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五月,花飛似雪,風一吹,就成了夢。
她倚在樹下,欲語還休,頭低得越來越沉,越來越沉,最終卻還是猛抬頭,勇敢地說出來:「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短截果斷的四個字,無啻晴天霹靂。
她看著他,眼裡漸漸有了淚。
而他,早已一敗塗地。
張朝天長長嘆息,抬起頭說:「若梅英?不記得了。」
「不記得?!」小宛大驚,帶著一絲憤怒,「你竟不記得?!」
張朝天別轉頭,不說話。
這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風度仍是好的,歲月滄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瀟洒,雖然不再神采飛揚,舉手投足間,卻仍有一種貴氣,與人說話時,不經意中帶著種降尊紆貴的意味,彷彿帝王落魄,三分無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來敬果盤,她比張朝天要年輕至少二十歲,看來是續弦,滿面春風,不語先笑:「張先生年齡大了,不能談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請你體諒哦。」
她管丈夫叫「張先生」,滿臉雞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頭看著她,不明白這樣淺薄庸俗的一個女人,憑什麼可以代替若梅英成為他生命中的女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記憶。她盯緊他,一字一句地再問:「你,真的,不記得,若梅英?」
張朝天被迫抬起頭來,看著這純凈如水的女孩子,猜測著她同梅英的關係。許久,仍然說:「不記得了,太遠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誰記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當她為他的負約傷心,流淚,自我犧牲,直至墜樓慘死,遊魂人間,他竟然,忘記她!
世上沒有一種背叛可以比忘記更殘忍,更徹底,更不可恕!
她彷彿在頃刻間滄桑了十年。
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來,那樣傾心刻骨的愛也可以被忘記。
當戀人們說著山盟海誓的時候,總以為這誓言是會實現的,所有的災難都不能將他們分開。
可是,有一種最強大的勢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熱戀時常常會忽視掉的,然而它卻是最不容忽視,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礙——那就是時間。
時間磨輪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與深仇大恨,無論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還是不共戴天的曠世情仇,都可以在時間的砂輪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惟有若梅英,這個不願還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時間的砥磨,窮天極地地尋找前世情仇,牢記住一段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問你一句話。
小宛一雙眸子晶光閃亮,執著地,要替若梅英問個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節,『群英薈』全台鬼戲。可是,若梅英約了你在鬼節前夜私奔,在興隆旅館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卻失約,為什麼?」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樂意了,出出進進地假裝端茶遞水,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響。
小宛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雙目炯炯地看著張朝天,不問出一個究竟來誓不罷休。
他負了若梅英。
正如張之也負了自己。
這個答案,並不只為了若梅英而問,同時也是為自己,為天下所有痴情虛擲的傷心女子。
「若梅英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著要問你一句話。你總得給她一個答案——為什麼失約?」
她堅持著,一反常態。上海之行改變了她,她不再是那個溫婉羞澀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討孽債的復仇女神。
「太廟大燒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後唯一一次見到你,也是最後一次見你。我不信你會忘記!林菊英老奶奶,不相關的人,隔了四十年還記得,提起來就痛哭流淚,你怎麼會不記得?」
張朝天閉上眼睛,閉眼的瞬間,水小宛似乎看到有淚光在閃。
是淚么?
