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錄 血浸袈裟——羅卜藏丹津的反清鬥爭 五、清算

勝利者有足夠的理由對失敗者進行清算。

羅卜藏丹津逃到準噶爾後,清廷對青海僧俗百姓進行大屠殺,先後有8萬餘人遇害,和碩特蒙古人口銳減,實力大衰。

而對於大多參與羅卜藏丹津起義的寺廟,清廷更是認為「成藏垢納污之地」 ,大力進行消減,對寺院的喇嘛人數及房屋規模加以嚴格限制,規定「寺廟之房不得超過200間,喇嘛多者300人,少者十數人」 ,並由中央政府定期稽查。

羅卜藏丹津逃至準噶爾汗國後,受到策妄阿拉布坦、噶爾丹策零兩代汗王的保護,甚至引發了清准之間的大戰。但在1755年,準噶爾汗國滅亡,他還是做了清朝的俘虜,被押送北京。

乾隆皇帝以蒙古各部都已歸服,若殺他只會「有損聖德」,便免其死罪,並賞給房屋,令其居住,同時授任其二子為藍翎侍衛。羅卜藏丹津後來老死於北京,竟然得了善終。

只是,那些追隨他的子民們,卻沒有那麼好的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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