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國家與社會 國富論與民富論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人滿懷憂患,許多人甚至擔心黃色文明的中國可能在全球「蔚藍化」的進程中失去「球籍」;二十年後,有關「大國崛起」的種種討論則從另一個側面見證了中國人正在重拾自信。顯然,這一心理變化主要有賴於三十年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然而,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注意到,國家崛起並不必然導致國民崛起,國家有錢並不必然意味著國民有錢。

1776年,也就是美國《獨立宣言》發表的那一年,亞當·斯密出版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這部有力推動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經濟學著作在中國被譯為《國富論》。然而,結合斯密提倡的經濟精神,不難發現,書之關鍵仍在於「民富論」與「均富論」。斯密說:「哪裡有巨大的財富,哪裡就有巨大的不平等。有一個巨富的人,同時至少必有500個窮人。少數人的富有,必定是以多數人的貧困為前提。」

任何時代,只有貨真價實的「民富」才可能有真正的「國富」。同樣,一個社會致力於民主、民權等追求時,也不會割裂「民富」理想。事實上,「民富」不僅意味著個人生活與理想的實現,更蘊藏著一種社會抱負。用斯密的話說,雖然每個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像「受著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儘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如果政府掌握大量財富在自己手裡,國家將會失去經濟持續增長的內生動力,而如果是國民來支配這些財富,反而會在財富的自由流轉中增進社會福祉。

上海市政協委員邢普在2008年兩會上正式提出:全國人民每人發放1000元以分享財政收入的高增長。在這個更多是強調納稅義務而非納稅權利的時代,人們似乎習慣於政府「取之於民」,邢普委員建議政府「還錢」,難免給人一種「不嚴肅」的印象。

然而今日世界昌明,「找政府分紅」與其說是天方夜譚,不如說是國際慣例。此前不久,新加坡政府公布了「政府盈餘全民分享計畫」,仿照企業將盈餘回饋給股東的方法,給國民發了一個相當於43億人民幣的大「紅包」。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緊隨其後,因巨額財政盈餘而準備退稅400億港元,退稅率高達75%。為了刺激美國經濟,布希政府提出了1450億美元的減稅計畫。

儘管提案看似異想天開,但不得不承認,無論其結果如何,「給每個人發放1000元」的提出便已經是一次觀念的勝出。而寫在這個建議背後的更是沉重的時代之問,即我們能否建立一個可以實現社會分紅的政府,以及需要一場怎樣的國家倫理的革新。

「社會分紅」是197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英國經濟學家詹姆斯·米德於1938年在《經濟分析與政策導論》中正式提出。早在1936年,米德在《經濟分析與政策導論》一書中已提出「社會分紅」的構想。在米德看來:「國家將從投入社會化企業的資本和土地獲得利潤。它可以將利潤的一部分作為社會分紅分給消費者,將另一部分作為對社會化企業的再投資。」兩年後,米德在《消費者信貸和失業》一書中進一步明確將直接分給每個公民的「社會分紅」作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還能使它起到在經濟蕭條時期的擴大消費的作用。

這方面,最有典型性和啟發性的個案莫過於來自美國阿拉斯加州的實踐。1968年普拉德霍灣發現了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由於普拉德霍灣的土地屬於阿拉斯加州州政府所有,次年9月州政府通過油田的租賃獲得9億美元的收入。為了避免這筆巨大的公共財富被花光,阿拉斯加州州長哈蒙德提出用這筆錢建立永久基金以造福阿拉斯加的後人。這就是後來由阿拉斯加州議會通過的「哈蒙德方案」的緣起。由於阿拉斯加州永久基金的設立,1982年秋冬兩季阿拉斯加州四十多萬居民每人收到了第一張價值1000美元支票的社會分紅。在道瓊斯指數最高的2000年,每個阿拉斯加州公民收到了近2000美元的分紅。

如今,社會分紅理論在中國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和接受。除了清華大學教授崔之元等學者在學理層面倡導組建「中國人民永久信託基金」外,2007年全國「兩會」期間亦有政協委員提出相關提案,建議劃撥部分國有企業利潤組建相關永久基金,使人人都可以分享「社會分紅」,擁有美國阿拉斯加人一般的光榮與夢想。

