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汽車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時間,我們這個城市都會遇到一個普遍性的難題——交通擁堵。

想想看,上百萬的人——包括我,幾乎在同一時間離開位於郊區的優美舒適的家,驅車進城工作,大街上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景象?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是很難體會夾在二十英里長的車隊里是什麼感覺?然而,交通擁堵還不是我真正的麻煩,我真正的麻煩源於某天早上的一個奇特經歷。

那天,我開著車去上班。當我剛從辛斯街駛上肯翰姆大街時,就遇到了嚴重的交通擁堵,路上的三條車道都被塞得嚴嚴實實的,雖然有警察疏導,但絲毫都不管用。我被夾在中間車道,既不能前進,也不能後退或掉頭,只能在車上乾等著,大約每隔五分鐘,才能像蝸牛般地前進一點點。那天還是早春時分,儘管天氣還比較寒冷,但我還是打開車窗,為的是透透氣。

就在我被堵得動彈不得時,我注意到在我左側的車道上,有一輛灰色的旅行車。那輛車與我的車挨得非常近,幾乎伸手就能觸摸到對方的車門。出於無聊,我便上下打量著那輛灰色旅行車,只見車的司機是位女子,她頭戴一頂寬邊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臉。她似乎也覺察到我正在注視她,顯得有些不安。

這時,她前面的汽車向前慢騰騰地挪動了大約一兩米,她也急忙踩油門向前,而這時前面的汽車又突然剎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剎車。這樣一來,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來的完全平行,變成現在她的後車窗與我並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車后座上的東西——那是一個多麼奇怪的東西啊!被毛毯裹著,橫躺在汽車后座上。由於剛才的急剎車,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個東西從毯子里伸了出來。

我先是不經意地看了一眼,便將頭轉了回來,然而,我的大腦似乎在提示我,剛才我看到了某種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於是,我不禁又轉過頭去看了一眼,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從毯子中伸出來的居然是一隻血淋淋的人手!我頓時嚇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隻人手!手指上沾滿了鮮血,還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個東西,那哪是個東西呀?分明是個人!

我簡直有點兒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發現自己的汽車被夾在長長的車流中間。我企圖讓其他司機也注意到這一可疑情況,於是就拚命地按著汽車喇叭,同時伸出手,指著灰色旅行車的后座。我前面那輛綠色汽車的駕駛員探出頭來向後看了我一眼,顯然他沒有領會我的意思,沒有下車。這也難怪,車都擠成那樣了,他恐怕連車門都很難打開。

就在這時,灰色旅行車所在的那條車道上的汽車開始向前移動,旅行車逐漸開到了我的前面,與我的距離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車牌,並迅速取出一支筆,將車牌號記在我襯衫的袖口上。當我做完這一切後,才發現自己竟然緊張得渾身是汗。

車隊又像蝸牛般地向前緩慢蠕動了兩英里,擁堵漸漸有點兒鬆動了,可那輛灰色旅行車也不見了。正好,我注意到路邊有一個警察局,就急忙將車停靠在警察局門口,下車走了進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報案!」我結結巴巴地說。

「先生,發生交通事故了?」他從辦公桌的抽屜里拿出一份表格說。

「不,不是交通事故,剛才在我旁邊的一輛汽車裡,我看見一隻手,還有……」由於太緊張,我變得語無倫次。

「等一等,別緊張,你喝酒了嗎?」

「沒有。」

「是不是街上發生了事故,需要我們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車裡有一隻人手……」

他笑了笑,和藹地說:「這樣吧,先生,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鬆點兒,請你先坐下來,把事情經過慢慢地講給我聽。」

我在旁邊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後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講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聽我講完,摸著下巴思索了一會兒,說:「雖然你提供的線索很重要,但我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證據。你能確定自己看見的是人手嗎?會不會是看錯了?」

