?況且你這麼有名,就算息了影也仍然會是記者追蹤的目標,去超市買條魚也會被拍照登頭條。」

「那我可以隱居啊,我不一定要拋頭露面,可以讓保姆去買魚,我可以連家門都不出,只要你願意,讓我做什麼都行。」

她的那一種迫切與無保留的遷就,終於讓盧克凡也為之動容,他握住她的手,難得地真情畢露:「心愛,我知道,你大概是這輩子最愛我的人,錯過你,我可能會後悔終身。可是你的愛太偉大太無私,讓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你。面對你,我有莫名的壓力。」

「不,你不應該有壓力,你說,要我怎麼做……」

「再怎麼變,你都是真心愛,獨一無二的完美女神。你見多識廣,不會甘心只做家庭主婦的。仙仙就不同,她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孩子,最適合結婚。」

千講萬講,只是講不通。他娶定了古仙仙,因為她夠簡單,夠純情,夠普通,甚至,夠笨。

心愛幾乎窒息,早知如此,自己何必漂洋過海地到美國來發展,又何必要放棄繪畫投身好萊塢?她所做種種,無非是為了引起他的主意。她做到了,他卻又厭倦了,說要返樸歸真,要娶個圈外人結婚生孩子。

一次兩次,她無論怎麼做都是不對,做什麼都不是他的那杯茶。她註定與他有緣無份。

他們這一生都在錯過——相識得太早,相愛得太晚,相處得又不是時候。

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其實那也不是嫦娥的錯,是時間的錯——為什麼偏偏在后羿成功之後給她那粒仙丹?

克凡說:你信我,今生今世,不論我娶的人是誰,我最愛的女人,始終是你。

可是,沒有婚姻的愛情就像是一個未曾成眠的夢,根本就是幻覺。

一年賣了三萬個假,三年賣不出一個真。盧克凡,自己知道他的話是真是假嗎?

也許他並不認為自己在欺騙,因為他從來就是這樣的人,隨心所欲,不負責任,只愛自己,不愛任何人。

是心愛要相信他,是心愛太希望一切是真的,是心愛要自己騙自己,為自己建一座愛的海市蜃樓。

而今,盧克凡用一場真實的婚姻粉碎了所有縹緲的泡影,讓幻想也不能留下。

真心愛再也無法自欺欺人。她按住胸口,彷彿回到十五歲那個下午,她因為一隻小貓而被克凡誤會指責的時候,她是那麼無助,那麼無奈,滿心滿腹的委屈,卻不能為自己辯護。

中間已經整整十年過去了,她功成名就,光輝燦爛,但是,有什麼用?她仍同十年前一樣無助,一樣無奈,一樣有冤無處訴。

從小到大,從前世到今生,她要做的惟一的事不過是愛他,有多麼愛便那麼愛。可是,一次又一次,她只收穫到辜負、背棄、冷落、傷害,每個人都會戀愛,為什麼惟獨她的愛情如此坎坷艱難,付出越多便傷得越深?是因為她愛得太執著太在意太純粹了嗎?難道真心愛一個人是罪不可赦?

她在浴缸里蜷縮成一個嬰兒的形狀,不知道怎麼樣才能保護自己,讓從心底散發至全身每一根神經末梢的疼痛略微減輕。好疼,好疼,好像有千刀萬刃在她的身體里扭絞,糾纏不清。

從前聽說過有一種刑法叫凌遲,將人綁在樹上,用魚網勒住全身,使肌膚在網眼中一寸寸突起,而後以絕利小刀一寸寸切割,割足九千九百九十九刀後,渾身的血肉已經模糊,人卻仍不能死,疼得昏過去,再以更強烈的疼痛驚醒——是謂凌遲。

原來,愛,也是一種凌遲。

怎樣才可以止痛?怎樣才能夠不愛?怎樣才會忘記前世今生?

她開始喝酒。一杯接一杯。喝到吐。吐得五臟六腑全都翻轉過來,卻依然清醒。

在比死更冷的絕望與清醒里,她不禁要想:這樣地愛一個人,到底是不是值得?她愛了大少爺太久了,從前世到今生,從出生到今天,從啞口到開口,他可曾有過半點回報嗎?

他說他愛她,卻不給她婚姻;他許諾過會回頭來找她,可他有找過她嗎?

她看著自己的手心,彷彿在那裡尋找什麼,但什麼也找尋不到。

十年前與十年後已經分不清,前世和今生也一併混淆,她的思路又回到了半個世紀前,那最後的一次訣別——從此之後,他有回頭來找過她嗎?

整整半個世紀過去了。心愛不能忘記那場紛擾雜沓的「舞潮運動」,不能忘記她為了救金大班是怎麼樣地委屈求全,被迫向警察局長武同卑躬屈膝,更不能忘記武同對她的種種凌辱與踐踏。

——然而即使是這樣的犧牲,也終未能救得了金大班命中注定的「殘花殺」。

金大班被捕入獄的當夜便死了,死在巡捕房。死因不詳。

醫生說是她得了嚴重的肺癆,一直用藥物強行壓制著咳嗽吐血等表徵,可是內里已經爛透。她那麼能吃能睡,那麼懶和饞,又那麼容易興奮,便是因為這病。

這病早已把她的精血耗盡了,在她的身體裡面把她自己吃掉了。死是早晚的事情,即使不被捕,不受那一夜的驚嚇與折磨,她的日子也是不會長的。

但是那一夜金大班到底經過些什麼呢?這已經成了永遠的沉冤疑案。沒有人會向碧桃說實話,而碧桃亦不打算深究。總之人已經死了,這是鐵一樣不爭的事實,其餘都不重要。

她捧著武同的手令去巡捕房領人,卻只領到一具屍首。血雨腥風啊,血水滔滔地漫過黃浦江,碧桃站在江邊,只覺得整個天地都是腥紅的——上海對於她來說,自始至終都是一場血的洗禮。在百貨公司見到大少爺之後,她是認真考慮過要洗手上岸的,她認認真真地想過要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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