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居士傳·王摩詰傳

王摩詰,名維,世為祁縣人,後徙家於蒲,與弟縉俱有俊才。開元九年,擢進士第,歷官至監察御史。母博陵縣君崔氏,持戒安禪。摩詰於藍田營山莊,為母經行之處。既卒,乃上表於朝,請施庄為寺,詔許之。天寶末,為給事中。安祿山陷京師,為所得。以葯下痢,佯喑。祿山迎置洛陽,迫為給事中。賊平論罪,時縉已官刑部侍郎,請削官贖兄罪。乃左遷太子中允,累遷尚書右丞。

在京師,從薦福寺道光禪師游。日飯數十名僧,齋中無所有,唯葯鐺、茶臼、經案、繩床而已。居常不茹葷血,不衣文彩。妻亡不再娶,三十年孤處一室,焚香獨坐,以禪誦為業。時與友人裴迪,往來山莊,彈琴嘯詠,樂之忘歸。

同時有魏處士者,高不仕之節,屢征不應。摩詰為書遺之曰:「聖人知身之不足有也,故曰:『欲潔其身而亂大倫。』知名之無所著也,故曰:『欲使如來名聲普聞。』古之高者曰許由,聞堯讓,臨水而洗其耳。耳非駐聲之地,聲無染耳之跡。惡外者垢內,病物者自我。豈入道者之門歟?孔宣父云:『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願足下思可不可之旨,無守默以為絕塵,以不動為出世也。」

乾元二年七月,有疾。以縉在鳳翔,索筆作別縉書。又與親故書數幅,多敦厲奉佛修心之旨,舍筆而逝。(《唐書》、《右丞文集》)

(錄自彭際清《居士傳》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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