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林掩映下的石頭小房子就在碎石路旁邊,門大開著。如今霧氣已經退去,天色晴朗。一陣清風吹拂著榆樹的新葉,綠蕾絲一般翻飛著。在路的盡頭,坐落著荒廢的小禮拜堂,禮拜堂的門掩著。不遠處堆著沙礫和碎石,覆蓋網球場的防水帆布遮著地穴入口,四角用石頭壓著免得被風吹走。
亨德森就躺在自己房子的客廳里的皮沙發上,半眯著眼盯著天花板,昨晚眾人曾在此落座。他臉上又是那種悶悶不樂的挑釁表情,大概真的身體不適。他深陷的左邊太陽穴有明顯的淤青,稀稀疏疏的頭髮比任何時候更像蜘蛛網。他穿戴整齊,和昨晚一樣,看起來也沒梳洗過。齊胸蓋著一床毯子,他雙手放在毯子上——抖動著。當他聽到外面的腳步聲時,突然扭過頭,身子卻動也沒動,然後又躺了回去。
馬克、布倫南和史蒂文斯站在門口,看著他。
「早上好,喬。」馬克諷刺地說。
亨德森臉上一陣抽搐,出現了某些讓人羞愧的改變。不過總體而言,他的表情明確地表示出目前承受的痛苦超出了人類極限。他繼續悶悶不樂地死盯著天花板。
「放鬆點,老傢伙。」馬克不帶同情地說。他走過去,把手放在亨德森的肩頭,「你太過操勞了,這麼大年紀,昨晚還忙得像條狗——你說看到了邁爾斯叔叔,這是什麼廢話?」
「聽著,德斯帕德先生,」布倫南低聲道,「你這種兩面派的做法算什麼?什麼叫廢話?五分鐘前你還相信鬼魂、永生之類。為何現在又是這種態度?」
「我不知道,」馬克困擾地瞪著眼,說,「除了……我知道你會怎麼想。特德的推理給你印象太深。而且除此之外,這兒又是一位聲稱見了鬼的亨德森家人。我知道你會怎麼想:聽起來也太巧合了點。」他轉過頭對著亨德森先生,厲聲道,「打起精神來,喬!不管你現在感覺如何,你得振作起來。警察……」
亨德森猛地張開眼,從表情來看他受夠了,這是最後一根稻草。他一瞬間露出快要哭出來的表情,然後打起精神半坐起來,用濕潤的眼睛看著眾人。
「警察,」他說,「誰把警察找來的?」
「你太太。」布倫南飛快說道。
「她才沒有!你別想騙我,我不信。」
「別爭了,「布倫南說,「我想知道的是,你剛剛對奧戈登·德斯帕德先生說看到他叔叔鬼魂的事……」
「不是鬼魂。」亨德森喉嚨嘶啞地抗議道。史蒂文斯看到眼前的男人幾乎是真的嚇破了膽,一陣不安,「至少,看起來不像鬼魂。如果真是鬼,我不至於嚇成這樣。那是——那是——」
「活生生的?」
「我也不知道。」亨德森慘兮兮地說。
「不管你看到的是什麼,」馬克說,「說出來。別緊張,喬。你是在哪兒看到的?」
「就在這棟房子的卧室里。」他指著門說,「就在那邊。容我略略回憶一下。昨晚,你們還記得嗎,我們正在這兒——你們知道——的時候,愛迪絲小姐和露西來了。你們結伴返回大宅,愛迪絲小姐讓我把壁爐的火弄旺,我照辦了。然後你們就在前廳坐著聊天,直到凌晨三點各自回房。還記得嗎?」
「記得。」
「我必須說清楚,」亨德森點頭道,「你和我打算去網球場邊的小屋拿防水帆布,好蓋住那地方的入口。不過我覺得你看起來非常疲憊,而且那活兒不需要兩個人,所以我讓你回房睡覺,我一個人也能做好。你說謝謝,給我倒了杯酒。我從後門離開大宅,直到聽見你閂上門的聲音,我才意識到要獨自走那麼一大段夜路,然後一個人在小屋裡睡。而且網球場在南邊,我得穿過那一小片嚇人的樹林。
「不過,我還沒走到南邊就想起其實不必費周折。因為我今年一直在補那塊防水布,所以現在就放在我房子里——就在縫紉機底下。我直接回到這兒。然後我看到這個房間的燈熄滅了,我重新試了試開關,燈泡就是不亮。這讓我心裡不舒服,不過我還有手電筒,借著手電筒光我從縫紉機底下拿出了防水布,跑出去,蓋在入口處。在此期間我越干越快,還撿了幾塊石頭壓在四個角。因為我想:萬一有東西想從底下爬上來怎麼辦?
