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詐屍連環案(太原奇案) 第五章

陳砥節斷完此案,與楊重民同到西花廳休息。陳砥節問道:「楊知縣,我且問你,此案當中你可有循私之舉?」

楊重民聽了一驚道:「大人何出此言?」

「我給你的迴文和私信,為何沒有迴音?也並未將如此重要的證據遞交給前任知府,反而假稱有病不去上堂,任憑沈琮糊塗斷案。難道其中沒有什麼緣故么?」

楊重民起身道:「陳大人,天理昭彰,日月可鑒,我若有貪臟受賄之舉,立受雷劈,死無葬身之地。」

「我聽說審案之前,張百萬的管家趙貴曾經到過你府。」

楊重民心中怦怦直跳,直起身子,大聲回道:「那日趙貴說有重要線索要報,所以下官讓他進來。沒想到,談了一會兒案子後,趙貴便拿出三千兩的銀票要賄賂卑職。卑職一怒之下,將他趕了出去。要說後來心存一點兒私心,不願翻案,怕壞了自己的名聲,那是有的。但卑職的的確確沒有拿一文錢。」

陳砥節道:「曹文璜明明無過,你不顧證據陷他於有罪之地;莫老實雖有嫌疑,你草草結案致他蒙冤受屈。雖然最終沉冤已雪,但按大清律例應當將你交部議處,你就等著聽參吧。」

楊重民嘆口氣道:「我當初自恃才高,過於自負,才會武斷粗率,幾乎釀成冤獄。如今才知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公案之事豈是可以憑意氣的。不用大人蔘劾,我將具文自劾,躬身自省,等待吏部議處。」

前任知府沈琮受銀之事,陳砥節也有耳聞,但沈琮卻是有後台的。在道光年間,吏治敗壞,官官相護,天下如是者多如牛毛,沈琮已回鄉歸老,如何還能查的清。且事涉張百萬行賄之舉,而自己的義子又將是張百萬的新婿。有了這兩層原因,陳砥節並未深究此案。就是楊重民的事,他也不過是嚇一嚇他,殺一殺他的銳氣而已,並不真想參他。但那楊重民竟是個固執迂直之人,竟真的上了自劾的摺子。

定案之後,張百萬仍然沒有公開承認曹文璜為婿。陳砥節親自給張百萬寫了一封信道:張玉姑既已受聘曹家,應待宜家;曹文璜已經急急趕回,何堪毀約?始則蔦蘿別締,繼將竹木同焚,都是由你張翁引起的禍端,實在難辭其咎。幸而張玉姑守志,願附乘龍之婿,甘學卓文君奔隨司馬相如,可稱女中英傑。張翁窮搜力追,輿屍而返,褊衫大袖,為一個禿和尚聯姻緣?實在是個笑話。最終和尚因奸被殺,死縱非辜;惟莫叟年將就木,卻受冤覆盆。所以說一念之貪,必受其之累。還望張翁冰釋前嫌,一家團圓才好。

陳砥節信中的話很不客氣,意思是這麼一個天大的案子,都是你張百萬一念之差而引起來的,如今我不深究你的責任是給你面子,你也要給我義子一個面子才行。這樣大家都過的去,團團圓圓豈不是好事?

知府給一個百姓親自寫信,已經是很大的一個面子了,信中又說的這樣堅不容辭,張百萬哪裡敢不聽。況且那張百萬早就想過了:一來曹文璜已經是從四品知府的義子了,自然要比姚家強了許多;二來自從知道張玉姑與曹文璜私奔的事後,姚家立刻便退了親,還責怪張百萬一女嫁兩家,差一點把張家砸了,兩家從此鬧翻;三來張玉姑私奔的名聲已經傳出,再嫁別家已經很難;最後,張玉姑已經住到知府衙門,自已就是不願意,又能怎樣,最終還要再丟掉一個女兒。所以一接到陳砥節的親筆信,張百萬就忙不迭的親自上門賠罪。兩家合好,不日成婚,皆大歡喜。

是年秋,刑部下了終審批呈,依擬結案。不久,吏部也下了文書:楊重民斷罪不當,幸得陳砥節詳加審查,細心推究,並未釀成大過,著將楊重民革職留任。這個處分,是相當輕的,只不過相當於一個口頭警告的處分而已。楊重民還是照樣當他的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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