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色戒

電話鈴聲響了一次又一次,回應我的卻始終是冷漠的電話留言:「這裡是沈曹的家……」

我第一次發覺,自己和沈曹其實是這樣的陌生,一旦他關掉手機,我便再也沒有辦法找到他。

所有的疑慮都壓在了心底。我不敢再去招惹時間大神,也刻意地迴避與子俊見面。我不想在沈曹失蹤的情況下和子俊修復舊好,那樣對他們兩個人以及對我自己都相當地不公平。

我不能在這種情緒下做出任何判斷。

一次又一次地獨自探訪常德公寓,打掃房間,給水仙花換水,坐在沙發上聽一會兒音樂,甚至學會了抽煙——是照著沈曹留下來的煙蒂的牌子買的。

雖然沒有見沈曹,可是他的痕迹無處不在。

我也終於回公司上班。

在蘇州呆了幾天,已經生了厭工情緒,再回到工作崗位上,只覺漫漫長日苦不堪捱。上頭交下來的工作,直做到午飯時間還不能交差。

阿陳於是有話說:「做人要知足,每天在冷氣房裡坐八小時就有薪水可算,還要唉聲嘆氣的話,只怕天老爺也嫌你羅嗦。」他說話的口吻就好像他就是天老爺了,至少也是在替天行道,一副聖人智者的腔調,只差沒在額頭上鑿四個字:永遠正確。

不過話說回來,工作管工作,情緒管情緒,我是不應該把八小時以外的喜怒哀樂帶到上班時間來暈染的。

因此我低下頭說:「對不起,我馬上做好。」

阿陳對我的柔順很滿意,或者說是對他自己的訓誡如此奏效很滿意,於是越發用告解的口吻滔滔不絕地說教起來,並且老調重彈地又批評起我的白襯衫來,似乎我從頭到腳無一是處,簡直就不配做一個女人。

我終於忍不住:「陳經理,如果你再一直這樣說下去的話,我只怕做到下班時間也做不好了。」

阿陳的臉瞬間充血,變成豬肝色。

我覺得快意,早就應該叫他住嘴的。

但是阿陳不是一個可以輕易言敗的人,他的臉由紅轉白,由白轉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齒地說:「顧錦盒,別以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勢,三分顏色開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結新歡了,未必還肯罩你!」

這已經跡近污辱了,我忍無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個辦公室的人都抬起頭來,他們習慣了我的逆來順受,大概沒有料到兔子急了真會有咬人的時候,臉上紛紛露出吃驚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夠了,忽然間,我覺得這一切是這樣的無聊,阿陳的見風使舵,同事的幸災樂禍,我自己的隱忍含糊,都讓我覺得再一分鐘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檔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辭職。凡是沈曹勢力範圍,我絕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眾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這樣的任性,一生能有幾次呢?

坐在電梯里的時候我恨恨地想,如果藉助時間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陳初出生的時辰,我扮個護士進去嬰兒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這個人便從此消失。

忽然覺得這情形似曾相識——豈非有點雷同美國大片《終結者》中的橋段?

我獨自在電梯里「嘿嘿」冷笑起來。

但是一來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淚便垂下來。

沈曹另結新歡?難怪辦公室里每個人見到我都是那麼一副怪怪的表情。開始還以為是我多疑,然而連實習小女生們也滿臉好奇,對著我不住打量並竊竊私語,原來在她們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黃花的舊愛。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時候,沈曹,他並沒有在我身邊,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於無援之地。

我撫摸著時間大神的指針,猶豫著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當然不是三十年前的醫院嬰兒科,想一想還可以,真要殺人害命我還沒那膽子,況且阿陳那種人,並不能傷我那麼深,也就自然不會讓我恨得那麼切——我想見的,仍然是張愛玲。

