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謀殺 第四章 四種可能性

「Jack the Impossible。」紀思哲用蹩腳的英文發音重複了一次。

「那、那是什麼?」顧震川獃滯地問。

「啊哈,」李勞瑞扶扶眼鏡,「我開始了解整件事了。」

「這個英文名字,」若平說,「官方翻譯是『密室傑克』,這有讓你們想起任何事嗎?」

「密室傑克……難道……」顧震川雙眼一亮,「是那個——」

「連續犯下……」徐於姍跟著驚叫。

若平點點頭,「去年一月開始,一名自稱密室傑克的男子連續犯下三件兇案,平均每月一件。殺人對象不固定,但作案模式如出一轍,是相當典型的連續殺人魔,也就是serial killer。學理上所謂的serial killer,一般指的是以一定間隔時間連續殺害三人以上的兇手,並且殺人動機通常是構築在心理上的滿足感。這種兇手的犯案模式固定,所挑的被害者彼此間也可能有某種關聯。另有一種殺人魔叫作spree killer,中文翻作縱慾殺手,這是指在短時間內連續大量殺人的殺手類型,殺人之間沒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密室傑克不屬於這種。」

「一般認為促成連續殺人魔的因素有可能是因為自卑、自暴自棄或童年期遭受的虐待、霸凌或屈辱感,以及成年期的低社會經濟地位及貧困壓力,但也有一說認為連續殺人魔的病理成因是情緒發展遲緩所致,低階的情緒發展會造成破碎人格,殺人對他們來說就像一場實驗,因為他們缺少同情與同理心。這些人多半在青春期就開始展現關於謀殺的幻想,而這些殺人的想像細節通常在之後的實際行動中都會被忠實地呈現。」

「FBI把連續殺人魔分成兩類:組織型與非組織型。組織型殺手通常有著高於110的IQ,並有計畫地規劃及採取行動,他們通常會在某一地點綁架被害者後,再於另一處棄屍。這類殺手有時會利用被害者的同情心,來引誘對方走入陷阱。最有名的例子大概是Ted Bundy了,他讓一隻手裝著假石膏,然後可憐兮兮地央求女孩到他的後車廂幫忙搬東西,然後再用鐵棒出其不意襲擊對方,將其載到別處殺害並奸屍。這些殺手通常具備一定程度的鑒定學知識,而且善於控制犯罪現場;殺手甚至會將案發現場偽造成自殺或意外死亡的假象,誤導警方,是屬於高度智能型的犯罪。最可怕的是,這些人大多社會適應良好,有正常的交友圈甚至婚姻生活,是那種看起來最不可能犯罪的人。他們在犯案之後還會追查新聞動態,看著警方對於自己所犯下的案子束手無策,會讓他們得到極大的滿足感,這是許多連續殺人魔都會有的共通心理。」

「非組織型的殺手與上一類正好相反,他們不但有著平均之下的IQ——低於90——而且犯罪毫無計畫性,通常是衝動殺人,犯行之後也不刻意棄屍,或掩藏犯罪痕迹。這些人通常是社會適應不良者,少有朋友,並可能有心理問題,被周遭的人認為是怪人。」

在若平停下來喝水的片刻,沒有人說話,一種深層的恐懼擴散開來,他們似乎逐漸開始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雖然本來就已經很嚴重了。

「連續殺人魔的殺人動機大致上可分為五種,而有些兇手會展現出複合的動機。第一種是『幻覺型』,這種情況通常是兇手因腦中的某些妄想而去行兇。例如有一個叫作Ed Gein的兇手,用女性屍體的殘骸去製作各式各樣的女性服裝,他認為這樣他就可變身成為他的母親。他後來被關進精神病院,而他的故事也成了許多電影的題材,例如《德州電鋸殺人狂》——幾乎變成了明星殺人魔。」

「第二種動機是『使命型』,這種殺手將社會中的某一特定群組的人視為有害,並予以殺除,認為這樣做對社會有利。例如著名的開膛手傑克專門殺害妓女;或者是Dr.John Bodkin Adams,一個宗教狂熱者,專門殺害有錢人以便重新分配財富。這種動機最大的特徵是不帶性色彩。」

「另外還有為了獲得利益而連續殺人,或者為了獲得權力與控制的滿足而殺人,這類殺手在童年大多遭受過虐待,他們會性虐受害者,但不是為了肉慾,而僅是為了獲得力量與控制感的滿足。而我們的密室傑克,是屬於第五種動機:『享樂型』的殺人。這類兇手殺人純粹為了樂趣與快感,殺人行為的某個面向讓他們獲得愉快,至於是哪個面向則因人而異,以密室傑克的案例而言,這個面向便是『製造犯案現場的不可能性』。」