「幹完之後我心情輕鬆。之前我就說過,我從不怕這種東西。就像我告訴你們的那樣,巴林格爾先生多年前對我說過。『喬,』他說,『別怕死人,你要小心的是活著的那些渾蛋。』不過,我還是不喜歡一個人鋪防水布。
「鋪好帆布後,我輕鬆地回來,鎖上門。我又開了開燈,還是不亮。我覺得手電筒光線不夠,就想點亮蠟燭。不過我肯定搞混了,要不然就是手不聽使喚,總之反向擰了擰手電筒,手電筒就熄滅了。我沒功夫去弄手電筒,記得卧室里有燈,就打算鎖上門去卧室。
「我走向卧室,一進去,首先聽到的是搖椅搖動的嘎吱聲。搖椅的嘎吱聲一聽就聽得出來,就在窗邊。我定睛一看,椅子上坐著個人,正前後搖晃著。
「房間里有足夠的光線,我看得清那就是你叔叔。他坐在那兒來回搖著椅子,就像從前過來看我時一樣。我能夠看清他的臉,也能看清他的雙手,皮膚蒼白但不怎麼反光,而且看起來很柔軟。我能看清楚是因為他伸出手來,想和我握手。
「我嚇得撒腿就跑,頭暈暈地跑了出去,關上房門。鑰匙在門那邊。然後,我聽到他站起來,穿過房間向門口走來,想追我。
「我絆在什麼東西上摔倒了,摔到了頭。之後的事我也記不太清了,只記得撞到沙發邊,沙發上有張毯子什麼的。我記得自己想到過,翻過沙發,躲到它後面藏起來。我記得的就這些了,之後你弟弟奧戈登——他從那邊的窗戶爬了進來,搖醒了我。」
之後,亨德森趴在手肘上,額頭滿是汗珠、青筋凸起,又說了幾句聽不清楚的話。然後他躺了下來,閉上雙眼。
其他人面面相覷,馬克一直拍著亨德森的肩膀。布倫南躊躇不決。遲疑了一會,他穿過房間走到電燈開關旁試了試,燈亮了。他來來回回試了幾次,看看開關又看看亨德森。史蒂文斯從他身邊走過,走到屋外去樹叢下呼吸點新鮮空氣。這時他看到布倫南走向卧室。一兩分鐘後,他也離開了房子。
「如果你暫時不需要我,」史蒂文斯說,「我想回家去吃個早餐。」
「去吧,」布倫南說,「不過今天我還要見見你和史蒂文斯夫人,所以我希望你別離家太遠。她最好在傍晚前逛完街回來。在此期間,我還有得忙。該死,」他慢慢地、大聲地說出最後幾個字,「有得忙了。」
史蒂文斯轉身離開,途中折返回來:「你認為——」他沖房子點點頭道。
「這個,實話告訴你。如果他在說謊,那他就是我三十年來所見過的撒謊撒得最溜的。」
「我明白了。好吧,下午見。」
「下午見。你太太屆時最好巳經回來了,史蒂文斯先生。」
史蒂文斯穿過莊園,朝山下走去,整個期間腳步並不匆忙。直到看了看錶,發現已經過了十一點之後,他才加快腳步。瑪麗可能已經回來了。不過回到小屋他才發現,她尚未返回。艾倫已經來過又走了。整棟小屋整理得乾乾淨淨,艾倫還留了張字條告訴他早餐在爐子里。
他在廚房裡湊合吃著已經變硬的烤蛋和培根,細嚼慢咽。期間,他站起身來,走進前廳。克羅斯的手稿還放在電話桌上,就像他離開時那樣,一半撒在文件夾和公文包外面。他抽出來看了看標題。《古往今來毒殺案犯罪動機初探——高登·克羅斯於紐約里弗戴爾 芬丁廳》。他小心展開書頁,坐在桌邊拿起話筒。
「接線員,接線員嗎?請問,能否告訴我,本機昨晚有沒有主叫過長途電話?」
顯然,對方告訴他有。
「打到哪裡的?」
「里弗戴爾的三六一號。」對方輕快地答道。
史蒂文斯放下聽筒,走回客廳,從書架上拿起一本《陪審團的紳士》。書的腰封封底印著克羅斯的照片,照片中的人瘦削、陰沉而又睿智的面龐上雙眼深邃,黑髮略有些灰白。史蒂文斯記起在關於克羅斯的爭議中,有個資深法官說,克羅斯書中關於尼爾·克利姆的庭審部分,肯定是當時在場的人記錄的。這話一時被引為笑談,因為克羅斯才四十來歲。他把書放回去,和其他書對齊,然後走上樓。在卧室里,他打開瑪麗的衣櫥,仔細看掛著的每一件衣服。因為她大部分服裝都留在紐約的公寓里,所以也沒幾件好看。
上樓,下樓,時間不斷流逝。浴室里滴滴答答的水聲、樓梯上吱吱嘎嘎的腳步聲。在靜悄悄的空房子里,這些聲音格外刺耳。他試著看看書,過一會兒又擰開收音機。他琢磨著要不要喝上一杯,不過一想到目前的狀態,覺得還是不喝為好。終於,在四點鐘時他發現自己煙抽完了,不得不到路那頭的雜貨店去買,這讓他鬆了口氣。他一直神經緊張,唯恐聽到布倫南走近的腳步聲。一切都太安靜了,德斯帕德莊園附近多半惡魔聚集。