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經濟與社會 民間是個好東西

2008年5月12日,當四川發生強烈地震的消息傳出後,名列2008中國慈善排行榜榜首的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公司董事長陳游標,立即做出去現場救災的決定。離汶川災情發生僅兩個小時,在災情的嚴重性還不為大多數人所知的情況下,陳游標率60輛挖掘機、吊車等大型工程機械和一百二十多位操作人員組成救災隊伍出發了。日夜兼程,14日凌晨3點,車隊幾乎與軍隊同時抵達了災區,成為自發抗災抵達地震災區的首支民間隊伍。

陳游標的當機立斷揭開了此次民間力量大集結的序幕,也向世人呈現了三十年間中國民間力量有著怎樣的成長。為此,筆者在《南方周末》上發表《民間是個好東西》一文,為民營企業家陳游標為代表的社會救援力量當時的表現喝彩,並強調一個國家是否強大,關鍵不在於國家,而在於社會,在於民間力量的養成;而一國政治是否文明,同樣取決於政府對民間社會採取怎樣一種態度。

不可否認的是,今日中國的一個顯著進步在於民間社會的成長,在於體制內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民間是個好東西」,意識到一個自發自為、自由自我的民間社會的存在,是一個社會永葆創造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謀取進步,並在關鍵時候化解危機的力量之源。因為民間永遠在時代的風口浪尖上,在生活的最深處;民間在日常生活中感知社會的進步與腐朽,通過一點一滴的改造使社會不斷告別絕望走向新生。大凡是有理想的國家,必先使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使公民成為一個完整的權利主體,並在此基礎上實現「自由人的聯合」,所謂以人為本,自然首先是「以自由人為本」。

其後,同在廣州的《同舟共進》雜誌就「民間是個好東西」做了一期專題,亦算是對本文有所呼應。專欄作家十年砍柴在《三位民間商人的不同命運》中將陳游標此舉的意義上接到春秋時期。秦國派兵偷襲鄭國,在邊境遇到正趕著一群牛去販賣的鄭國商人弦高。弦高知道自己的國家毫無防備,急中生智的他徑直將牛群趕到秦軍軍營,對其主帥謊稱鄭國國君特命他犒勞遠道而來的秦國客人。秦軍認定鄭國早有準備,立刻班師回國。一個商人就這樣化解了本國的一場危機。

十年砍柴注意到,兩件事雖然相隔了兩千餘年,其間中國的社會狀況已有了天翻地覆的變遷,但兩位商人急紓國難的責任感和智慧卻是相同的。比之秦漢以後皇權時期的商人,在商人的自由度與自主性方面陳游標和春秋時期的弦高距離更為接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弦高犒師的故事發生在明清將會怎樣?這弦高事後很可能以「矯詔」入罪,儘管他辦了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野史記載,朱元璋定都南京後,江南大富豪沈萬三為了討好征服者,不但捐資修建南京城牆,且要掏錢犒勞朝廷軍隊。朱元璋大怒:你一個商人,要犒勞皇家軍隊,居心何在?於是沈家被抄,沈萬三死於流放雲南的途中。這個故事是否真實有待考證,但故事的背景是真實的,朱元璋為了維護皇權的統一,不遺餘力抑制社會與資本,打擊工商業。

相比之下,春秋時期雖然禮崩樂壞,各國攻伐不已,但舊秩序尚有著巨大的維繫作用,整個社會還處於前皇權時代,也可以說是前臣民時代。周天子只是天下諸侯名義上的共主,對各國內政無法干涉,各國之內也是國君分封大夫,封地之內政務、財務相對獨立,平民階層亦有相當的自由度。在這種情形下,國君對貴族和庶民的控制是有限的,國與國之間人員流動頻繁,各國統治者最頭痛的事情是本國百姓逃到別國去,國民中的精英分子也動不動就「用腳投票」,去別國當客卿,比如蘇秦、李斯。這樣的政治環境下,商業必定發達,思想必定活躍,所以才有臨淄那樣繁華的商業城市,才有百家爭鳴的思想文化黃金時期,也才有弦高這類商人——他們對自己的國家有一種樸素的共同體概念,能自覺地做出保護性的決斷,而不需國君宣傳動員。

而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特別是從漢武帝開始到1911年清朝覆亡,長達兩千年的帝制時代,最具有經營天才的中國商人卻活得最窩囊,他們對公共事務根本不敢有自己的主張,必須仰官府的鼻息。看看明清時代的大商人,無一不是成也官府,敗也官府。而建構公民社會必然要有兩大自由:即人身的自由和資本的自由。如果人和資本完全控制在政府手裡,政治權力通吃一切,哪裡可能有公民社會的空間?清朝覆亡後,中國從皇權社會艱難地向現代社會轉型,伴隨這一過程的則是具有現代意義、不同於傳統官商的民族工商業的興起。而過去的一百年內,有這麼一個規律:什麼時候政府對工商業控制減弱,民族工商業繁榮,這個時候一定是民間社會空間較大、新聞相對自由的時期。

