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殭屍娃娃 第十二章 華城車站

1998年8月12日,清晨,大霧。

華城鶴洞橋附近發生車禍,一個腿腳不好的乞丐過馬路時被車撞死,交警從乞丐的貼身口袋裡發現了幾袋冰毒。

1999年10月22日,晚上9點,華城海珠廣場人流穿梭,一個乞丐跪在霓虹燈下,他的面前有個鞋盒子,別人給他錢,他就磕個頭,不說話,他可能是個啞巴。啞巴的兩個孩子也都跪著,其中一個大點的孩子正撅著屁股向旁邊一個賣花的女孩擠眉弄眼。

有個穿西裝戴帽子的羅圈腿老人,也許是喝醉了,走過乞丐身邊時,像扔一張廢紙那樣隨手就扔到帽子里一百塊錢。老人走出很遠,聽到一聲尖叫,回頭一看,那啞巴乞丐正拿著錢對著燈照呢。

乞丐的兩個孩子蹦跳著說:「讓我看看,讓我看看上面的毛主席。」

他們聽說過有這麼一種新版的紅色百元大鈔,現在,他們親眼看見了。

啞巴乞丐興奮地開口說話了,他說:「哎呀,老天爺,都摸一下吧,別搶爛了。」

旁邊那個賣花的女孩立刻追上去,對老人說:「等一下,您買花吧。」

老人打個飽嗝,眯著小眼說:「怎麼賣啊?」

女孩說:「八塊一束,不貴,花多好看。」

老人掏出一百塊錢說:「我全要了。」

「一共十二朵,九十六塊錢。」賣花女孩接過錢,厚著臉皮說,「別找了,我也沒零錢。」

老人說:「那不行,你得找錢,那個人是乞丐;你,你是一個商人。」

賣花女孩愣了愣,很快反應過來說:「我就是個賣花的,你等著,我到那邊換零錢。」

老人看著女孩拐過街角,不見了。

老人嘆息一聲,將花扔進了垃圾箱。

這個老人就是三文錢。

幾天後,三文錢又出現在海珠廣場,他對「啞巴」乞丐說:「給你一百塊錢,你幫我把這包東西送到環江路的賽迪娛樂城,回來,再給你一百塊。」

「有這好事?」乞丐問。

三文錢將一張百元鈔票放到乞丐面前的鞋盒子里。

「你咋不送?」乞丐問。

「我有事。」三文錢回答。

「到了那裡,把東西給誰?」乞丐問。

「找霍老闆。」三文錢說。

「包里是啥子東西?」乞丐說著,打開了帆布包,裡面有兩塊磚頭,用報紙包著。

「就這個,」乞丐問,「兩塊紅磚?」

「是的。」三文錢回答。

犯罪分子運毒的方式一般採取人貨分離,找個傻瓜當替死鬼,即使被警方抓住也說不出上線是誰,在運送過程中,會有馬仔暗中跟隨,以防不測。毒販藏毒的方式更是千奇百怪,香港張偉藝將毒品藏在西瓜里,海南解風平將毒品藏在椰子里,上海人周某將搖頭丸藏在蠟燭里,雲南人李某將海洛因偽裝成糯米藏在幾麻袋糯米里。

三文錢的那兩塊磚頭就是巧妙偽裝過的黃砒,黃砒只要進行再加工就成為4號海洛因。

在1999年春節嚴打期間,一個叫蔣衛東的實習民警在報告中寫道:華城市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有3萬多人,實際吸毒人數至少在5萬以上,甚至更多。華城火車站附近肯定有毒販子的秘密窩點,他們利用乞丐、流浪兒童進行販毒,據線人舉報說這個販毒團伙的頭目是一個外號叫三文錢的人……

當局領導向蔣衛東了解情況的時候,蔣衛東卻失蹤了,像空氣一樣從人間消失了。這份報告後來引起了大案指揮部的重視。

距華城火車站僅數步之遙有一條街,叫作登峰街,密布著大量出租屋,很多外來人口就聚居在這裡。

登峰街有一家富貴菜館,廳堂簡陋,不事裝修,然而卻天天爆滿,食客雲集。

華城人好吃,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裡游的,都能做成盤中美味。他們把賺錢叫作「搵食」,由此可見一斑。很多舊街陋巷都有美食所在,惠福東路有一家賣雲吞面的小吃店是在地下室里,潮州巷有個賣滷水鵝的把店開在了居民樓的樓頂,環市路上南海漁村的一條鐵殼船上有家海鮮餐館,若不是有人指引,這樣的店很容易就錯過了。

在20世紀80年代,華城還可以看到一種黑脖子的丹頂鶴,它們從黑龍江流域遷徙到南方過冬,因為華城人的捕食,這種鳥已經很罕見了。

富貴餐館最初經營一種蛇羹,這道名菜是用眼鏡蛇、銀環蛇、金環蛇、水蛇、錦蛇做成的「五蛇羹」,被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勒令禁止之後,開始推出了新的招牌菜:叫花雞。

