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一個新政府的正面和反面

先說一下以多爾袞為領導核心的新政府正面形象吧!

多爾袞這個「外來戶」從1644年四月入關,到1645年六月,既幹掉了李自成,又消滅了弘光帝,取得了當年他老爹(努爾哈赤)、老哥(皇太極)做夢都未曾夢到的輝煌成就。

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才有果的,多爾袞能取得這樣的輝煌成就。是因為他解決了當年崇禎皇帝想解決卻解決不了的五大難題。

這五大難題是:耕地問題、財政收支平衡問題、太監干政問題、收拾人心問題、整肅貪污問題。

第一個難題能夠比較順利地解決,應該十分感謝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領袖領導的明末農民起義。

明末,全國10%的耕地掌握在朱氏皇族的手裡,另外還有80%的耕地掌握在大大小小的官僚、地主手裡。農民兄弟絕大部分靠佃地為生(專業名詞:佃農),過高的地租讓大夥生活朝不保夕、生不如死。

對此,作為地主階級總頭子的崇禎帝心知肚明,但他卻不可能出手相幫、把耕地從地主手中奪過來分給農民,甚至也沒有出台過一些限制高額地租的法令。

但李自成張獻忠這等農民軍領袖就不同了,在戰爭中,他們對各級皇族、官僚、地主分子採取了最為嚴厲的階級專政,依靠一趕二抓三殺的「革命暴力」,讓這些特權階級逃的逃、亡的亡,使他們掌握的耕地淪為「無主荒地」,並實際到了承租人——佃農的手中。

多爾袞新政府在徵稅工作中,按「誰耕種,誰納稅」的辦法收取賦稅,這等於承認了佃農兄弟對租種土地的所有權。

在這次波瀾不驚的「土改」運動中,清政府真是撿了個大便宜,既沒有擔上迫害地主縉紳的壞名聲,又讓實際得到耕地的貧困佃農心存感激,社會的主要矛盾開始消解。

第二個要解決難題就是財政收支平衡問題。明朝的崇禎、南明的弘光都因為財政的破產而導致政權的破產。財政收支問題,關係到新政權存亡興衰,多爾袞不可不慎。

而他面臨的現實是——一手要靠減稅來換取「本地人」對自已這個「外來戶」的支持;一手還要滿足軍事行動、政權建設、社會救濟各方面「用錢」的需要。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在第一手上,多爾袞除免除「三餉」外,還根據范文程的建議,賦稅徵收不按崇禎朝的高標準徵收,而按崇禎節爺萬曆時期的較低標淮徵收。

另外,還實行減稅,大幅減免本年度「清統區」的正賦,徵收辦法是清軍所過之處免徵糧一半,未過之處只要真心歸順,可免徵糧的三分之一。

除免了部分本年度的賦稅外,還規定,以前年份老百姓欠崇禎朝的賦稅,統統不再交納。

正賦之外,對明朝一些不合理的附加稅,如焦炭銀、麻鐵銀、河夫銀、匠班銀等一律取消。

這邊免稅,那邊花錢,清政府是如何「熬」過來的,這就該說多爾袞的第二手了。

一是運銀運糧,把當年皇太極五次南掠明朝,搶到瀋陽的銀子都運到北京來使用。這些銀子當年取之於漢地,現在用之於漢地,也算清初版的「轉移支付」吧!新政府前後運到北京的銀子不下二百萬兩,另外還從滿洲運來了大量的糧食,有效地解決了面臨的銀荒糧荒。

二是支持很省錢的八旗軍制不變。

三是減少花錢的渠道,據估計,明末至少有40%的財政收入用來養活老朱家的皇子皇孫了。而清朝,雖然也象徵性地養了一些朱姓藩王,但其花出去的錢,連原來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四是堵塞疏洞、整肅貪污,這個以後專門來談。

這樣兩手下來,清朝新政府的財政完全達到良性循環的地步,這是南明和大順朝都追之未及的。

第三個要解決的難題是太監干政問題。

這個問題的根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丞相,由自己親自執行國家的行政權。但他的後代大部份比較懶。可懶人有懶辦法,於是就拉上家奴——太監,幫自已一塊幹活,結果導致了太監集團的崛起。

明朝的太監不但可以外出監軍,過一把沙場點兵、金戈鐵馬的癮,而且還能掌握特務機構,派出秘密警察監視文官集團。更讓文官集團抓狂的是,司禮監的太監還可以對他們給皇帝上的奏章,先予審閱,然後再票擬、批紅、蓋章後下發執行,這難道不是「披著太監外衣的皇帝」嗎?文官們這究竟是在給皇帝打工還是給太監打工?

