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名伶楊月樓奇案(楊月樓與韋阿寶) 第十二章

李蓮英雖說是宮裡的太監,但他有錢有勢,交往頗多,便在京里置了一處大宅子作外宅。(現在的北京好園賓館,位於東城區史家衚衕53號。)平日里沒事,總是坐轎回的,偏偏那日和兩個朋友談的入港,不願坐轎,邊走邊談。正在說話間,被沈月春與程義利的爭吵打斷。本來是想要過去呵斥小懲一下二人的。但聽沈月春將此案說的十分曲折,覺的有幾分趣味。一時興起,便接了狀子。雖是接了狀子,但回去叫人到刑部借過來案卷,只是津津有味的看了一遍,便擱到一邊再也不問了。

轉眼間來年正月十五也過去了,李蓮英在宮裡忙活了一個多月,身體有些吃不悄,便告了幾天假回家休息。李蓮英9歲入宮,在宮中學了些字。這些年因為侍候慈禧,要想盡辦法哄著慈禧順心高興,所以也使勁讀了些書。這天睡到晌午,用過了飯,他又來到書房,想找兩本詩書看看。卻見案頭上擺著沈月春的狀子,忍不住又拿起來看了一番。這時王墨端了茶送上來,李蓮英對他道:「你看看,這狀子寫的真不錯,字字含峰,句句在理,義正詞嚴。不知是哪個訟師之作。不過,我看了案卷,這楊月樓確實也有些冤。」

這狀子是王墨故意擺在桌上的。他知道李蓮英讀了東西總愛發些評論,為了能接上李蓮英的話茬,所以掐好了時候過來送茶。這時一聽李蓮英說楊月樓冤枉,正中下懷,急忙接話道:「主子,您是菩薩心腸,又有這麼大的能耐,您說一句話,就是王公重臣誰敢不賣您一個面子,但既接了狀子,為何又放了這長時間?」

李蓮英道:「我雖是一時興起,但並非無意管此事,只是我做此事卻有三不妥。」

「這是怎麼講?」

「宦官不能干政,雖說我說話頂事,但沈月春與我無親無故,我若去向刑部和大理事過問此事,憑白替她擔一個干政的名聲,此事不妥;這案子是巡撫和按察使聯審定案的,可見巡撫是非要定實此案,我若出面翻了這個案子,憑白的惹了這個巡撫丁日昌,大不必要,這是二不妥;如今朝廷里政局不穩,兩宮皇太后有些不對,我不能讓東宮慈安太后抓了把柄,這是三不妥。」

王墨見他不願沾一頂點兒腥,把自己撇的門兒清,知道事情不好辦,但看在那三千兩銀子的份上又不甘心,問道:「看來這楊月樓真要沉冤,流放到黑龍江了。」

「這也不見得。」

王墨聽這話一愣。

「若是沈月樓能找到能為她進疏的言官,這事還有一分希望,不過希望渺茫。因為這事兒不大,丁日昌雖是有意造獄,論起來不過是疏忽的過錯,案子大不了駁回重審,丁日昌若是非要與楊月樓作對,下一回報到刑部的判詞還是一個樣。再有一個辦法就是找到宮裡能說的上話的人來,從太后嘴裡套出一句免罪的話來,這楊月樓自然就無罪了。」

「主子,您可是西宮太后的大紅人,從太后嘴裡套出這兩個字來還不容易?您也說了,這是個冤案,若是為楊月樓申了冤,也是積德行善得名的事……」

李蓮英把臉一沉道:「王墨,你今天可不對呀。怎麼沒完沒了的替沈月春說話,莫非沈月春也找到了你的門路。」

王墨急忙跪下道:「小的哪有這個膽量。但沈月春的確曾經是我家在上海一個極要好的鄰居,父母也多承人家照顧。這回不過是替父母還一個情,也是盡一點孝心。」

李蓮英是個孝子,聽這話倒不生氣了,只是道:「皇太后金口玉言,楊月樓一個戲子,豈能搬的動她老人家說話。」

王墨一聽此話,知道事情無望,只好轉告了沈月樓。沈月樓仍不放棄,仍是在京里到處托門路,找關係。但正應了李蓮英那句話,人人都有幾個「不妥」,都是先為自己著想,哪裡會去為一個地位極為低下的戲子昭雪。眼看著春暖花開,陽回大地,萬物復甦,百花竟放,漸漸到了三月底。沈月春奔波百日,絲毫無功,反而累垮了身子,倒在床上,寸步難移,歇了許多天,吃了許多葯才略好一些。這一天上午,身子覺的有些輕爽,又要出去,李環翠勸道:「你來京也有四個多月了,雖然事情難辦,花錢無數,雪冤渺茫,但妹妹也不攔著你。畢竟要讓你做了,今後才不後悔。但這幾天你身體沉重,應該好好歇歇才是。身子若是毀了,其他什麼事也辦不了。你說妹妹說的對不對?」

沈月樓道:「雖是這個理,但我心裡卻放不下。」話未說完,卻見王墨興沖沖走進來道:「好事,好事。沈姐姐,那楊月樓的案子有望了。您可遇著貴人了。」

沈月樓一聽,急迎上去道:「怎麼,難道是大理寺將案子翻了?」

王墨道:「不是,這事比大理寺翻了案子還要鐵定,這人比大理寺的有卿還要尊貴。是當今西宮皇太后赦了楊老闆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