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弘光朝何以速亡

在即將告別弘光朝前,我將對其做一小結,分析其為何立國僅僅一年就告滅亡。

自弘光朝建立的那一天起,其君臣上下都有一個「偏安江南的曲未終,東晉南宋的夢未醒」情結,希望自已的南明王朝也能像東晉、南宋那樣在南方的半壁河山中重新享國百年。

但是,這一情結,猶如一朵嬌弱無力的花,沒來及結果,就被來自塞北浩蕩的冷風吹散得一乾二淨。

東晉、南宋何能再次立國百年,而南明,比這兩個王朝控制的地盤更廣、擁有的人口更多、經濟的規模更大,卻致速亡。這一問題,四百多年來,帶著揮之不散的哀傷,深沉地在拷問著整個漢民族內心。

今天,我也加入到對這一問題的探討之中,希望個人的一孔之見也能在南明史的研究中閃爍出一點微弱的亮光。

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條件,內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據。下面,我就從外因、內因兩個方面來分析弘光朝速亡的原因吧!

外因:時代不同了,對手不一樣。

東晉的對手,在相當的時期內,是一個個各自為政的北方十六國。公元316年,匈奴族劉淵建立的漢國滅亡了西晉,但滅晉後的劉淵並沒有取代西晉、一統南北的能力和興趣,而是在收拾好西晉都城洛陽的金銀財寶後,又回到了生他養他的黃土高坡。其後的北方,則陷入了五胡十六國的混亂狀態,那個政權都無力揮兵南下。

東晉在公元317年建立,一直到公元383年,在前秦統一北方後南下的66年間里,都沒有受到過來自北方實質性的危脅。這就給了東晉留出了從容建國、從容發展的時間。

南宋的對手,是剛剛從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的金國,金國在1127年滅亡北宋後,也和劉淵一樣,俘著徽欽二帝、帶著子女玉帛,快快樂樂地回老家上京享用去了。而在北宋原來的北方區域,金國在開始的幾年裡,則先後建立了楚、齊兩個偽政權來統冶管理,自己則只滿足於抽取「保護費」。

後來在趙構建立南宋的次年,覺得很不是滋味的金國在金兀朮率領下發動了一場旨在「搜山檢海捉趙構」的戰爭,戰爭進行了最後,是金兀朮的十萬得勝之師在一個小小的黃天盪被圍困四十餘天,自此斷了南下的信念。

雙方斷斷續續打了十年,這十年,對金國來說,是「逝去的十年」;對南宋來說,是「收穫的十年」,十年後,金朝正式確立了對北方的統冶,但卻不敢南下牧馬,南宋穩定了在南方的政權,但也無力北伐中原。最後的雙方只能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相互承認對方的生存權。

而南明弘光小朝廷,所面對的,卻不是這樣的一個對手,明未遼東經濟的發展已與內地等肩,佔領了此地區的十萬多女真人被二百萬的漢人所包圍,宛如一條強勁的小河匯入大湖的懷抱,在經濟、文化、政治上迅速漢化,再也不是一個僅得遼東一隅就心滿意足的富翁了。

「心有多遠,你就能走多遠。」從後金變為大清,這不僅是一個國號的變更;從、盛京遷都北京,這不僅是一個行政中心的改變,這一切,都蘊含著一個新生民族伐取中原、一統華夷的政治理想,而遼東二十多年的行政鍛造又催生了這個新生民族政治能力。

在外部碰上這樣一個對手,就會促使弘光朝只能朝兩條路上狂奔,要麼在復興的路上迅速崛起,要麼在衰敗的路上迅速死亡,根本沒有第三條道路可走!

說完了外因說內因,畢竟,在促進事物發展變化的因素中,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內因。促使弘光朝滅亡的內因有以下幾點:

一、社會的主要矛盾——土地兼并,依然沒有消解。

弘光朝所在的南方,是明朝土地兼并最為嚴重的區域。之所以沒有在此爆發大大規模的農民起義。一是因為南方的自然條件相對較好,佃農租種地主的地交出大量的租稅後生存的條件還是要略好於北方;二是發達的工商業吸納了大量農民的下崗再就業,成為社會的「穩壓器」;三是農民革命戰爭的烈火還沒有燒到南方,革命缺少揭竿而起的領導者。

但穩定並不代責安定,大量土地兼并造成的後果就是社會貧富差距過大,窮人過多。特別是在馬內閣宣布田地加稅後,下層民眾的生活更加貧苦,對新政府是失望X失望=絕望,南明政府的統治基層根基己嚴重崩塌。當清軍首次南下時,下層民眾大部分採取了觀望的態度,自發的抵抗寥寥無幾。