張愛玲愛上的胡蘭成,曾是一個聲名狼藉卻偏偏才俊風流的多情種子。他追求她,卻又背叛她,終於使她寫下了那封哀艷凄絕的斷交信: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那封信,寫於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時的張愛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對了胡蘭成的負心之後,卻還是要忍辱負重,「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才終於痛下決心寫了這封絕交信。當時的她,是如何思慮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時局動蕩,日本戰敗,國民政府全城搜捕漢奸,胡蘭成當時四處逃亡,十分狼狽。那時的張愛玲雖然實際上早已與胡蘭成分開,卻不願意在這種時候絕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寧可受池魚之災被時人誤會遷責,也要等到胡蘭成安全後才致信正式離異。這樣的一個女子,在政治上也許糊塗,然而在情義上,卻不能不令人讚佩。

後來她去了美國,後來她再婚,後來她孤獨地死在異鄉。其間,一直拒絕再與胡蘭成相見。她說她把他忘記了。

她把他忘記了。就像我多年後也會忘記沈曹一樣。

曾經的傷害,彷彿皮膚被刀子尖銳地劃開,塞進一枚硬幣,然後慢慢地發炎,化膿,經歷種種痛苦折磨,終於結痂,脫痂,癒合,長出新的皮肉,並經過日晒雨淋,使那一寸皮膚完全恢複如初,再不見一絲傷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膚假裝忘記了一切,可是肉體記錄了一切,血脈深處,埋藏著那枚硬幣,每一次血液循環,都從它的身側經過,都將它重新複習,然後帶著它的氣味流遍全身,滲透每一寸肌膚每一縷神經末梢。直至呼吸也帶著記憶的味道,帶著難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後,會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樣。

是這樣么?是這樣么?

我想見張愛玲,我想面對一九四七年的她,問一聲:你後悔過么?

再見沈曹時,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剛剛回來,說:「我聽說你辭職,立刻就趕來了。是阿陳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頭擰下來做成足球送你可好?」

但是這笑話並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也不會覺得開心,因為那樣的話,阿陳的話就得到了驗證:我是由沈曹罩著的。

我搖搖頭,說:「和他無關,是我自己情緒不好。」

沈曹體諒地問:「發生了什麼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說,聲音忽然哽咽。

「原來是這樣。」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蹤。接著有天回家,我聽到了你給我的電話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卻不說話。你知道我有多著急!第二天我就去辦了來電顯示。可是你又不再打來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趕著上飛機。在南美,隔著千山萬水,錦盒,我真怕再也見不到你。」

聽到這樣的話,怎能不心動呢?我淚眼朦朧地望著他,淚珠兒還留在腮邊,卻已經微笑了:「沈曹,還記得你跟我說起過的那個白衣女人嗎?」

「他是我生命的天使。」

我笑起來,一提到那位神秘的「白衣女郎」,沈曹就拿出這副唱讚美詩的腔調,卻不知道,他的「天使」,此刻就坐在他對面。我故意再問:「那個女人,長得漂亮嗎?比我怎麼樣?」

沈曹細細打量我,微笑:「錦盒,你堪稱美女,在我心目中,沒有人可以與你相比。不過那位天使,她清麗端莊,言談中有種高貴的氣度,如悲天憫人的仙子,她是不能與凡人相提並論的。」

我又好氣又好笑,繼續問:「那麼,到底是她比較漂亮還是我稍勝一籌呢?」

沈曹煩惱:「錦盒,你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她在我心目中,是無與倫比的,請你不要再問我這樣的問題好嗎?」

哼,他居然以為我是個小氣計較的淺薄女子,是為了吃醋才和他無理取鬧呢。我決定說出真相,讓他大吃一驚:「可是那個人就是我呀。我就是你小時候見過的所謂天使,她怎麼可能比我更漂亮呢?」

沈曹吃驚:「錦盒,你在說什麼呀?你是不是很在意我心中有別的女人?不過,我已經說過了,她不是什麼別的女人,她是一個天使。你根本沒必要和她比的。」

我氣急:「我不是要比。我是跟你說真的,那個人,就是我。」

看到沈曹滿臉的不以為然,我只好再多一點提示,問他:「她當時是不是穿著一件白襯衫?」

「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現在身上穿的這件一樣?」

他打量我,滿面狐疑:「怎麼可能一樣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樣。」

「那她是不是對你說:你將來會很有成就,有很多人會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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