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死玫瑰

那個歌手沒有來。

小宛獃獃地坐在地鐵口的欄杆上,眼見著黃昏一層層地落下來,熟悉的地鐵口空落如故。人群來來往往進進出出,不知道哪裡來的那麼多人,可是人群里沒有他,那麼再多的人也與她無關,再擁擠的地鐵站也還是空虛。

她閉上眼睛,在心底里重複著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歡唱的歌。每次她來這裡,他都會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會愛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淚,傷悲的眼中擠不出一點淚;對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家學淵源,幼承庭訓,一直熱愛戲劇,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一場通俗歌曲演唱會,可是卻一直都很喜歡在地鐵站聽流浪歌手唱歌。他們通常很年輕,長發,衣服有點臟,但是不會髒得很厲害。唱歌的時候半閉眼睛,雖然是討錢,卻看也不看扔錢的人——因為他們不是乞丐,是藝人。

那是小宛認為最好的流行音樂。直見生命的蒼涼。

如果一個人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地方還可以認真地唱一首歌的話,那麼那首歌一定很值得聽。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著這樣的標準搜集的。

——但仍然沒有一次,會像那一次那樣令她心動,在瞬間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為什麼會路過那裡,坐了那班地鐵,經過那個站台,看到那個人,聽到那支歌。只記得,在初聽的一剎,她已經被俘獲,從此不屬於自己。

唱歌的少年叫阿陶,最多只有二十歲的樣子,清俊的臉上,卻寫著抹不去的滄桑。穿一身破爛的牛仔衣,已經辨不出本來的顏色,卻因為舊而格外妥貼,與人融為一體。就像他的歌聲與地鐵與夜融為一體一樣。

他懷中抱著一把同衣服一樣舊而妥貼的吉它,望著地鐵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

蒼涼的聲音一點點加深著冬夜的凄涼與憂傷,車水馬龍在身後川流,行人來來往往,太陽落下去而霓虹燈亮起來,什麼都留不住,可是年輕歌手的聲音是真實的,也是真誠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淚。

從那以後,便養成了每晚換三次車老遠地跑到那個地鐵站聽歌的習慣。

聽了整個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個冬天經過那個站台,也許會記住那樣一幅畫面——清俊的男孩與秀麗的女孩隔著一個站台口遙遙相對,女孩居高臨下,坐在地鐵旁的欄杆上聽歌,眼神專註,蓄滿淚水,整個面容是生動而感性的。身後的人流滔滔地湧上來沒下去,像不息的歲月,而女孩的淚與男孩的歌,卻是永恆。

那樣的畫面,叫做青春。

要到很久以後,小宛才知道,當她專程為了聽阿陶的歌而換三次車趕到地鐵站的同時,阿陶也是專程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風從十月唱到臘月。其實在這期間,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間駐唱的工作,可以告別地鐵生涯,只是為了她,才放棄黃金時間風雨不誤地來到地鐵站口。不僅忍受寒冷,還要躲避警察。

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於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那一天,他們兩人並肩坐在欄杆上,看著人流上車下車,只覺有說不完的話。其實,卻自始至終也沒說幾句。戀愛的快樂蓋過了一切,少年的心還來不及體會,已經沒有餘地顧及其他。反正,日子還長著呢,還有明天,後天,大後天,以及無盡的將來……

可是,就在她表白愛情的第二天,阿陶失蹤了。

小宛不死心,依然每天跑到地鐵站口來等,不信自己的初戀會這樣迅忽而來迅忽而逝。

一直等了七天。

第七天晚上,當她終於等到他拎著吉他疲憊地出現在地鐵站口時,她興奮極了,忘情地沖向他,然而,他卻躲開了,冷淡地說:他要走了。要離開北京。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

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著地鐵站發獃。人流滔滔不息,她彷彿仍然可以聽到阿陶清冷的歌聲:「我的愛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經很長時間,她一直到處尋找那首歌的CD,但始終沒有找到,甚至沒有聽第二個人唱過。後來她終於想明白,那大概是阿陶自創的一首歌曲。

想到這一點,她就無論如何不能拋開一個念頭:一首歌原來也可以像一個人一樣,是種緣分,錯過了就再難相遇。

再後來,她從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習俗:當愛人分手,失戀者會在情人節那天贈給舊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愛情。

那麼,阿陶是在紀念一段死去的愛么?

那段愛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她與他相遇之前。她來不及參與。

她來不及參與他的過去,也再沒機會參予他的將來。

她和他的緣分,始於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愛。

從開始,已經註定結束。

天徹底地黑下來,小商販們開始借著夜的庇護做生意,賣盜版CD、地下書刊、假古董,或者粗製濫仿的維納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紙,毫不避諱地叫賣:「活著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錢花,也給亡朋故友送點錢花吧。十塊換十萬塊,陰陽兌換,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農曆七月十四,鬼節。

她跳下欄杆,走進站台,輾轉回家去。

然而剛剛踏進地鐵站,一個男孩子迎面走過來,遞給她一束已經銹成鐵灰色的枯死的乾花:「小姐,買花嗎?」

小宛嚇了一跳,凝神看著那個男孩:「這是什麼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更加專註地看著男孩,「為什麼會賣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節啊,冥錢燒給死去的親人,玫瑰燒給死去的愛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這麼年輕,大概不會有失去親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欄杆上那麼孤獨寂寞的樣子,大概是失戀吧?買一束死玫瑰,燒給自己的初戀吧。燒了它,以後就不會再傷心了。」

小宛看著那個男孩子,他的年齡最多不超過十五歲,可是舉止言談卻像一個看破紅塵參透世故的老人。這樣詭秘的節日,這樣詭秘的花,這樣詭秘的話。

她又有些覺得冷了。

男孩已經在催促:「小姐,買不買?」

小宛定一定神,只得掏錢買了一束花的屍體。15元一枝,還真是貴,比鮮花的價格都高。

然而那個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當然了,回憶總比現實珍貴嘛。」

小宛徹底服了這個精靈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話究竟是某個幕後高手寫好台詞讓他背熟的呢,還是出自天真心靈的一語道破。

地鐵呼嘯而來,像地獄使者要載人入黃泉。

小宛順手將花拋向軌道,既然是送給死去的愛情,就讓它在車輪下零落成泥碾做塵吧。

只是,從今往後,自己真地會忘了阿陶,忘記那段青澀而痛楚的初戀回憶嗎?

恍惚間,她看到一個身影迎著地鐵撞上去,驀然間爆裂如煙花,小宛驚呼出聲,急轉身在人群中尋找那賣花男孩的身影,卻什麼也沒看見。

寒意襲來,她匆匆跳上地鐵,仍然不能自抑地一陣陣發抖。

神秘的地鐵口把人吞進去又吐出來,已經身在另一個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墳——這是個很高貴也很晦氣的地名,公主、墳,兩個天上地下的概念連在一起,構成一個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慄的悲劇意象,是種荒謬,也是大徹大悟——不知道國外有沒有地方會用這麼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兒,聽說墓地都叫什麼安樂園,哪裡會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區喚做什麼墳的?

住在哪兒?住在墳堆里。算怎麼回事兒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這名字叫了幾輩子,沒想到要改過。而且叫慣了,在後面加個兒化韻,說句「公主墳兒」,自個兒還覺得挺親切的,從不覺得一個大活人住在墳地有什麼不妥。

小宛把同樣的對話重複了十九年,問的答的人都頗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墳只是個明確的地界兒,而早已忽略字面本身的意義。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識到了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燒冥錢,有人在叫魂兒,有人往火堆里投送酒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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