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空名 第十一節

在去郊區的車站,我待了一個小時,沒有登車。回到家,選擇了一個令自己安靜下來的辦法——粘貼稿紙碎片。

拼湊好兩張後,發現桌面上有一滴液體,以為是膠水灑了,便用抹布擦,卻沒有膠水的黏性,仰望屋頂,以為是樓層漏水,最終發現是我的眼淚。

我冷靜地擦乾面部,取出一個筆記本,把稿紙上能辨認的文字抄錄下來。干到凌晨三點,筆記本上出現了別的內容。

天亮後,我審視著自己所寫。那是對二老爺的回憶,他第一次教我武功時的情景。讀了多遍,我體會出字裡行間的緬懷之意,判斷在我內心深處相信二老爺已死。

此文有三千字,我直讀到下午四點,讀得氣血上涌,頭痛欲裂,便從筆記本上撕下,想扔到小區垃圾箱中,但又不願扔得離家過近,於是越走越遠,直走到一家郵局門口的信筒前。

信筒像棺材般乾淨規整,應是它的歸宿了。

我進郵局,買個信封,封好後要到外面投遞,郵政員叫住我,說郵車馬上來,櫃檯里正給郵件打包,讓我把信直接交給他。

信封上一片空白,那是我寄到天國的信。

郵政員則囑咐我要把地址寫好,我說:「這就是個心情,投出去就好了。」他:「什麼心情不心情,請你不要給我們製造麻煩。」我見郵局的雜誌欄中有幾本武術雜誌,便挑了一本,抄下編輯部地址。想也不會刊用,必是和雜誌社其他廢稿一塊粉碎,混在紙張的碎末里,總比扔到垃圾中要好。

一個月後,我得到了一百元錢和兩本雜誌,那篇文章竟獲得了發表。

隔了許久,又能掙到錢,我興奮異常,從父母留給我的錢中又拿出三百,到木樓找Q,說我一篇文章稿費可達四百,寫一個字就有一塊三毛錢。她說:「這點小錢就高興了,你怎麼可能掙到大錢?」敗興而回,但我抑制不住地又寫了一篇。那段時光是我的深海,如同地球上的生命從海中升起,我經歷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從那段時光里爬上來的動物。

我在文中介紹二老爺有位哥哥,寫上姥爺的名字。這突兀的一筆,破壞了整篇文法,卻是我刻意所為。

苦等一個月,第二篇文章得到發表。我給姥爺送去一本,說上面提到了他,他拿著老花鏡找了半天,抬起頭笑了,說:「瞧,有我名字。」姥爺一生未做過大事。

在我小時候,他領我走過兩條衚衕,指著一個門口上「光明衚衕奶站」的牌子,笑眯眯地告訴我那是他寫的。他的字體清秀工整,給居委會寫過黑板報,和故宮裡簡介牌的字酷似。有人說故宮簡介牌是他寫的,他總是笑臉相迎,從不否認。

奶站請他寫,便是聽了此傳言。他的六個字放大到一人多高,被刻板刷漆,令他萬分自豪,站在牌子前久久不去,給我的童年留下深刻印象。

我在文章中加入他名字的做法,是想利用他僅存的一點名利心,博得他高興,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孝心。他洞察到這一點,順迎著我,在我離開時,又說了一遍:「瞧,有我名字。」老人的智慧令我敬畏,不料他的名利心已在歲月中打磨乾淨,整個人變得空靈,如同山谷回聲,他作出的得意神態,只是在回應我的善意。

又想,這篇文章寫的是二老爺事迹,有幾句頌揚之詞,會不會令他暗生不快?我做了件一廂情願的事,並沒有考慮他的心情。如此想著,倉皇離開姥爺家。

五日後,有人敲我家門。見是位高大肅穆的男子,六十餘歲,穿著筆挺西服,說:「我是你大舅。」他是二老爺長子,當年富於魅力的深眼窩已變得平坦。

他從深圳退休歸來,現在賣保險。

他沒有看望過姥爺,卻和二姨有著聯繫。他從小在姥爺家長大,和二姨友誼尚好,拉二姨一塊賣保險。二姨給他打去電話,說了二老爺上雜誌的事情。

雖然他對自己父親刻骨仇恨,但父親上雜誌仍令他激動,他昨天去郊區見二老爺,像個中學生般規矩坐好,說:「爸,有篇寫您的文章,您聽聽對不對。」然後以朗誦腔調念了一遍,二老爺聽完,說:「差不離。」二老爺還活著的消息,令我茫然失措。如果二老爺記憶尚好,該聽出寫的是我和他之間的事。我:「二老爺問起我了么?」大舅搖搖頭,從書包中取出一份稿紙,說這是他小時候跟二老爺習武的回憶,讓我送給雜誌發表,署名為「文韜」。

