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經濟與社會 被縛的「蜘蛛俠」

談到什麼是慈善,被引用最多的莫過於美國卡耐基基金會創始人安德魯·卡耐基的一段佳話。1889年,卡耐基指出富人使用剩餘財富的方式有三種:(一)傳給家族和子孫;(二)死後捐給公益事業;(三)生前就作出安排,用於造福社會的公眾事業。在卡耐基看來,死時仍然擁有巨額財富是一種恥辱,只有第三種選擇才稱得上明智。

有人批評中國人沒有慈善精神,這種苛責顯然有悖於歷史與現實。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無論是縱向關係的「慈」,還是橫向關係的「善」,此二種品格在中國人身上並不少見。2008年汶川大地震所掀起的救濟浪潮,感天動地,更表明中國人之所缺不是慈善之心。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中國需要慈善家,更需要生長慈善家的制度環境與社會心理之養成。不得不承認,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由於社會組織的發育不良和社會力量的缺席,由政府―單位主導的「中國式慈善」容易演變為一種權力背景下的「道德攤派」,在客觀上激起公眾一定程度上的抵制或者消極應對,從而影響慈善事業的發展。

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社會各界踴躍捐款。一個引人關注的消息是「網易中止與紅十字會合作」,對於雙方解除合作,外界的猜測更多是放在紅十字會總會捐贈渠道不透明上,並由此引髮網民「聲討」。儘管紅十字會此後對此做了相關澄清,但是類似擔心並非空穴來風。金融界網站的相關調查顯示,只有的人相信善款應該不存在挪用的問題,能夠安全完整地送到災民手中。與此同時,的人認為慈善機構可以提取善款的10%作為管理費不合理。

人性變動不居,更不會完美。歷史與現實一次次表明,任何時候,都不要低估人性中高貴與善的萌發,也不要低估人性中的惡與醜陋的蔓延。前者,曾幾何時,許多人批評當代中國人信了「拜物教」,沒有公共精神,然而,汶川地震卻讓這個社會看到了久違的團結與人性的光輝;後者,就在人們積極募捐的同時,也有新聞曝出一些喪盡天良的不法分子已經開始通過簡訊或者網路平台,試圖冒用慈善組織的官方賬號以達到騙取善款的目的。若是承認人性不分體制內外,透過這一細節就不難發現,假使沒有有效監管,善款在其流轉過程中,就隨時有可能會因為某些漏洞而減損與變質。

現代慈善的主體是全民,它關乎每個人的良心、責任、自由與權利。然而,在當下中國,在許多場合,慈善更像是一種關係,一種模仿與競技,而且不時被行政暴力或者道德暴力裹挾。

「汶川大地震」發生之後,企業各界紛紛慷慨捐款。港台在震災面前踴躍捐款,表現極為出色,包攬賑災英雄榜前三名。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被稱為地產龍頭的萬科只捐助了200萬元人民幣。這筆捐款數額以及萬科董事長王石之後的表態,給萬科帶來了近年來最大的公共信任危機。隨後,萬科宣布以1億元資金參與災後重建,王石公開致歉。儘管人們標榜捐一元錢和捐一個億性質一樣,但在具體慈善行為中還是會被比較,使公民慈善讓位於「熟人慈善」,以至於有人感慨捐款像是「隨份子」,有錢卻隨得少,就會遭人鄙視。

一份慈善公益調查顯示,國內工商註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有捐贈紀錄的不超過10萬家,這意味著有99%的企業從未參與捐贈。由此,工薪階層時常抱怨自己成了當前慈善捐款的主要來源,而掌握巨大社會財富的富人階層在慈善事業中卻屢屢缺位。但如果對比中美兩國的慈善基礎,就會發現,中國公民只有10%捐過款物,而美國則高達85%。當然,這一切並不能表明中國人的人心不如美國人慈善。關於這一點,或許我們可以從另一組統計數據中找到答案:目前中國有一百多家慈善組織,而且多具有官方色彩,而美國有100萬家。顯然,中國慈善事業沒有大的發展,更多是在於體制原因。除了公民的自由聯合、自我組織在中國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壓抑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迄今為止中國沒有專門的慈善事業促進法。

2008年4月發表的《中國慈善捐贈發展藍皮書》指出,中國慈善事業大多停留在「政府主導」的形態中,「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是中國慈善事業的縮影,還沒有成為全社會的事業。顯而易見的是,儘管即時行善的觀念漸漸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但和許多先進國家相比,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尚缺少一種鼓勵人們行善的「制度性力量」。