2007年5月3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會議決定從2007年開始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即政府作為股東,對國有企業的利潤提取分紅和進行再分配,這意味著長達十三年之久的國企只上繳稅收不上繳紅利的時代從此一去不復返。

此前一年,世界銀行發布了一份建議中國大型國有企業向政府支付紅利的報告。該報告認為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屬於公共收入,應當向國家分紅,上繳財政部,有關紅利支出的決定應該納入統一預算,由全國人大批准。

眾所周知,自1994年以來,中國數目龐大的國有工業企業,包括一些處於壟斷行業擁有高額利潤的企業,從未向財政部、國資委還有其他任何中央政府部門分過紅。然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在過去若干年裡,國家不僅承擔了一些企業重組的大部分成本,而且已經接手了諸如學校和醫院等原屬國企的社會職能,而且國家在職工失業和提前退休等相關的成本方面還擔負了主要的責任。與過去窮困潦倒、無紅可分的光景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據財政部數據,2007年全國國有企業實現利潤超過萬億元。

當然,政府分紅的最後歸宿是社會分紅,因為國企的出資人以及改革成本的真正擔負者既不是通過觀念締結的國家,也不是納稅人供養的政府,而是每一位具體的國民、勞動者。如果政府追逐分紅而不將這些紅利以各種形式歸還給社會,那麼這種分紅便可能失去意義。

談到國企為什麼向政府(社會)分紅,世行報告認為至少可以解決兩個問題。一方面,國有企業向政府(社會)分紅有利於改善教育和醫療等關鍵性資源的配置。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如果將中國國有企業50%的利潤納入財政預算並分配給教育和醫療衛生事業,政府對教育和醫療衛生的支出將增加85%。另一方面,對發展中的中國經濟而言,過度利用留存利潤進行產業擴張構成了不利因素。企業內部的資本配置無法像從金融部門獲得融資那樣受到嚴格的審核監督,很可能影響投資效率。而缺乏審核可能導致順周期投資,使經濟更易出現大起大落。這方面給人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過於三九集團。由於醫藥、汽車、食品等八大產業盲目擴張,該集團銀行欠款已經從2003年底的98億元增至2005年的約107億元。

從世界銀行關於國企盲目擴張的風險評估出發,值得追問的是,那些體現在國企方面的種種盲目擴張與剛愎自用是否同樣適用於政府?當政府通過各種渠道聚斂超量的社會財富,它是否會累積同樣深不可測的風險,甚至使國家「三九化」?

倘若能意識到這些潛在的危機,就不難發現,藏富於民或還富於民的意義並不僅僅體現於經濟層面,更體現於政治層面,即財富的分散效應將大大降低政府在財富與權力高位中的運行風險。事實上,「小政府、大社會」這也是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政府追逐的目標。遺憾的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後,政府規模再度急劇膨脹,並在2007年登峰造極。

著名學者陳志武在《政府有多大?》中這樣寫道:2007年,中國財政稅收增加了31%,達到萬億元,佔GDP的21%,相當於同年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億農民的純收入。也就是說,政府一年花的錢等於億個城鎮居民、億農民一年可以花的錢。

這位耶魯大學教授對中美兩國財富在民間和政府之間的分享結構進行了對比:在美國資產基本都在民間個人和家庭手中,美國政府基本沒有生產性資產,即使土地也只是少量。與此相反,在中國超過76%的資產由政府擁有,民間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資產。「正因為中國太多的收入和資產財富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不是將更多收入、更多資產由私人去消費、去投資,使跟民生貼近的服務業難以發展。」

政府為什麼「越做越大」?政府權力未受到有效約束無疑是主因。除此之外,至少還有兩個觀念上的誤區。其一是「國富先於民強」。由於事事「以國家為重」,而政府又是國家的「代理人」,所以政府與民爭利不但不可避免,而且具有某種正當性。顯然,這一傾向不僅體現在國家對某些領域的壟斷,同樣體現在一些具體的公共政策上。近年來,政府出台了不少調控政策,不樂見的是,許多政策收效甚微之餘,卻讓政府盡得好處。比如2006年名義上為了控制房價而對五年內二手房收取的5%的營業稅,不但沒有從根本上扭轉房價突飛猛進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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