將黃嘴、黃腳、黃皮的三黃土雞剖洗乾淨,用醬油、紹酒、精鹽腌制,多種香料碾末擦抹雞身,雞腹內雪藏炒好的輔料,兩腋各放一顆丁香夾住,然後用荷葉包裹,再裹上酒罈黃泥。地下挖一坑,不可太深,覆土,上面點明火烤一個多鐘頭,炭火烤半小時,叫花雞就做成了。

敲開泥巴,荷葉上油水汪汪,仍舊泛著淡淡的綠色,荷葉的清香撲鼻而來,雞肉肥嫩酥爛,膏腴嫩滑。趁著熱氣裊裊,香氣四溢,撕下一隻色澤黃燦燦的雞腿,大快朵頤。若有三杯兩盞烈酒,定會豪氣干雲,無論富貴貧賤,淋漓盡致,嚼得出虎狼滋味。

我們不得不說這叫花雞是最正宗的,因為老闆以前就是一個乞丐,他就是大怪。

儘管菜館內店堂狹窄,又臟又差,但是每天都人頭攢動,生意奇好。店堂之後是一個院子,院內有一株饅頭柳,兩間廂房就是大怪和店夥計的住處。樹下擺放著幾條長凳,數張矮桌,賓客爆滿之後,就會坐在這裡,甚至連菜館門前也擺了幾張桌子。

門前原先有一個銅做的招牌,後來被街上流浪的孩子偷走,吸引路人目光的是牆上貼著的四個歪歪斜斜的大字:乞丐免費。

這大概是唯一一家對乞丐免費的飯店,如果非要找出一個原因,那就是——老闆就是個乞丐。大怪從來不掩飾自己做過叫花子的經歷,他給很多顧客都講過他那個吸血的兒子,他說:「我覺得自己是狗,現在我才是人。」人們對他的苦難經歷表示同情,對他的慈悲心腸表示讚賞。曾經有報紙電視台來採訪這個好人,他拒絕了。他替政府發揚人道主義,替有錢的人施捨,他把善良向外敞開,把惡關閉起來。很多時候,美德只是一個盒子,包裝著罪惡。

這種慈悲只是一種表面現象,那些蓬頭垢面的乞丐出入餐館並不影響大怪的生意,因為他經營的不是飯店,而是販毒。只有真正「要飯的」乞丐才會到這裡來接受施捨,最初大怪、三文錢、寒少爺只是將這些缺胳膊少腿的叫花子組織起來,給他們劃分好地盤,每月收取保護費。1997年,三文錢不滿足做一個乞丐頭子,開始利用這些乞丐進行販賣毒品,給他們一些殘羹剩飯,然後讓他們運毒、出貨。這個菜館成為了一個隱蔽的毒品窩點。

1999年2月,那個叫蔣衛東的實習民警曾經來這裡進行過兩次調查,第一次他買了一隻叫花雞,什麼話都沒有說;第二次,他又買了一隻雞,走進廚房直接對大怪說:「老闆,我想向你打聽一個人。」

「誰?」大怪問。

「三文錢。」

「不認識。」

「直說吧,我是警察,我懷疑你販毒,你最好識相點。雖然現在還沒掌握證據,我這也不是正式訊問,就是私下裡和你聊聊。下次再來,我會穿警服來,你要聰明的話,就給自己留條後路,以後也算是立功表現。再問你一遍,三文錢在哪兒?」

「在你背後。」

蔣衛東回頭一看,卻什麼都沒有看到。

藝術的眼光應該無處不在,並不是只有螞蟻和蚯蚓才可以看見地下的事情。一年後,登峰街舊房拆遷,從院內的樹下挖出了一具骸骨,從一個生鏽的腰帶卡可以判斷出,死者是一個警察。

大怪站在院里那棵樹下的時候,會有異樣的感覺,他的腳下埋著一個死人。他用殺雞的手殺了一個人,他將那警察打暈,勒個半死,像殺雞那樣在脖子上割一刀,將血放入木桶,那木桶里本來有半桶雞血,慢慢地就注滿了。事實上,他一邊殺人一邊嘔吐,直到他把死者埋到樹下,他感到一種虛脫,心裡還有一種恨意,他覺得自己剛剛消滅了全世界。

從那天開始,大怪常常做一個奇怪的夢,夢見自己的胳膊上臉上有很多密密麻麻蜂窩狀的小孔,從小孔里爬出肉嘟嘟的白蟲子。他並沒有感到恐懼,但也不是像以前那樣泰然自若,恐懼和坦然,他既不選這個,也不選那個,這便是他殺人後的選擇。

2000年8月21日,晚上11點,一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走進富貴菜館,他找張桌子坐下,大怪說:「打烊了。」

年輕人說:「我找人。」

「找誰?」

「三文錢。」

大怪看著年輕人,搖了搖頭說:「不認識。」

年輕人慢慢地拿起桌上的茶壺與一茶碗放置茶盤中,另一碗置於盤外。大怪看了看,表情有點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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