舉例說,美國為慈善減免稅收的歷史將近百年。在聯邦政府首次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4年後,美國國會在1917年通過一項鼓勵人們捐贈的憲法修正案,規定捐款或實物捐助可以用來抵稅。所得稅可抵稅部分最高可達15%。1935年,政府提高了個人所得稅和企業稅,但同時允許公司用捐款來抵稅。到1952年,收入最高可抵稅比例增加到20%。目前,美國個人所得稅的可抵稅比例維持在50%,公司企業的標準則是10%。

這種促進是立竿見影的。隨著收入增加和稅收水平提高,越來越多不願讓收入落入稅務部門的人選擇了慈善,水漲船高的是非營利慈善機構也得到迅猛發展。半個世紀間,美國慈善組織數量激增20倍。事實上,富人也願意通過行善來重新分配自己的財富,與納稅相比,他們不僅收穫了一個好名聲,而且獲得了政府一樣的主動權,變納稅為「執政」。

中國社會望穿秋水,時時期待「公益領袖」的出現,在一些會議上,也經常會見到「尋找中國的卡耐基」這樣的口號。在卡耐基眼裡,自己的巨大財富並不屬於自己,而是代替全社會「保管並分配這些財富」,所以必須在有生之年把財富返還給社會。多賺錢是一種能力,花好錢則是一種責任。如電影《蜘蛛俠》里的箴言所揭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與此同時,你又不得不承認,在今日中國,這些以慈善為己任的「蜘蛛俠」被束手束腳,難以施展平生抱負。

談到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這樣區別法國大革命前後世界政治的分野:「在法國,凡是創辦新的事業,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國,則由當地的權貴帶頭;在美國,你會看到人們一定組織社團。」如今,絕大多數國家的慈善事業都是通過社會來完成,即使是托克維爾當年批評的法國,也早已翻過政府主導社會的沉重一頁,讓權利個體在社會的自我組織中生根發芽,實現互相救濟。

回顧改革開放的「光榮三十年」,體現在慈善事業方面的一個重大變化莫過於:隨著中國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政府漸漸由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過去由政府代辦的慈善開始向社會組織轉移,各種非政府、非營利性的民間公益組織正在成為推動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論及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一個共識是,政府有必要通過立法,鼓勵和引導非營利組織及其所興辦的公益事業的發展,通過政府向運轉規範、廉潔高效、聲譽優良的非營利組織購買服務,委託它們為政府向社會提供服務,促進和引導非營利組織的自我管理;通過向社會特別需要的社會救助、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保等非營利組織提供資助,引導非營利組織發展的正確方向;通過稅收優惠措施,引導社會資金向公益事業領域轉移。

慈善活動被視為市場分配、政府分配之外的第三次分配。近三十年來,中國貧富分化加劇,通過慈善事業完成社會財富的再分配,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化解時代危機,無疑是當務之急。以「善款抵稅款」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實際上也意味著國家向社會讓權,即將原屬於政府的財富分配權力交還給社會,以完成國家與社會的共同治理。與此同時,對於著眼於「收復權利」的中國社會而言,讓政府從慈善領域淡出,也是避免政府將募捐變成另一種「稅收」的必由之路。

「人們不講道理、思想荒謬、自我中心/不管怎樣,總是要愛他們/……你所做的善事明天就被遺忘/不管怎樣,總是要做善事……」在特蕾莎修女創辦的加爾各答「兒童之家希舒·巴滿」的牆上有這樣一首詩。與這種淡定的情懷不同的是,今日中國社會,慈善對於捐款者與被捐款者來說,常常意味著某種冒險。

行善者冒險:深圳市民叢飛生前資助了一百多位貧困學生和殘疾人,然而,當叢飛去世的消息迅速在網路論壇傳播時,許多曾經受助於他的人不但沒有對叢飛生前的善行表示出半點感恩之情,相反卻是「貪念」和嘲諷;青島村民王明殿自1993年開始為數百名學生捐錢捐物,價值累計達到一百餘萬元,引來各路索捐者無數,若是不遂人意便被罵成沽名釣譽的騙子。

受助者冒險:受助一年多,沒有主動給資助者打過一次電話、寫過一封信,更沒有一句感謝的話,襄樊五名受助大學生的冷漠,逐漸讓資助者寒心。而新浪網的相關民意調查顯示,有超過80%的網友認為貧困大學生應該為自己「受助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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