文官們為了能抱團取暖,就陸續成立了東林黨、楚黨、浙黨等與太監集團對抗,以求自保。而太監們當然不能坐以待斃,為了加強自身的力量,就聯絡文官集團中的「失意之士」,組成了閹黨與文官成立的各黨派分庭抗禮,明末的黨爭由此拉開大幕。

太監們整體素質比較低,加上心理殘疾,導致行為變態,從而成功地搞垮了一個偉大的王朝。新生的大清王朝大權如果再掌握在這幫殘疾人手裡,那麼愛新覺羅家族用鮮血打下來的江山也會像明朝一樣「變修改色」。

為了不讓歷史悲劇重演,在文官們喋喋不休的上書勸說下,多爾袞決心把太監集團踢出新政府政冶經濟的舞台。

他接管北京的政權機構後,詔告天下,宣布大清將永遠取消了司禮監、御馬監、東廠等太監干政的機構,秉筆太監、掌印太監、東廠提督太監等和太監有關的職位,將永遠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今後,新政府文武官員奏章的批紅、蓋章等權利一律由皇帝親自行使(因皇帝順治太小,現在當然由他——皇叔父攝政王多爾袞閣下代為行使)。

經濟上,他一進京便阻止太監去收取明代皇莊的地租,甚至不準太監離京到外地去採買物品,把太監同志們一個個「撈外快」的機會給剝奪得一乾二淨。

以前在明朝中後期,每逢大朝,太監們是可以穿著朝服與文武百官一齊朝賀的,但多爾袞規定,以後太監再也不允許「混入」大清公務員的隊列中去參加朝賀了。

太監,從這一刻起,又回歸原來的本色——皇宮內從事體力勞動的「特殊殘疾服務員」。

太監干政,從這個時代起,就成為一個褪去「光亮彩色」的名詞,徹底消失到歷史的紅塵深處。

第四個解決的難題是收拾人心。

收拾人心,先收拾黔民之首——知識分子的心。

多爾袞在這方面主要作了四件事。

一是尊孔,漢官李若琳上表,請多爾袞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多爾袞讓禮部審議後,乾脆直接加封孔子為「大成至聖先師」,並按明朝的沿革,封孔子後人為衍聖公。

二是開科取士,1645年,多爾袞即在「清占區」舉行鄉試,並在以後攝政的七年里,打破三年一考的慣例,加試三次,取士1100人,全部納入大清基層公務員的隊伍。

三是擴大公務員隊伍錄用的範圍,讓各地舉薦山林隱逸、懷才抱德的「文士」及武略出眾、膽力過人的「武士」,這些被舉薦的特殊人才可以不必參加科舉,由吏部複核後直接錄用為國家公務員。

另外,凡是在明朝因為「建言獻策」或「誣告陷害」而被罷官的「另類知識分子」,只要沒有犯過貪污罪的,新政府將全部為其平冤昭雪,有做官願望的,一律起用,並參照原來的官位予以重新安排新職位。

四是在「知識分子」成為公務員後,皇帝將尊重各級公務員的人身權利,不搞派秘密警察監視人身自由那一套把戲,承諾以後大清公務員若觸犯法律,將由有關執法部門按法律程序加以審理,不能再由皇帝直接打屁股,也不能再由皇帝直接下詔獄。

除了收拾「知識分子」的心,對「社會弱勢群體」和「道德建設模範」,多爾袞也給予了特殊的關注。

新政府規定:取消末成年人、殘疾人、老人的賦稅;老人如果年滿七十,可以留一丁在家中侍養,此丁應服的國家勞役全部取消,年滿八十,則新政府每年另給絹一疋、錦一斤、米一石、肉十斤的物質補助,九十歲還加倍補助;對窮民鰥寡孤獨殘疾之人,由新政府拔出專門的錢糧進行保障性救濟。

對道德建設模範,新政府規定:有德行著聞、為鄉里敬服者,給冠帶榮身;對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由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牌坊予以表彰。

第五個解決的難題是整肅貪污。

對於「公務員貪污」這個「前朝頑疾」,新政府採取的對策是:

一是先大赦後嚴管,規定以1644年五月一日為界線。告知各級公務員,以前你們貪污明朝的錢,新政府可以既往不咎,但五月一日以後,換招牌了,我們是要建設一個「廉潔型、嚴管型」的新政府的,打工的各位大爺們要敢於貪污大清的錢,死了死了的。

二是及時公布了各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並保證按時按量發放,雖然工資和明朝相比差不多,但細水長流,這讓在戰亂中衣食不繼的公務員——那顆動蕩不安的心開始平靜下來,規規矩矩上班,兢兢業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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