現場仍舊沉默,室內越發陰冷。若平調整了坐姿,繼續說:「現在我就來詳述關於密室傑克的事。去年1月12號,在宜蘭羅東鎮發生一件命案,一名男子被槍殺於自家卧室,死者坐在椅子上,右邊太陽穴有近距離槍傷,右手則握著一把玩具槍。現場門窗從內反鎖並上了門閂。屍體大腿上放了一本英文書,是S.S.Van Dihe Kennel Murder Case》。當時警方並不曉得書的內容是什麼,也不知道那是兇手刻意遺留的。剛開始還以為那是死者死前在閱讀的書籍。由於玩具槍不可能發射子彈,現場也沒有發現兇槍,因此全案朝向謀殺方向偵查。但現場的密室狀態似乎又指向自殺,讓人傷透腦筋。就在案情苦無進展之際,2月15號在台北縣新莊又發生了一件兇殺案。某私立大學的研究大樓頂樓研究室內,一名教授中毒而死,當時已是深夜,樓內只剩死者一人,然而根據監視器的影像,從死者最後確定還活著的時間到毒發身亡的時刻中,沒有人進出大樓,而且現場也沒有發現任何可能摻毒的食品。現場又遺落一本英文書,似乎是死者死前在閱讀的,是Paul Halter所寫的《The Night of the wolf》。就在第二件案子之後,警方收到一封信,電腦打字而成,追查不到來源,信的內容,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我反反覆復大概看過幾百遍了,我複述一次給你們聽:

LADIES ALEMEN ——

挑戰各位偵探的推理智商,為我個人帶來的樂趣,筆墨難以形容。

Murder for pleasure,沒有比殺人這件事能製造更大的快感,而伴隨殺人而生的謎團更是令人血脈賁張,把殺人包裝成不可思議的死亡,是一種藝術。

不可能的犯罪——impossible crime,是藝術的極致。

推理小說作家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一群人,我很欣賞他們,因為他們的嗜好跟我一樣,他們知道如何享受殺人的樂趣,如何設計讓讀者困惑的謎題。無人能進出的房間內有人慘遭殺害;被害者陳屍雪地,周遭卻無足跡;上了三道鎖的密室中有人被殺;巨大的棺木在封閉的墓室中飛舞;無人能舉起的巨劍成為兇器……當人們驚呼「這怎麼可能?」、「不可能!」、「這不合邏輯!」……當他們睜著大眼、一臉困惑、驚恐訝異於宇宙秩序及物理定律顛倒之時,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他們的表情、他們的眼神,與躺在血泊中同樣有著扭曲面孔的屍體形成多麼強烈的對比。無知而自以為是的人們,也會說出「不可能」,讓我打從心底發笑。

宜蘭羅東與台北新莊的殺人案都是我犯下的,我模仿了密室推理小說中的殺人場景,模仿對象就是留在現場的那些書。但你們別以為只要把書看完就能破解犯罪手法,我不會模仿大師用過的橋段,你們得自己想出解答。傷腦筋吧!偵探們!我會繼續殺人,繼續看著你們持續吐出「不可能」,並焦頭爛額。

我會繼續享受這種樂趣,直到有一位夠聰明的名偵探能破解所有的謎團,並將我繩之以法。

Jack the Impossible」

在若平背誦完這封半長不短的信件後,有一段時間沒人開口。

「這件事當時的確很轟動,」紀思哲打破沉寂,「接下來還有第三件兇殺案吧?」

「是的,我稍等會提到,」若平咳了一聲,「……連續殺人魔在作案後投信警方的先例是開膛手傑克創下的,後來在七十年代震驚全美的『山姆之子』大衛·柏克威茲也曾投書警方,引起媒體的軒然大波。至今未破解的黃道帶連環命案,被稱為Zodiac的兇手更是直接寄密碼信挑釁警方。這位密室傑克很有可能是效法他們的做法。總之,這封信當時並沒有對外公開所有的內容,只約略提了大意。經由信中的提示,警方才明白兩件案子中遺留的英文書是兇手刻意布置。他們在第一本書的書名頁找到了兇手的手寫簽名,在第二本書的某一個章節找到同樣的簽名。這兩個簽名與投書上的簽名相同,因此確定投書者是真正的兇手。因為在許多過去的案子,會有假冒兇手名義的投書來以假亂真,因此不得不小心。從信中的提示,警方總算明白兩次的犯案都是模仿書中情節,但因為辦案人員中幾乎沒人讀過那兩本作品,而且英文程度太差,只好向大眾求助。果然不久之後便收到推理小說迷的投書,說明兩本作品內的犯罪狀況與手法。在第一件案子中遺留的《The Ke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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