由於幾十年的政治原因,至1978年改革開放初始,中國的民間工商業幾乎從零開始,民間社會的空間也被擠壓到極點——這個時期連商人都幾乎沒有了。前改革時代不是臣民社會,但也不是公民社會,政府通過城鎮的單位體制和鄉村的人民公社體制,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管理和高度控制,多數普通人被賦予一個具有高度意識形態色彩的集合名詞——「人民」。這個名詞在那個特定的歷史時期抹殺了公民間的個性差異,也遮蔽了單個公民所應有的一些權利。而歷史告訴我們,人民的權利要得到保障,必須通過具體的法律制度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改革開放以來,可以看到兩條相輔相成的脈絡:一條是私營經濟不斷壯大,一條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體系逐步建立。正是這兩股力量,不斷促進著民間社會的良性發展,使中國人看到了公民社會的雛形。

以上是十年砍柴的精彩論述,感興趣的讀者可以重溫本書第一章所涉及的「柏克的問題與聖西門的醒悟」。

同樣,在《NGO:細胞的作用比口號更堅實》一文中,「自然之友」的創始人之一梁曉燕回憶了該組織的源起及中國NGO的發展。梁曉燕指出1980年代就有公民自由結社投身公共事務,只不過剛開始時人們是本能地去做,還沒有給它一個明確的歷史定位。

「1990年代初,整個社會的公共領域非常沉寂。在北京,相當多的人對國家、社會、公共事件有關懷,但是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凝聚起來。我和當時的全國政協委員梁從誡先生聊天,討論我們能做點什麼,談及環境保護,覺得這是一個不少人關心又適於表達的問題,而且便於在政協這樣的公共場合大聲說話。梁先生對我說,不能光我們兩個人,要有那麼一群人。你和年輕人熟,能不能找幾個人一起來籌劃籌劃。我就找了楊東平和王力雄。1993年3月,我們第一次聚會,希望能通過這件事更大程度地凝聚公共關懷。這就是『自然之友』的雛形……很多人覺得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確實,不健全的市場經濟,不通暢的社會言論狀況,急速打破了約束這個社會的原有道德,而新的道德建設過程極其緩慢。但同時也要看到,人心是不死的。總有那麼一些人對這個社會做出良性反應。有了這一些人,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公民社會組織就會壯大起來。」

梁曉燕由此強調,在中國關愛之川隱於「地下」,需挖一道明渠將其匯聚。至於汶川地震時中國志願者的精神與表現,更令她無比感動:

「災難突然而來,志願者的熱情也是突然而起。哪個地方被媒體報道,大家就跑到哪兒去救災。一窩蜂去,一窩蜂走。如果志願者形成民間組織,保持常規化活動,遇到突發事件做事就會更有計畫,更有方向,更有效率,更少盲目性。這次抗震救災表明,中國人不缺少志願者精神,不缺少慈善資源,不缺少公益熱情,但缺少良好的自組織功能,不能形成橫向的有機聯繫。這需要長時間的構建,更需要能令民間組織正常發育的制度環境。過去對民間社團合法登記的限制太嚴了,經過抗震救災,口子仍然沒有敞開。參加援助的NGO不少是在戰戰兢兢地組織募捐,組織活動。災民的需求和當地政府的需求不一定全部一致。志願者是為滿足災民的需求而行動,萬一和政府的需求不吻合,就會面臨很大的困難。另外,志願者為災民服務還有很大空間,遠遠沒有填滿,但遇到一些行政管制的阻力。同時,從有效和持久的角度看,NGO和志願者的自組織能力和干實事的能力也離期望很遠。」

著名政論家周瑞金則在《民間動力:中國改革發展的希望》一文中指出:從三十年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經驗看,第一階段的動力,來自億萬民眾擺脫貧窮的強烈願望與執政黨那種「不改革死路一條」的危機感的相互推動。進入初步小康後,改革開放的動力則來自執政黨注重GDP增長提升政績的強烈要求,與企業家佔據更多更好生產要素的強烈願望的結合。在這一階段,一些民眾被邊緣化,地區、城鄉、貧富三大差別被擴大。

周瑞金認為,中國改革發展的真正動力源自民間,化解經濟危機的重要力量源自民間。也就是說,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阻力,在於對民間改革動力的不信任不鼓勵甚至壓制;而所謂新一輪思想解放,最需要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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