而此時,在清朝統冶的北方區域,多年的戰爭破壞使河北、河南、山東等地出現了大量的「無主荒地」,為社會轉入下一輪重建工作開創了良好的條件。在此基礎上,清廷又適時頌布了減稅、認養無主地的政策,使大部分控制的北方地區開始安定下來,下層民眾開始著眼追求安定、追求財富,社會經濟開始慢慢復芳,結果是逐漸使清廷可掌握的社會資源有所增強,為大規模的統一戰爭奠定了物質基礎。

二、國家領導人——皇帝的繼承和培養制度出現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朱元璋開國時制定了「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兄終弟繼、近支優先」四項基本原則,這實際上是一個身份決定皇位的原則,在這四項原則下,皇帝的繼承者的數量有了保證,質量卻不保證。心理變態者、不務正業者、好吃懶作者、貪財吝嗇者等等各類持別性格的人物都有可能因身份原因登上皇帝的寶座。

在皇帝的崗前培養上,太子的培養是雖然有一套嚴密的制度,但並不科學,也不能與時俱進。

在特殊時期,如果太子的這一脈忽然中斷,近支藩王就成為未來皇帝最直接的後備人選。

但在這些藩王行政能力的提前培養上,從「造反成功人士」——朱棣那一代起,為了國家的長治,為了王朝的久安,朱棣就不動聲色地把自己的藩王兄弟們逐個趕出了政治和軍事的舞台。

作為補償,他在經濟上給予這些藩王們「高薪厚養」,讓他們一輩子在自己那塊不大不小的封地上,飽食終日、無所事事。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藩王們,思想境界高雅的,可以從事一些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比如向藝術界發展發展(如潞王);思想境界低俗的,則只能在吃喝玩樂中虛度人生(如福王)。

這樣的結果,就是國家一旦有事,這些大大小小的藩王們不但無力擔付國家興亡的責任,相反還會成為國家的包袱。中間身份特殊的藩王,驟登大位。雖有振興國家的雄心,卻缺乏振興國家的能力。

明王朝的國家領導人——弘光帝就是這樣的一個藩王。在時而花天酒地,時而落荒逃難中渡過了前半生,被擁立為皇帝後卻發現自己的懵懵無知,一番掙扎後就把大權付之於首輔馬士英,他則再埋下頭來,重回到以往吃喝玩樂的人生狀態。

這不僅是弘光帝個人的悲哀,而且是整個明未「藩王一族」的悲哀。在弘光帝之後的魯監國、隆武帝、永曆帝都面臨著這樣的尷尬。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能力這個看不見、模不著的東西,實在不是跟著身份與身俱來的,需要後天慢慢的培養和磨礪。而後天的環境,卻沒有給他們這樣的機會。

同期的對手清朝,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繼承製度是在局部範圍內的民主選舉制,選舉的標準就是能力最強者勝出。這樣的制度下,皇太極、多爾袞這兩個政治強人雖小經波瀾,卻從容地登上大清實際最高領導人的高位。

另外,這兩位領導人在履職前,也不是鎖在深宅大院死讀書、讀死書的,他倆不但經過了金戈鐵馬的戰爭考驗,而且經過了撫國安民的政治鍛煉,行政能力與對手崇禎、弘光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

三、財政與軍事「雙破產」

明朝中後期,國家的財政收入70%來自南方地區。南明建立後,北方那些「燒錢」的行政區,如遼東、陝西、河南要麼成為「淪陷區」,要麼成為「不管區」,南明現在財政收入是「取之於南方、用之於南方」,財政應該是很充裕和瀟洒的。

但實際狀況是,1644—1645年度,南明財政收入是白銀約460萬兩,支出卻高達700萬兩,虧損240萬兩,比崇禎朝有過之而無不及。

造成這樣的窘境,雖然說官吏貪污、弘光帝的高消費(大婚、重建明故宮、發展梨園事業消耗白銀約百萬兩)兩者「功不可沒」。但大量的銀子卻被用來養兵了,尤其是來養處於國防一線的「五鎮」兵,這些兵大爺一年就花了南明420萬兩白花花的銀子。

但最讓弘光朝堂惱火的是,花錢養了兵,關鍵時刻卻沒用得上,清兵一南下,這些高價養的兵大爺在他們領導下,或者搞了「窩裡斗」,或者來了「反戈一擊」,兩者和清兵結合起來,成為南明弘光小朝廷直接的掘墓人。

對這段歷史,我一直有一個疑惑,處於經濟發達地區的南明因為養兵拖跨了經濟、摧殘了民生,導致了弘光朝財政與軍事「雙破產」。那麼處於經濟不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清朝不是也養了很多兵,為什麼就沒有拖跨經濟呢?爆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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