三十年前的《北京晚報》倡導好人好事,他的女人扎傷了腳,被衚衕口餐館大師傅用買菜的平板車送去了醫院,他寫文表彰這一事迹,用的便是「文韜」筆名。

他說:「只要用這個筆名,我的朋友們就都知道是我寫的了。」我想讓他和二老爺多接觸,說我跟雜誌社的人並不認識,如果給二老爺拍幾張拳照,刊登的概率會大些。

一個星期後,他帶來照片,二老爺只是一個小紅點。

他說那是他的紅色運動服,拍完照片後,送給了二老爺。我問為什麼拍這麼小,他說二老爺的背馱得不成樣子,臉容衰敗,稱這樣的人是武術大師,恐怕難以服眾,他的做法正可以揚長避短。

我把照片和文章寄出,遭到退稿。理由是:照片看不清人,文章技術含量少。退稿信字跡工整,說前兩篇文章讀者反響熱烈,如果還有如此質量的稿子,雜誌可以給二老爺開系列欄目,每月登一篇。

看到大舅的全面失敗,不知為何,竟有些喜悅。一年十二個月,可寫十二篇稿子,一篇一百元,如果寫十年,就是一萬兩千元……數目驚人,我陷入狂喜。

但經過測度,得出無法寫下去的結論。因為拳術口訣不到四十個字,實在湊不出太多文章。形勢所迫,急需見二老爺——我如此規勸自己,飛速穿戴整齊,準備奔赴郊區。我奮力開門,腳卻無法邁出。

凝視著空曠樓道,不知過去了多久,下層傳來腳步聲。

我把門關上了。

背靠著門,坐在地上,我想我會坐到第二天早晨。但很快響起敲門聲,開門見是彤彤。她穿著黑裙套裝的校服,系條暗紅色的領帶。

有資料表明,中國男子見到穿制服套裝的女人,會產生強烈性慾。戰勝一個穿制服女人,便等於顛覆了權力機構。

兩個月里,她過來四次,都是放學後到我這。她來只是做愛,然後就睜眼看著天花板等著天黑,天一黑,她便動如脫兔地離去。她從不要求我請她吃飯,說她家就是飯館,不必了。

我多次說:「咱們說點什麼吧。」她回答:「噢。」之後並沒有話,還是看著天花板。我和她的關係簡單乏味。我問:「我究竟什麼地方吸引你?」她想了想,回答:「不吸引。」我:「那你還總找我?」她:「那是愛。」她認為愛是不能含有激情的,愛是一種習慣。我糾正她:「你說的不是愛,那是夫妻過日子。」她怔了半晌,「噢」了一聲。

必須承認,她養成了不良習慣。她和我相敬如賓,全無第一夜時的洒脫自在。今天,她稍有改變,進門後給了我一個深入的親吻,周身顫抖,搞得我心態大亂,不知該如何回應她的激情,是該兇狠地把她按在地上,還是溫柔地抱進卧室?正當我左右為難,她推開了我,靠在牆上,說:「能談談么?」她說兩個月前,王總提出要和她睡在一起,她想到父女相依為命,就答應了,但天黑後,王總卻要她跟我回家。我一路無言,目不斜視,有著新郎般的拘謹,令她十分感動。

小時候,她看過一部叫《結婚一年多》的電影,寫八十年代的女青年追求精神境界,結婚不擺筵席,卷了一張裝飾畫,騎自行車到了新郎住所,把畫掛在牆上,就等於安了家。那張畫是一個吹銅管的外國女子,長發飄逸,銅管閃光。

她說:「我也在你家貼了畫。」抬手一指,我急轉頭,牆壁空蕩蕩。

走近才發覺,有一個流氓兔的貼片,是中小學生貼在鉛筆盒上的那種,指甲般大小。

模擬八十年代的做派,令她心智成熟,對王總有了防範意識。王總破產後,夫人離婚而去,父女倆的住所在鹵煮店後的衚衕里,一所里外間平房,彤彤住在裡間。一星期前,王總把電視機搬進了裡間,每晚看到很晚。

今早六點,王總進屋打開電視。彤彤睡覺只穿底褲,裸著兩隻乳房,無法起床。她讓王總出去,王總說要看早間新聞,堅持不走,直到八點。

彤彤試著罵一句「傻」,王總沒有反應。彤彤越罵聲音越大,王總終於回應了聲:「啰唆什麼!聽見了。」一臉怒容走出屋去。

之後,她飛速穿衣,上學。一整天精神恍惚。

彤彤想住到我這,讓我找王總取她的東西。我向她解釋,我有一個住在木樓里的女友,和我青梅竹馬,雖然近來感情危機,但我一直期待她迷途知返。萬一她哪天回來,見到屋中的彤彤,我所有的努力都將前功盡棄。

彤彤興奮地說:「啊,我明白,你愛她!」

我慚愧地笑了,說:「錯,我不愛她。只不過我的整個青春期都糾纏在對她的情感中,只有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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