小宛接下去:「若梅英就是在那次見面後跳的樓,他們說,梅英跳樓的時候,你也在瑞場,你沒有看到她,聽到她嗎?她喊著你的名字,要問你一句話,從十三樓上跳下來,就死在你的腳下,你會不記得?」
她的淚先他而流下來,聲音哽咽:「她為了你,從人到鬼,從生到死,不過奈何橋,不喝孟婆湯,就因為她不想忘,不肯忘,她要問你一句話。而你,你怎麼能忘?」
他睜開眼,神情淡定,良久,說:「不,真的不記得了。」
小宛的臉垮下去,心裡忽然變得很灰很灰,眼神在瞬間變得黯淡,彷彿經了一場大戰,或是一場大病。
她抬起頭,無言地望向窗外陰沉的天,默默說:梅英,你愛錯人了。
下樓的時候,水小宛遇到張之也。
他說:「好久不見。」
她也說:「好久不見。」語氣中並沒有太多的情緒。
他看著她,知道事情已經無可逆轉,過去是真的結束了。
兩個不再相愛的舊情人相遇,最可怕的不是仇恨,而是平淡。她甚至不需要躲避他,不假裝陌生或冷淡,而只當他是普通熟人。
可是,他還是想替她做一件事,換句話說,是替若梅英做件事,找到那句話的答案——這同時也是水小宛一心要做到的。所以,他與她不約而同,先後來到知情人的門前。
然而小宛說:「不必再問了,他說他不記得。」
「不記得?」
「恨比愛長久。胡瘸子對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張朝天深沉得多。」小宛唇邊露出一個苦笑,「梅英如果嫁給了張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轉世,也什麼都不會記得了。」
記住,是因為不忘。
忘,是「心」字上一個死亡的「亡」。
因為恨,故而不甘心,不死心。「心」不肯「死」,故而不「忘」。
張之也有些唏噓,張朝天辜負了若梅英,被她記了一輩子還不夠,做鬼還要糾纏不休。而薇薇恩負了他,他又負了水小宛,卻清楚地知道,將來他們誰也不會記得誰。一旦分開,記憶立刻被刪除清空,根本無需心死,因為壓根兒無心。即使要記,也只記得自己的話。
他嘆息,低低地說:「我剛去過廣東回來。」
「採訪?」她同他一前一後走下樓,對他的行蹤已經並不關心,只是出於禮貌才會回應。
「是,採訪,去了觀音堂,見到了那些碩果僅存的自梳女。」
她在樓門洞口停下來,抬起頭,看到幾隻灰背鴿子從天空中掠過。
是的,他不久前曾說過,要去廣東好好做一則有關自梳女的紀實採訪的。原來,中間只隔了這麼短的時間嗎?想起來卻是恍如隔世。
「我還去了趙自和下鄉的村子……」
「會計嬤嬤?」她打起精神來,「你聽到些什麼?」
「都是過去的事了,你不會願意知道。」張之也支吾,「小宛,我們……」
「我們的事,也已經過去了。」小宛打斷他。
張之也的臉忽然僵住,雖然這個答案是他早已預料到的,可是真正面臨的時候,還是令他有種徹骨的寒冷。若梅英在六十年後仍然記著張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經決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記。
他覺得身體里有樣什麼東西,忽然地折裂了。
張朝天在窗戶里看著水小宛和張之也並肩走遠。
一對璧人。他想,和當年的自己與梅英一樣。只是不知道,他們的愛情會不會比自己幸運。
水小宛的到訪使他知道,自己的日子終於到了。
那個小宛,眉目神情像極了若梅英,她是替她討答案來的。
可是他沒有回答她。
她讓他想起了太多的往事。
他的確忘記了若梅英。
生活中最可怕的,最消磨愛情的,不是貧窮,是拮据。
渴望的人和事一再落空,得到的總是些不尷不尬的際遇,不知道怎麼就結了婚,不知道怎麼就做了人家父親,從沒有給過妻兒足夠的幸福與快樂,可是因為失望太多,也就漸漸不懂得抱怨。過一天算一天,一天和一天並沒有太大的區別。鄰居有人升遷有人撞車,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生活的本質就是這樣的柴米油鹽,為一點點小事吵架,可是大禍來臨時反而坦然。動不動就喊離婚,可是看到人家夫妻打架馬上熱心解勸,並且現身說法儼然恩愛夫妻……半輩子就這樣過去了,從來都不是個幸福的人,只是也並不覺得有多麼不幸。
臨了兒,卻忽然想起自己原來也曾經年輕過,快樂過,真情過……
不如不想起。
想起這一切的時候,重溫這一切的時候,就是死亡的時候了。
張朝天死得很平靜,死在滿足和回憶里,死在新一輪的等待中。他在死的時候,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高潮。
他又見到她了,那絕色的女子。
她沒有著戲裝,不施粉黛,穿著珠灰色的緞質旗袍,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