「那絕對是一隻手,人類的手!而且上面還滴著血!」我激動地叫著。

「噢,放鬆點兒。」他說。

「警官先生,你這是在浪費時間!如果我是你,就會立即去追那輛可疑的旅行車!」

「詹姆斯先生,對此我們也無能為力。」警官將雙手一攤,「你看外面,路上的車那麼多,就算那輛車還在路上,我們也追不上去。」

「你們總可以在下個街區設置路卡,派人挨個盤查吧?」

「不行,如果設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鐘,這個城區的道路就會被完全堵死。這樣吧,我請另一位警官來接待你。」說完,他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個號碼。

二十分鐘後,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進來,他自我介紹說:「我是市警察局的漢克斯警官。」還不等我答話,他就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說:「從昨天下午到現在,我已經連續值了十六小時的班,很疲倦,想早點兒回去休息,所以請你最好簡短點兒說。」

「簡單地說,是一隻手……我剛才在一輛旅行車中,看到后座上有一隻手!」

「手?」漢克斯警官聳聳肩膀,說:「干我們這一行的,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會遇到,說下去吧,給我講講你的發現。」

於是,我又從頭到尾詳細地講了一遍我的發現,之後,我期待地望著漢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臉上看到一點兒緊張的表情,但讓我失望的是,他對我的重要發現似乎很不以為然。

最後,我給他出示了我抄寫在袖口上的車牌號,他一邊打著哈欠,一邊抄下號碼。

「你這個故事實在太荒謬了,」他懶洋洋地說,「也許車窗上的反光讓你眼花了,也許毯子里裹著什麼東西看似人手。換正常人的思維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兇手在汽車后座上塞個毛毯裹著的屍體,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樣地開?詹姆斯先生,忘掉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樣,都應該好好回家睡上一覺了!」

我被他這種態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隻手,你必須進行調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極力要求下,漢克斯警官也很無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須先睡一覺。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線索就和你聯繫。不過,假如我找到那輛汽車,而車裡並非你所說的那樣,那我可要……」

我憤然離開警察局,上了汽車,但我沒去公司,而是掉頭回家。到家之後,我給老闆打電話請了一天假。然後我就守在電話機旁,等待漢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兩點十五分,傳來了敲門聲,我打開門,原來是漢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據你提供的車牌號,我找到了車主,她是約翰遜太太,住在奧頓鎮。」他說。

「奧頓鎮離這兒只有兩英里,屍體找到了嗎?」我問。

「根本就沒有屍體!」漢克斯警官嚴厲地說,「現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約翰遜太太家。」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讓我和你去?」

「因為我要讓你親眼看看,你所見到的『屍體』究竟是什麼!」漢克斯警官生氣地說。

無奈,我只好坐上漢克斯警官的車,隨他前往奧頓鎮。

到了奧頓鎮,漢克斯警官把車停在一條街的旁邊,然後指著對面的一間店鋪說:「走,過去看看,你說的『屍體』就在那裡!」

我抬頭一看,那間店鋪上的牌匾寫著「裝潢」兩個字。

漢克斯警官敲敲門,門開了,站在門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車裡看到的那個女人。她身上穿著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

「約翰遜太太,這位是詹姆斯先生。」漢克斯警官介紹說。

她冷冷地看著我,用諷刺的語氣說:「是你報警說我的車裡有屍體嗎?你倒是很有正義感啊!」

「就是這位先生,」漢克斯警官回答說,「不妨帶他去看一下那個……呃……那個東西。」

「我當然得帶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著殺人兇手的黑鍋!請隨我來。」

跟著約翰遜太太,我和漢克斯警官向掛著布簾的裡屋走去。裡屋是一個很大的房間,擺放著幾個高大的架子,中間還有一張工作台,原來這是約翰遜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擺著許多赤裸的人體,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裡,還堆著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個角落裡,則是許多白色的人頭。

「怎麼?」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來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體,而是堅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漢克斯警官看著那些模型,都沒有說話。這時,我看見漢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煙,點著抽了起來。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嚴肅的表情,就沒敢開口。

過了一會兒,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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