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中華第一刺客案(張文祥刺殺總督馬新貽案) 第十二章

曾國藩和鄭敦謹在上奏的同時,把供招抄錄分送軍機處、刑部存案。鄭、曾這一手很厲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實。意思很明白,這就是最後定讞,已經入檔了,再審也不過如此,絕不能翻案。鄭、曾還在會銜復奏時,特別附了一個夾片,陳明「實無主使別情。」但又說「該犯供詞,尚屬可信。」前邊意思是沒有其他情況了,後面又說此供詞只是可信,並不一定就是事實。這一模稜兩可前後矛盾的措詞竟被慈禧通過了。其實他們上夾片的意思就是請慈禧、慈安、同治帝及軍機處多多擔待,不要再生枝節。由於鄭敦謹之前上的密折,以及慈禧通過其他渠道對案情的了解,慈禧明白此案只能是一個糊塗案,深究無益,反而會給朝廷帶來麻煩,因此她也不得不最終接受這一事實。當年三月二十六日,諭旨下達,以「漏網發逆,復通海盜,挾嫌泄憤,刺殺總督大員」定讞,肯定了鄭、曾的奏結。直到朝廷批複下達,會審官孫衣言、袁保慶仍抗旨拒不畫押。但此時這個案子已經徹底將他們排斥在外了。

說到慈禧定案,其中還有一個插曲。本來同治帝是依了兩宮皇太后的意思,對刑部的申報作了批示。但皇后阿魯特氏聽說了此案,因為這個案子甚奇,十分關心。看了刑部的申報和鄭、曾二人的摺子以及張問祥的供詞後,覺的疑點重重,對同治分析道:「表面上此案為張文祥新仇舊恨積聚成仇。但細細分析,任何一點都不能成立。首先,張文祥因為一品大員不幫他找回老婆就起謀害之心,這實在是無法理解;馬新貽查禁押當,是地方政策,並非針對其一人,利益受損的也不止張文祥一人,他不過一介草民,失去財產並不多,況大丈夫何處不可安身,難道真是被逼的走投無路了,要與馬新貽同歸於盡?此理也講不通;摺子上說張文祥開押店,勉強過活,那就說明他雖受程速台資助,但所受有限,這也不值得他去冒這麼大的風險,為程速台賣命。張文祥仇恨三年不改其志,必欲殺馬新貽而後快。即使將這三條理由都加起來,也無法讓一個常人積聚起如此大的仇恨。我看馬新貽因小節而背義,遭至殺身之禍的事,倒可能是真的。如今國家內憂未平,外患日甚,朝中官員都應當至力於治理國事,為國出力,豈能象馬新貽那樣腐敗貪歡。我看要嚴肅官紀,依事實斷案。張文祥殺馬新貽,本應算殺害『不拒捕姦夫』,依『擅殺律』,判個緩期執行的絞刑即可。」

同治帝也覺得慈禧太后建議不當,而皇后阿魯特氏的說法更有道理。他接受了皇后的見解,依著她的話批下奏章。慈禧太后知道後,氣得大罵同治帝是昏君,不聽她的話卻聽信皇后的一派胡言。逼同治重新改過批文。從此,西太后也更加嫉恨阿魯特皇后,為以後逼死同治皇后埋下伏筆。

同治十年(1871年)四月初四,曾國藩奉旨監刑,將張文祥凌遲處死,並摘心致祭。據說用的是「魚鱗剮」,一片片細割。張文祥的兒子也一併被殺。張文祥早就料到有這麼一天,對此毫不在意。但讓他吃驚的是,事實並沒有象曾國藩答應他的那樣,讓他在清史上留下一個俠義的名聲。「因妻為人誘逃,呈控未准審理,心懷忿恨,又勾結海盜乃乘閑刺殺總督大員。著將該犯比照謀反叛逆凌遲處死,並摘心致祭。」不知張文祥臨死前聽到這樣的判詞會怎樣想?曾國藩是否成為他平生最恨之人呢?

朝廷對馬新貽的恤典甚厚:入賢良祠,以總督陣亡例議恤,贈馬新貽太子太保,予謚號「端愍」,意思是為官清正,死得可惜。又賜其後代子子孫孫可世襲「騎都尉兼雲騎尉」的職位。這些恩賜總算仁至義盡。在歷史上,馬新貽還算是有一點兒政績的,在任上廢除了一些無名之費,擾民陋規,懲治湘軍游勇,打擊海盜,興修水利等。他死後,在他任職過的江寧、安慶、杭州、海塘,都有百姓為他建立專祠。

袁保慶吃了個啞馬虧,雖心懷不滿卻也沒有辦法。孫衣言卻是個極有文採的人,有筆在手,不爭一時爭千秋。他為馬新貽所撰的墓志銘,秉筆直書:「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戇為公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意思是張文祥彪悍狡猾,不用酷刑是無法得到實情的。必須查明實情,找出藏在其背後的叛臣賊子,用重典來懲治,這才能讓天下懷二心者有所畏懼。但如今我雖然沒有簽字,主審官仍然匆匆結了案。我之所以奮力為馬新貽力爭,難道僅僅是為了他一人么?我是為了大清江山啊。

孫衣言的文章一出,震驚朝野,輿論大嘩。慈禧太后雖知道其中大有隱情,可總不能為了一個死人,去動搖大清江山啊。斯人已作古,讓他去吧,無非加恩賜恤,以慰忠魂,也就夠了。

鄭敦謹極愛惜自己聲名,當年立志以夔、皋、伊尹為榜樣,銳意進取,欲要陶鑄人心,轉移世風。如今卻做下這種違背良心和本性的事,心情很糟糕。聽說孫衣言為馬新貽作的墓志銘後,更受刺激,決意離開政壇上的傾軋虞詐,不再涉足官場。未等聖旨下達,更沒等張文祥正法,他悄悄的離開了江寧。

鄭敦謹走到清江就停了下來,打發兩個郎中代他回京交旨,聲稱有病不能回京。新任漕運總督張兆棟在清江將鄭敦謹接到督府,勸他道:「老前輩聖眷優隆,老當益壯,著實還有一番桑榆晚景,何以忽有浩然歸去之志?」

鄭敦謹苦笑道:「九陌紅塵,目迷五色,我真的厭倦了。早歸早好。如今還算走的晚了,若是早歸一步,我的名聲也不會被沾上這個污點。」

欽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國藩覺得有點對不住這個湖南同鄉,借巡視地方為名,到清江去看他,百般安慰,勸他回京赴任。朝廷也迭下諭旨,命其回京。他以有病為託詞,請求開缺,並終生不再為官。

鄭敦謹的名聲大,慈禧雖然對他半路扔頂戴的事不高興,但不願意為這事在朝野上下惹起口舌事非。她將對鄭敦謹的怨氣撒到了兩位刑部郎中身上。鄭敦謹的兩個助手回京後悄然消失。六月,顏士璋被放到蘭州,雖是給了一個沒有實缺的知府,與充軍流放所差無幾,不久回籍賦閑。伊勒通阿於八月十九日「給全俸以養余年」,也回老家去了。

曾國藩因將張文祥刺殺總督案辦得天衣無縫,受到朝廷上諭嘉獎。曾國藩、魁玉、梅啟照等人都交部優敘。

第二年三月十二日,即同治十一年(1872年),曾國藩病逝於兩江總督任上,終年62歲。是月,清廷聞訃,輟朝三日。追贈太傅,謚文正。

賦閑在家的顏士璋後來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審案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但此日記已經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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